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MA57D3U882502240688

项目业主: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

440404MA57D3U882502240688

合同总金额:

¥100,03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3月17日至2027年03月17日

服务内容:

本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等。

合同附件

【合同】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pdf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03-26

合同编号:LGCJ-JLHT-20250108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名称: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委托人: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3.工程规模:本项目处于珠海机场西侧,起点接金海东路,终点接1#道口,路线呈北向南走向。建设内容主要是道路及配套工程。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附件,即:招标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冯金海,联系方式:15018036787,身份证号码:******************,注册号:44029467。五、监理服务费用1.本监理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为:100035元。(大写:壹拾万零叁拾伍元整),包含本次监理服务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监理措施费、风险包干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委托金额已综合考虑提供本次监理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承诺、额外服务费及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监理咨询过程中如有存在违约金未及时支付或扣除的,在最终结算时给予扣除,最终结算金额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工程监理费结算价=以审定的结算价作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再根据[2007]670号文计价规则计算监理服务费×80%×95%。(暂定系数如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各项系数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其它阶段监理工作不另付费用(监理过程中如有存在违约金的,在最终结算时给予扣除),实际调整系数以相关部门批复系数为准,最终的服务费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若因政策、规定变化或项目分标段实施,导致与本工程相关的监理服务增加,不另计取监理费。2.监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服务费用、现场服务费、现场办公设施费、文件编制费、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交通车辆费、检测工具费、加班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工程项下风险等监理人全面妥善履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无须向监理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现场监理服务暂定期限延长的,监理费用不调整。监理人应无条件按照委托人书面通知要求配足相应人员,否则委托人有权按照监理合同中有关人员未到位的相应条款追究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委托人无须就监理人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本合同所约定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报酬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六、期限1.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止。2.现场监理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相同。3.本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工程移交完成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可以离场,但监理人须积极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验收、移交、结算工作无具体时间期限,直至全部完成为止。4.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笫40条的规定,没有细列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相关规定的项目按照两年执行。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承诺,本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施工监理的管理制度,并满足工程所在地监理工作量化考核要求及委托人相关的企业标准,监理人承诺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制度,服从委托人的管理。2.委托人承诺,在监理人全面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3月17日。2.订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协议书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航空新城金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投鑫路137号C2栋4楼,资大厦3楼305室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开户行:华润银行金湾支行公司三乡支行账号:213227513078500001,账号:80020000018539078电话:0756-7610865,电话:0760-86699707签订日期:2025年3月17日,签订日期:2025年3月17日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若因监理人泄漏而造成委托人影响或损失,监理人应当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本保密条款不随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需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工地办公室,监理人所有办公设施、设备、生活用品、水费、电费、通讯费用、办公费用、住宿等自理。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91440402MA56J57B3X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1-1)(副本名注册资本人称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捌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1年06月02日住法定代表人张涛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投资大厦3楼305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4年01月29日OGLs//www.gsxt.gov.cr书场体年6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244069140企业名牛称: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56J57B3X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投资大厦3楼305室有效期:至2027年03月24日级:常王照理资质等大大大大大*先关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进入”粤建办事“扫码查验发证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证日期:2024年02月20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查询网址:https://skypt.gdcic.net3、总监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总监任命书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任命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致: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我单位委派冯金海出任该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行使《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约定的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开展监理工作。若你方对该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有异议,请在接到此任命书后3天内与我单位联系。附件: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法人章)法人代表:日期:2025年3月17日抄送(仅此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颁发。本证书合法持有人有权使用注册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名称,有权执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业注册执业证书务,有权在工程监理业务中签署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证机关证书编号:00719276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颁发。本证书合法持有人有权使用注册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程师名称,有权执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有权在工程监理业务中签署文件。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证书编号:00719276注册号1.2.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注册执业单位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姓名投金海有效期至2025年06月08日性别男持证人签名出生日期L986年02月日发证日期年106月09日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1.市政公用2.注册执业单位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司注册号440294672025年06月08日有效期至姓名投金海男持证人签名性别出生日期L986年02月日发证日期年106月09日执业印章延续/变更注册记录延续/变更注册记录聘用企业变更为:广东谷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认定机关(签章)No.0094482202"222年日2023延续/变更注册记录聘用企业变更为: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认定机关(签章)No.1102024年02月20日附件: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附件3工程项目名称:珠海机场新建塔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建设单位(甲方):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乙方):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方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和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终止时止。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由甲方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四楼电话:0756-7610865乙方单位:中山市广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2号投资大厦5楼监理公司电话:0760-86699707签字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签定时间:2025年3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