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2025)



合同编号:202005202500007_001

合同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1000910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6号

联系方式:0532-83861236

供应商(乙方):青岛雄鹰顺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新竹路5号新竹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13355327950

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9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4909万元

合同金额:0.49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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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租车服务)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使用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出租方:青岛雄鹰顺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合同(租车服务)经政府采购流程,出租方作为使用方所采购公务用车租车服务的定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采购项目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方将根据需要,向出租方发送用车通知单,出租方应在收到使用方用车通知单后,及时安排适合的车辆,如使用方需要出租方应当安排服务司机。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应满足车龄、行驶里程、保险等要求。服务司机应满足驾龄、安全无重大事故业绩等要求。二、合同价格租赁车辆及服务价格以经使用方确认的出租方报价单为准,具体费用按照用车记录进行结算。三、合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9四、交车方式服务司机驾驶符合使用方要求的车辆到使用方指定地点。念五、费用支付1.付款方式:租车费用由使用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出租方出具结算票据及租车费用发票。2.双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支付、收取合同价款的账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出租方:户名:青岛雄鹰顺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用木口十刀刀开户行:建行青岛远洋广场支行帐号:37101985410051008057地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新竹路5号新竹大厦504室联系人:张琛联系电话及邮箱:13355327950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2599048296Y承租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户名: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开户行:农行东海西路支行账号:38020401040002384统一代码:12370200427400599W3.出租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0有变更,出租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T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使用方。4.发票出租方申请付款前,应按照结算金额向使用方提供正式的服务发票,以便使用方办理相应财政请款手续,否则甲方可以拒不付款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争议解决1、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赔偿款、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调查取证政府采购合同(租车服务)费、差旅费等。八、其他1、本合同一式3份,其中使用方执有2份,出租方执有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注明的双方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为双方真实、准确的送达地址。如发生争议,双方或司法机关可按照本协议注明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如果双变更地址、电话,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仍以本合同注明的乙方地址、电话为准。士月额2甲方: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乙方:青岛雄鹰顺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情点公章)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I1日期:202年3月19日日期:2025年了月19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