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21101000020071820
五、合同编号:11N56439670920251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保安服务
详见附件
月/人
3.0
21932.15
65796.4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二台
联系人:张华伟
联系电话:18809086715
传真:/
地址:阿合奇北大街3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年保安服务合同.pdf

025001.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91612台地址;新疆克孜勒苏自治周州阿合奇县北大街西14号院-联系电话:18809080540乙方: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辉煌大酒店12楼1206室联系电话:0997-2511096(分机8011)签订时间:2025年2月1日签订地点:阿克苏市.保安服务合同书甲方:(委托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91612台乙方:(受托方)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服务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91612台保安服务项目。二、保安服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至2026年1月31日。保安岗位服务时间:每天每人8小时;每周休息/天三、保安人员配备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岗位需求派遣安保人员6人,为甲方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甲方需根据保安实际人数配备完整的安保器材和防暴器材、以后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保安人数;增减保安人员,甲方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四、服务费用支付及人数保安服务费标准:每人每月大写:肆仟肆佰肆拾伍元整,(小写:4445元)。年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零肆拾元整(小写:320040元)。每月保安服务费总额按实际到岗人数和上岗天数计算。(保安服务费每月包含工资、管理费、节假日福利。)如政府出台保安服务费收费标准,则自标准发布的当月起按照该标准执行。1、甲方每月110日前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用。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按月结算保安服务费。次月的10日前,甲方根据乙方保安员上月的实际在岗人数,天数,计算当月保安服务费用总金额,经乙方确认后,出具正规的发票,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足额支付。乙方收取款项后需告知甲方,甲方拖欠保安服务费不得超过40天,超过因承担违约责任,除乙方未提供发票外。开户名称: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阿瓦提路支行账号:852130212010102816877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专管领导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2、甲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及自治区、地市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保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克扣。4、甲方不得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工作,由此造成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甲方应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执勤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联络工具和饮用水、值班物品及安保器材和安检器材。6、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尊重保安的工作;采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和支持乙方履行保安职责。7、甲方应积极采纳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防范及治安方面的合理建议,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8、甲方应教育本企业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及协助保安进行安全检查。9、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并要求其及时整改,如甲方不予整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10、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工作而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甲方,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进行相关处理。2、乙方享有合法取得服务费的权利。但调整服务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3、对于甲方提出调换保安人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对不称职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期间该保安仍在此岗位执勤。4、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服装,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违纪的处理。5、乙方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收授、索要甲方及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甲方自愿提供的各项福利除外)6、若甲方迟延支付保安服务费达十日,乙方有权停止保安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政监督、执勤安排、工作考核进行询问,对甲方有关保安员的处罚意见、调换要求进行核查。8、在发生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9、乙方负责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各项福利待遇,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10、乙方派遣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11、认真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增减保安人员数量,加强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13、乙方应加强对其派出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及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八、争议解决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严格遵守并执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若未征得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要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2、由于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催告后40日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还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费用的20%),但因乙方原因未提供发票除外。3、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如另一方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双方就变更条款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原条款应继续有效,双方必须继续履行。4、甲乙双方当中的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合同解除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并不免除甲方应支付的保安服务费用的义务)5、本合同期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学盖章后生效。甲方:新疆阿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91612台(盖章)已方: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年2月1日签订时间2025年2月日地址:阿合县北大街322院地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7号辉煌大酒店12楼1206室邮编:843500邮编:843000联系人:米爱司拉音联系人:赵文彬电话;18809080540电话:0997-2511096-8011传真:098一5620004传真:0997-2511095-8008开户银行:农行河合奇县支行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阿瓦提路支行账号:30473101040006789账号:852130212010102816877税号:12303569296709F税号:91652901313387082K附件2025年度保安外包服务费构成清单序号费用名称费用说明人数人/月单价合计1人员工资人员实发到手工资6¥2,245¥13,4702人员社保当前按照2024年度社保基数缴纳社保费,待2025年度社保费调整后按照新的补差费用,按实际标准增加6¥1,775¥10,6503商业保险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年费用为800元,月分摊66元。6¥66¥3964税金税率5%,实际缴纳税费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管理费进行计算,其中人员工资,社保费费不计算税费.6¥20¥1205管理费管理费包括,工会费,残保金,人员培训取证费等各项其他费用、税金6¥339¥2,0346人均费用月度总合计¥4,445¥26,6707年费用合计:320040新疆振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