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站管护采购合同公告(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300-FW2025-00095
二、合同名称: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0095
四、项目名称: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招标代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18800606765
供应商(乙方):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1500828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招标代理
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5-00095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预算: ¥3363.0
项目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南路58号
采购单位: 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
联系人姓名: 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1880060676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360.0
3.履行时间(期限): 6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23 12:30
2025年度闸站管护采购代理合同.pdf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招标代理委托人: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代理人: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与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市区河道管理中心闸站管护项目的招标事宜,根据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招标代理项目比选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1、项目地点:宿迁市;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项目规模:总预算约34.6万元。二、委托代理范围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在口中打×):园勘察,具体包括:设计,具体包括:施工,具体包括:;监理,具体包括:O区设备,具体包括/材料,具体包括:回服务,具体包括:2025年闸站管护项目招标代理项目。2、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口中打,无委托在口中打×)1回发布招标公告;回编制招标文件(含技术指标、技术条款,技术参数);编制工程量清单;因编制工程标底;回组织开标、评标;回负责答疑和回复;回草拟采购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回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1)代拟中标公告,(2)发布中标16000公告,(3)代拟中标通知书,(4)发出中标通知书,(5)整理装订招投标档案。3、履行时间(期限):60天。三、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招标设备和服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主要商务要求等。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6、有权接受招标代理成果并依法确定中标人2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人员配合代理人工作。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0、委托人应当完成其它工作:五、代理人的权利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千预。3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应当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144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10000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4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阚琪翔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3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11、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具体采购项目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经委托人确认,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开始组织采购。12、如代理人收到供应商有关采购事项的质疑,代理人应负责答复。13、代理人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评标或评审会,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的成员。14、代理人应将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确定的中标或成交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并根据规定向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组织委托人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叁仟叁佰陆拾元整。5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招标公告费、招标文件的印刷制作费、评标场地费、用餐费和评标专家的劳务咨询费、招标结果工时费等)由代理人承担。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确定完成全部代理工作,项目采购档案资料备案完成且收到代理人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支付。4、如项目因特殊情况停止招投标,但代理人已完成招标文件制作相关工作,委托人应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80%费用。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至全部代理工作完成,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档案归档至委托人处为止;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并完成招标档案整理装订为准。九、合同的解除1、因采购任务取消,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2、经双方协商解除委托代理协议。3、代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4、代理人出现其他未勤勉尽责情形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十、违约和争议的解决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6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3、如代理人未经委托人允许,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的,应当支付该次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因转让或分包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损害后果由代理人全部承担。4代理人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除委托人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一天,按该次代理服务费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代理人向委托人支付该次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5、合同签订后,代理人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委托人支付代理费服务费30%违约金。6、非因委托人原因,代理人未全面履行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其他义务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的,代理人应支付该次代理服务费10%的违约金;委托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或代理人仍未全面履行的,委托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代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该次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7、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益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8、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门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9、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2)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约定向宿迁市(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和代理人各执贰份。十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登记的地址、联系方式作为通知及法律文书(含诉讼文书、传票等)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双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如出现无法通知、文书被退回、拒收等情形视为对方已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该方承担。补充条款: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南路地址:徐州市解放北路2号汇源置地58号广场1#-1-628、629号联系方式:0527-84231210联系方式:151500828622025年3月3日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江苏银行徐州高新区支行账号:17000001012010024126462025年3月3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闸站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