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840MB0A197392502101278

项目业主: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

440840MB0A197392502101278

合同总金额:

¥6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详情查看需求书。

合同附件

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合同.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3-21

合同编号:2025规02004A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委托方(甲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签订日期:2025年3月18日本合同共11页-1-合同内容甲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项目联系人:麦雅湛联系电话:0759-2928281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项目联系人:黄少侃联系电话:139222126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2.项目规模:550公顷。3.规划范围:湛江市东山街道,东自东风路(规划),西至东山烈士陵园,南至智慧城,北至仝及村,主要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及城镇开发边界外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总面积约550公顷(8250亩)。4.项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开展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本次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评估与规划传导。对上版控规进行规划内容梳理与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上层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传导要求,提炼总结需落实的底线约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城市四线等)、规划指标、功能布局(规划分区、主导功能引导等)、设施配置等内容。-2-2.交通影响评价。针对用地规划方案,开展交通设施和交通需求的适应性评价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对交通规划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对用地布局和开发强度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交通影响评价的内容和深度应当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湛江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附件成果(技术支撑文件)。3.功能定位与用地布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东山片区的总体功能定位。严格落实相关管控要求,衔接片区实际建设需求,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用地分类,形成用地布局方案。4.开发强度与规模控制。结合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合理确定规划区内的各类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明确开发强度、高度管控的总体安排。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等管控要求。6.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结合规划区内自然生态本底,明确绿地总量以及开敞空间体系,对绿地系统、公园广场等进行统筹安排。7.综合交通规划。落实各级道路走向、红线宽度、道路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控制高程,确定广场、社会停车场位置、规模和控制范围,确定交叉口形式、控制点标高和坐标。8.竖向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和随坡就势的原则,提出城市道路的竖向控制要求。9.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规划。确定给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环卫、管线综合等主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及主要设施走廊等管控要求。明确消防、防洪防潮排涝、应急避难、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内容。10.历史保护规划。落实总体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确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各类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范围与保护要求。11.土地开发利用研究该片区是东海岛的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土地资源集中、价值高、开发潜力大,通过对该片区土地利用开发进行研究,高效整合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低效用地特别是对已经报批、政府拟收储地块等进行深入研究,为政府下一步开发收储土地提供规划支撑。其它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有的成果内容。第二条项目进度-3-1.技术服务期限:规划编制工作总时间约为185个日历日(规划编制工作时间不包括因向甲方汇报、方案讨论、成果审议、公众展示、规划报批等而发生的时间。)2.各阶段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1)前期调研阶段(20天)开展现场调研和踏勘、部门收集资料,对现状发展条件、发展设想及相关规划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2)必要性论证(30天)根据《湛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开展项目的必要性论证分析工作,形成报告,并开展专家论证工作,提交发展策略专业委员会审议。(3)初步方案阶段及交通影响评价阶段(30天)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对该片区的要求,明确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提出总体发展策略和产业发展策略,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提出道路交通、防洪排涝及竖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设计等方面的规划要求和指引,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形成规划草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4)专家论证阶段(30天)完善深化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文件,形成专家评审成果,并提交发展策略专业委员会审议。(5)市规委会阶段(30天)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提交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6)审批阶段(45天)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提交湛江市人民政府(或委托的区管委会)审批。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怠于提出修改意见或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乙方的工作时间顺延。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对中间过程的期限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第三条项目成果1.乙方提交给甲方的项目最终成果包括必要性论证报告、技术文件和法定文件。2.成果数量:A4规格15套,光盘2个;甲方如需增加成果数量,费用另外计算。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4-1.本合同价款按本项目中选通知书(中选编号:ZJ2502280258)执行,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元),本合同价款为全包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报价中包含人工费用、规划编制费、驻场服务费、专家咨询费、交通差旅费、资料信息收集打印及寄送费、成果论证费、专家交通及住宿费、调研费、公众参与和意见收集费、公告宣传费、后续技术咨询服务费、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2.本合同价款分三个阶段付款,即(1)第一期: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且乙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A有关部门申请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40%给乙方,计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2)第二期:规划草案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发展策略专业委员会审议后,且乙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给乙方,计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3)第三期:规划成果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报湛江市政府(或委托的区管委会)批准并正式批复后,且乙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给乙方,计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司元)。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账号:36020009090013083424.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深度、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需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商定。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外增加费用;赶工费的金额,按提前的天数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对甲方的进度要求应-5-当充分理解并全力配合,但乙方成果提交时间未超出合同约定,不构成违约。7.因甲方为财政性资金,当甲方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报告之日,即视为款项已支付之日。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相应人员需书面告知乙方。(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规划所需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现状调研和相关资料收集,组织相关单位的座谈会;甲方应当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4)如阶段工作成果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审查、研讨、公示及公众咨询的,甲方应及时组织该项工作,并于该项工作开始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准备,在该项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5)甲方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变更或修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2.乙方责任(1)成立经验丰富、知识扎实的高水平规划设计项目组,负责人员调配、项目进度安排、成果质量把关等。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相应人员需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2)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交付成果,并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3)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4)乙方应按各阶段成果审查和征询意见后甲方提交的书面文件进行成果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交对应修改的书面报告。(5)乙方应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在甲方有需要的情况下,安排专人现场进行项目-6-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7)乙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成后,应提供对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中涉及的数据、术语等相关咨询服务。(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发票。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如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相应工作顺延;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2.甲方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如期、保质提供资料时,则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3.甲方应在接获乙方提交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文件后5日内进行审查。如需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应在接收乙方工作成果文件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一次性告知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各阶段项目成果审查、验收和提交书面审查、验收意见滞后的,则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4.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乙方在扣除合同款的10%作为违约金外,应将剩余甲方所付的合同价款的40%退还甲方;已开展工作的,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合同价款给乙方,同时,乙方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5.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质量问题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成果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还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合同,但甲方同意或甲方延期提供资料、未办理相关许可、临时变更设计方案,逾期付款、推迟或延误验收、评审时间等甲方原因引起的逾期交付,乙方不负有违约责任。7.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未能通过技术评审时,应在10个工-7-作日内重新修改提交甲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时及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经两次技术评审均未能通过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乙方报酬余款,乙方应将10%合同价款退还甲方。8.乙方交付甲方规划设计方案征求意见,甲方未将对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返交乙方,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第六条第4款的约定结算并支付报酬。甲方要求继续履行且乙方同意的,双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予以重新商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第七条保密责任1.甲方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承担本项目的规划研究成果和双方往来的所有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本合同使用目的之外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本资料、本合同项目的规划研究成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但用于项目研究、论文发表、成果报优的情形除外。(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内。(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第八条成果权属1.履行本合同产生的项目规划设计成果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均可合法使用,但使用时不得侵害另一方包括署名权在内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的规划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的此项规划设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经生效裁判确认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一方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须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信息和文件时,应当以亲自递交、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至接收方在本合同文首列明的地址。如果是采用亲自递交的方式,应以被通知方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为准;如果是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应以邮件被签收之日为准(不论签收者是否为对方指定人员)。如为便捷考虑,一方可以本合同文首所列电子邮件向对方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发出之日即为送达。2.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一方可以在对方所在地市级报纸上发布公告向对方进行通知,公告发出之次日视为送达。3.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因信息变更方通知不及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章效力。199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文本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以下无正文)-9-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和自然资源局·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邓兴栋(签章)(签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月年月日-10-附件1:规划范围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范围(面积约550公顷)-11-附件2: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ZJ2502280258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湛江市东海岛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0840MBOA197392502101278),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详情查看需求书。。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洽,在15个东省工作日内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2月28日东省网-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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