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粮油类采购合同公告(吉林市龙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888467202024101001

二、合同名称:吉林市龙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粮油类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69号-1--RHZCY2024-20
四、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粮油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市龙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政府
联系方式:63041975
供应商(乙方):吉林市老爷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望云北街88号
联系方式:188442405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粮油类 数量:1.00 单价(元):1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根据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根据合同约定

2.合同金额(元):1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吉林市龙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分批次送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粮油合同.pdf

配送合同采购方:吉林市龙潭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专林市老节岭农业发展有限公张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面粉、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1方的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定立本合同。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1、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22月2日止,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另行订立合同。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原有要求调整供货,因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需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若甲方有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按甲方农要求及时送达。的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1、配送商品质量: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的检疫手续,商品要无污染、新鲜、无异味。2、数量:乙方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13、送货: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于每日早6点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规定的配送地点到货。到货后应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由于送货时间延迟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验收:甲方要有专门的验收人员,负责配合乙方送货人员对货物的质量及重量进行核实并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送货凭证。验收员有权对不符合质量的货物提出质疑,理由充分情况属实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退换。如双方退换货物有争议、可报告管理中心进行处理。5、货物补送: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货品(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时送达。第三条:商品价格乙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商品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商品报价按中标费率执行。乙方每星期三向甲方提供下一星期的价格表,经甲方确认后执行。第四条:货款的结算及付款方式1、货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理接货单据到甲方财务室结算,乙方为甲方开据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货款下拨后甲方将货款支付给乙方。2、甲方根据乙方发票指定账户,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第五条:违约责任21、如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话:1303249600电电话:1336444385204年12月23日024年12月23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油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