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维修加固 房屋修缮采购合同公告(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342025000004-1

二、合同名称: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342025000004

四、项目名称: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77号
联系方式:0834-7615659
供应商(乙方):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 899 号 322 室
联系方式:17725060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
1(项)
¥2,497,000.00
¥2,497,000.00


合同金额: 2,4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3日至2026年01月28日
履约地点:越西县拉普镇、板桥镇、大花镇、贡莫镇、依洛地坝镇、申果庄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03月24日

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42025000004-1履约地点:越西县拉普镇、板桥镇、大花镇、贡莫镇、依洛地坝镇、申果庄乡签订地点: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时间:2025年02月19日采购人(甲方):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77号供应商(乙方):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899号322室-第1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342025000004)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2.工程地点:越西县拉普镇、板桥镇、大花镇、贡莫镇、依洛地坝镇、申果庄乡3.项目编号:N5134342025000004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单价(元):2,497,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2,497,000.00品目编码B08010000品目名称B08010000房屋修缮采购标的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工程范围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越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柒仟元整(¥2,497,000.00)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2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执行。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照采购需求执行。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金额:2,497,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102508.38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贰仟伍佰零捌元叁角捌分(¥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无,元人民币(大写):零(¥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249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元);(4)暂列金额:95111.63元人民币(大写):玖万伍仟壹佰壹拾壹元陆角叁分(¥元);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998,800.002025-03-03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998,800.002025-12-28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3424,490.002026-01-28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竣工结算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7%;474,910.002028-01-28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提供最终结清申请单并经采购人审批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五、项目经理姓名:刘国卫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352011201207297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第3页-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施工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现场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有质量及安全隐患的以及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由成交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及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十、违约责任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如违约按照合同价10%支付违约金。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引发信访事件等未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的按照合同价10%支付违约金。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越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2月19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2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1_份,乙方执_1_份。-第4页-甲方:越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盖章),乙方:河南豫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陈明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高志军地址: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77号,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899号322室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凉山越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账号:14010537000000271,账号:41050160610800000112签订时间:2025年02月19日,签订时间:2025年02月19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房维修加固 房屋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