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 土地整备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城市轨道交通事务中心)2025)
【初始合同】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DL2025000023-A
二、合同名称: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DL2025000023
四、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整备实施范围约15.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面积测绘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4500
合同金额:654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3月17日至2026年06月30日,深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18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沙头规划研究合同及审批表.pdf
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项目合同审批表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合同类型及编号深宝土整合字[2025]规划1号受托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怀旺职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726279735受托人产生方式公开招标√预选采购口比价口邀标口其他:合同要点(一)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二)合同价:654.500元(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第一期40%,第二期40%,第三期20%项目经办业务部意见拟办意见(含法制审查结果)通过中心采购程序,选取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654,5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该结算价对应的留用土地规模面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单位,本项目以乙方中标价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积为3万平方米,如项目留用土地规模发生核减,按核减比例进行结算;如留用土地面积增加则不做调整,最终支付金额仍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委托合同已经由中心法律顾问审核,现按程序办理合同签订事宜。经办人张茶伟负责人205年3月13日山X5年月月1日综合部会审意见尽经办人蓝A3负责人:招字文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3日项目分管领导审核意见拟间签章:星走10年月日中心主要负责人意见签章:年月日说明:1、合同类型按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审图、技术咨询等;2、合同编号按深宝土整合字【】督导号、深宝土整合字【】复核号、深宝土整合字【】号等填写;3、合同要点应注明主要内容、合同价、计价方式、付款方式及必要说明的情况;4、合同审批完成后,综合部负责督办合同签署及原件存档。合同编号(甲方):深宝土整合字[2025]规划1号合同编号(乙方):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合同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设计方(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1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法人代表:王志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1号电话:0755-27876389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俞露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电话:0755-83530136根据深圳市深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BADL2025000023)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条例,经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1.2项目规模: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整备实施范围约15.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面积测绘为准。其中,留用土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详见附件1:项目范围图)1.3项目地址及范围: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7第二条研究依据2.1甲方提交及乙方自主收集的项目基础资料;2.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告版)》《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深圳市宝安海上田园东法定图则、沙井中心地西片法定图则》《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2.3相关政策与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4年局部修订)《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土地信息核查及现状容积率核算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备规划编制和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第三条工作内容3.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研究背景及现状条件梳理;(2)留用土地规划方案;(3)留用土地规划支撑性研究;(4)空间控制分析;(5)法定图则落实与调整;(6)土总规使用方案编制;(7)工业区块线调整;(8)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占补平衡。提供规划研究报告及汇报文件。3.2工作质量乙方需按国际公认或国家、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标准及采购方招标技术和时间要求,完成并全部提交相应工作成果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规范与标准,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及采购方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的质量。第四条工作进度本项目服务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至项目审计结算完成之日止。本项目规划研究分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如下:工作阶段完成时间工作内容第一阶段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形成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初步成果第二阶段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并形成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中间成果,并经过区政府(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通过第三阶段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中间成果上报并经市图则委审批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乙方完成的规划研究成果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深圳市有关法规、政策等的规定。第五条项目最终成果及验收35.1成果数量本合同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组成如下: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1沙井街道沙头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研究报告A36套2汇报系统以及成果电子文件光盘2套5.2最终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经深圳市法定图则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形成最终成果。5.3以上所有工作成果应在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按要求交付。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依据中标结果,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以及费用支付方式如下:6.1本合同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654,500元)该结算价对应的留用土地规模面积为3万平方米,如项目留用土地规模发生核减,按核减比例进行结算;如留用土地面积增加则不做调整,最终支付金额仍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6.2上述服务费分三期支付至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银行账户:(1)第一期:合同签订、乙方提交规划研究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小写¥261,800元);(2)第二期:乙方完成第二阶段成果经区政府(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小写¥261,800元);(3)第三期:乙方完成第三阶段成果,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本协议第6.1条结算尾款后支付。6.3以上各阶段付款前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应款项。6.4乙方受领甲方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开户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3066120012015009708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上述账户,即为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权利义务7.1甲方的权利义务47.1.1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及开展现场调研。7.1.2甲方应依约付款。7.1.3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公开展示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7.1.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7.2乙方的权利义务7.2.1乙方应充分发挥编制项目规划的优势及相关经验,针对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要求,结合规划用地的区位、地形和周边用地规划要求,从利益统筹和房地产开发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对该用地提出合理的规划控制指标和要求,并依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和时限负责。7.2.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本合同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持整体技术人员的级别和数量不变。乙方委派王怀旺为本项目的联络人,联系电话:13726279735,电子邮箱:250736049@qq.com。(项目组成员见附件2)7.2.3乙方应指派2名专职工作人员对接,专职工作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完成前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7.2.4乙方对工作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7.2.5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根据相关审查结论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7.2.6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在各阶段成果提交后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相关汇报审批会议,解释其规划意念,并负责解答相关的技术问题。7.2.7乙方应保证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等;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措施以保障甲方合法权益:(1)要求乙方修改工作成果直至不再构成侵权;(2)终止本合同委托工作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7.2.8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第八条成果权属8.1甲方享有本合同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8.2乙方可使用已公示成果中的内容对外宣传。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目的部分设计成果内容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8.3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规划设计的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双方应妥善保管5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但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成果实现本合同项目的除外。第九条售后服务9.1乙方对规划研究成果质量终身负责。9.2乙方应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其单位公章。9.3项目服务期满后整体审核通过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9.4本项目售后服务期由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9.5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包含以下内容:a)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保证甲方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b)审查支持服务: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提供书面专业技术意见。第十条保密条款10.1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0.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相关资料或信息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本项目中形成的工作成果(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项目;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廉洁条款11.1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职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职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给甲方职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职员外出旅游及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工作及出国等提供方便。11.2若甲方职员有违反上述廉洁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举报,甲方将对举报予以保密。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11.3若乙方有违反本条款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职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服务费用1倍的惩罚性赔偿,并有权解除合同。11.4本条约定不因本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履行完毕而失去效力。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在乙方已提交合同成果后,甲方对项目工作内容及成果超出本合同约定作重大修6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在未签订书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12.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非因财政拨款原因,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欠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12.3由于乙方工作错误或遗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之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依约提交工作成果的,须每日按迟延交付工作成果对应金额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解除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如本项目基本情况、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项目取消的情形,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若出现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致使项目长期暂停乃至超过360天的,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亦可解除本合同。1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3.2.1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天;13.2.2乙方工作错误或遗漏,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13.2.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接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城市规划项目,且未按甲方要求回避的。13.3非因双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和甲方提供的资料移交给甲方。因甲方责任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和甲方提供的资料移交给甲方。因乙方责任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第十四条合同争议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就争议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他事项15.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15.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715.4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包括:附件1:项目范围图;附件2:项目组成员。(除合同签署栏及附件外,以下无正文)8(本页为签字页)委托方(盖章):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5.3.14设计方(盖章):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4.9附件1:项目范围图100沙头商业路地块一西环地块三路H地块四环镇路沙中路图例:土地整备实施范围10附件2:项目组成员序号工作职责姓名职务1主管院长黄卫东总经理2项目主管总师岳隽副总规划师3技术总监王嘉副总规划师4部门负责人杨妍协同规划所所长5规划负责人王怀旺主创规划师6交通负责人刘龙胜副总工程师7市政负责人刘应明副总工程师8建筑负责人杨潇主任建筑师9项目组成员刘锋主任规划师10匡玲主任规划师11雷丙泽城市规划师12何秋艳主创规划师13马赛交通工程师14张翼市政工程师15骆松建筑工程师.·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备利益统筹 土地整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