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枣庄市实验幼儿园2025)
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0263A_001
二、合同名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400000202501000263
四、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枣庄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38号
联系方式:15698025519
供应商(乙方):长庚物业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95-2号
联系方式:138063263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无
1
1.045
1.04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0263A_001计划编号:37040000023100920250001采购人:枣庄市实验幼儿园供应商:长庚物业管理(山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三月一十七日采购人(全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供应商(全称):长庚物业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女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政府采贝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且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保洁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新城园)。3.服务内容和范围:日常保洁服务o二、服务期限政府采购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冬季放假15天,实际服务时间为5.5个月)。电子化政府采三、服务标准符合甲方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零肆佰伍拾元(¥10,45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政府采购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刘芹芹电子化政府采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0,45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攻府采购口分期支付方式:子化政府可3口其他支付方式2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3月17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枣庄市实验幼儿园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年1月1日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38号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95-2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698025519,电话:1380632636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账号:,账号:21432636892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冬季放假15天,实际服务时间为5.5个月)。合同期满,甲方根据对乙方的本期物业管理满意度情况,可继续签订下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一、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包括:幼儿园内的楼梯、走廊、卫生间、垃圾桶、公共场所的台(地)面、门、窗、日常垃圾的收集、垃圾清运、卫生保洁区域四害消杀等公共部位环境卫生保洁。二、外围管理:外围所有区域及各天井间的卫生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工作职责及标准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着装上岗,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树立良好形象。2、保洁员在岗位上必须穿工作服,服装整洁,无破损、平整无皱褶、无污渍。3、在工作中讲文明,讲礼貌、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已优服人。4、听从上级主管及幼儿园管理人员安排,高质量完成本人所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5、及时处理幼儿园管理人员对保洁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与幼儿园管理人员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服务标准1、地面(1)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落尘。(2)按标准清理地面,地面无水纹,无死角、无遗漏。2、卫生间(1)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水纹。(2)每天按时标准清理卫生间。(3)注意卫生间的通风,按规定开关排风扇。垃圾桶盖干净整洁,位置准确,桶壁每星期清理一次。镜子:洁净、无水迹、无手印;台面:无水迹、无杂物、物品摆整齐;地推、拖把、水桶、痰桶、手纸、按照规定位置摆放到位;水池洁具内无水锈、无便迹;每天晚上下班后,手纸桶清理干净。3、会议室及活动室会议室及其活动室定期清理,门窗光明透亮,地面整洁光亮,桌椅无灰尘无污渍,并摆放整齐。(会议室及活动室使用后及时清理,各类物品保持整洁,摆放整齐)。4、楼梯(1)每天清洁一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2)楼梯扶手、各类开关、指示牌、消防栓柜,护栏、墙根等每日擦拭1次。(3)每天清洗地脚线、及其转折台窗户玻璃。5、每天开园前所有卫生按标准清理干净。6、清洁使用物品不得使用含有害物质及有刺激气味。7、所有卫生区域按规定定期消毒,清洁工具按区域区分使用保管并定期消毒。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2.8乙方派遣到甲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为1人,派遣的服务人员素质必须符合双方约定要求并经甲方审核同意。2.9若甲方根据工作需求增加服务人员,甲方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安排人员。甲方应根据增加岗位标准向乙方支付人力成本费用,按实结算3.0甲方权利义务1、为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办公服务用房,配置日常管理所必需的物品、工具、耗材等;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达到规定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乙方管理服务人员提出更换意见,并督促乙方及时调整。3、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应达到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如存在施工、安装、设备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4、本项目日常环境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所需的保洁工具(如拖把、抹布、水桶、百洁布、马桶刷、牵尘剂、不锈钢光亮剂等)由甲方承担;5、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责任。3.1乙方权利义务1、履行本合同管理服务项目,向甲方提供符合标准的物业服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2、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派遣本合同约定数量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甲方规定要求和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3、向甲方及时汇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甲方及甲方员工、外来客户等违反幼儿园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必要时上报甲方领导或相关主管部门。4、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物业人员进行管理,乙方要加强对物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搞好安全作业;物业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纪违规和损害甲方利益形象行为。5、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6、乙方派遣人员与乙方之间因劳务关系产生的所有争议,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案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务关系,不属于甲方用工。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壹仟玖佰圆整(1900元/月/人)。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1)服务费用计费时间按本合同确定的委托管理期限。(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在岗人数及人员正常工作时间进行结算。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其他有关费用本项目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为甲方提出预算清单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费用项目如下:甲方幼儿园区域设施服务过程中所需设施维护费,包括设施设备委外维保费、年检费、维修材料费、日常维修费等相关费用;专项清洁费,包括墙面清洗(2米以上)木质面及家具打蜡保养、地毯清洗、空调出风口除尘等;公共洗手间的日常耗材、设备维修零件等;会议服务费,包括礼仪引领、会前会议布置、会中服务、会后恢复、VIP接待等;每年一次的玻璃及地面的清洗。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1、违约责任第一条乙方未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要求,甲方三次提出意见未及时整改落实,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出现较大责任性问题或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声誉等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赔偿。2、特别约定乙方安排的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工作期间发生事故,(甲方强迫乙方员工做有安全隐患的工作除外)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3、附则第一条合同签订后,根据运行情况,双方对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可以进行协商调整,并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政府政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五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