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25)
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345541316X2502270751
项目业主: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服务机构: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
44011345541316X2502270751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3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18日
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附件
DZYH-JSGC-202517 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pdf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2025-03-2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合同编号(发包人):DZYH-JSGC-202517合同编号(设计人):证书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设计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设计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经询价,设计人为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进行勘察设计任务,项目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中选中介服务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公路、城市道路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市政公用工程相关勘察设计规范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3.3技术规范1第四条本合同勘察设计项目的位置、项目概况、勘察设计内容、投资估算序号项目位置项目概况设计内容投资估算1番禺区本工程拟对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情况进行改造。具体措施包括番禺大道东辅路(永旺梦乐城路段)掉头外置并新增1条右转专用道,通过扩大安全岛、拓宽人行横道等措施扩大行人过街空间;完善地块停车场标志指引;优化罗家永旺路南北交叉口转弯半径,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增加非机动车泊位供给,规范停放秩序;理顺慢行流线,做好商场、地铁口流线衔接;远期根据地块周边交通运行情况调整罗家永旺路为北往南单向通行。勘察(含地下管线测量及地下管线探查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总投资估算约为247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620万元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1设计要点等电子文件1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要求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施工图设计文件6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概(预)算编制文件6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3工程量清单编制文件6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4勘察报告6合格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第七条费用27.1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计费标准,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747875.7元(其中设计和编制服务费为525244.5元;勘察服务费为222631.2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捌佰柒拾伍元柒角。7.2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双方在概(预)算审批后,按财审后的概(预)算核算设计费。7.3项目实施期间如遇概(预)算调整,则设计费也作相应调整。7.4最终结算价参考概(预)算评审中的设计费。若合同价超过概(预)算评审价的设计费用,则概(预)算评审中的设计费用作为最终结算价,若合同价低于概(预)算评审价中的设计费用,则合同价相应调整为最终结算价,结算以结算评审为准。7.5勘察费最终以勘察报告实物量计算,结算以结算评审为准。第八条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的30%作为预付款。(2)项目提交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并完成预算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8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勘察设计费经结算评审后,设计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结算价的100%。说明:发包人支付上述合同款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相应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由于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请款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因财政部门原因迟延付款,3不视作发包人违约。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若发包人逾期提供有关资料、文件的,设计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提供,否则视为发包人已如期提供。设计人确认,本合同签订时同时发包人已依约提供有关资料、文件,符合勘察设计开工条件,工期起计。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由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实际返工量支付返工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设计人已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发包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除此之外无需承担其他责任。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4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规范。9.2.3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不合格,设计人应负责无偿给予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设计人无力完善,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设计费用。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本项目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如已开始施工的仍需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1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照设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设计人已收到的款项应退还给发包人。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照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9.2.6设计人完成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归属于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9.2.7设计人应确保其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任何资料、文件、成果及所使用的技术、专利等)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并保证发包人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因违反本条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设计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9.2.8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5转让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按照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9.2.9以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文案、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交工验收结束为止。12.2本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范围或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4当项目的建设业主变更时,发包人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协商合同终止或变更事宜。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合同一式捌份,6其中正本一式贰份,签约各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发包人执贰份,设计人执肆份。合同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本合同所有附件、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10本合同列明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双方同意以本合同列明地址作为通知的有效送达地址,一方通过邮递方式向另一方地址发出通知,自邮件妥投之日视为已经送达。邮件无人签收或拒收的,退回之日视为已经送达。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视为送达成功。双方同意以上述地址作为法院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等的诉讼文书,自法院邮件妥投之日视为已经送达。法院邮件无人签收或拒收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以下无正文)7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公章):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乐*IE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石灰街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2213009006764625签订日期:2005年3月19日签订日期:205年3月19日8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503070444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委托,番禺区永旺梦乐城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编码:44011345541316X2502270751),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3月07日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拥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