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2F0355920251

二、合同名称:共有产权房供后管理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2000250120163356-12208854
四、项目名称:共有产权房供后管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111111
联系方式:64923896
供应商(乙方):上海伍翼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诚(男)
地址:普陀区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769室
联系方式:133318790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共有产权房供后管理
数量:1.00
单价(元):128677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买家庭房屋使用情况开展一年 2 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抽查率不低于30%。房源主要分布于浦江镇、马桥镇、颛桥镇、梅陇镇等4个街镇,18个小区房源总数17733套。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 本项目三年一招,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28677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共有产权房供后管理的合同(11NMB2F0355920251).pdf

共有产权房供后管理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MB2F035592025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闵行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乙方:上海伍翼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周诚电话:64923896,电话:13331879023地址:111111,地址:普陀区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769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1本合同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陆仟柒佰柒拾陆元整元整(¥1286776)。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上海市闵行区。2.3服务期限本项目三年一招,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2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服务费。合同服务工作量完成50%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根据年中考评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服务费。剩余50%的服务费用根据合同服务周期结束后的年终考评进行结算。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购买服务考核办法》。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3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412、误期赔偿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5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3)根据《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购买服务考核办法》对乙方供后使用管理工作考核不合格。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名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6附件: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购买服务考核办法为规范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购买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保障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合规使用,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沪房规范〔2021〕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目标购买服务考核的核心是提升闵行区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水平,确保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家庭的合规使用。通过考核,旨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购买服务考核机制,不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购买服务效能。二、考核内容1、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包括服务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2、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巡查计划制定、政策宣传、全覆盖巡查及重点抽查落实情况等;3、巡查跟踪处置情况:包括违规处置、跟踪整改等;4、巡查建档与数据分析:包括巡查情况档案建立、每月巡查数据汇总等;5、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包括定期同区住房保障机构、属地街镇召开联席会议,进入小区巡查前向居委报备等;6、区级部门检查:包括区住房保障机构随机检查,了解服务质量和效率等;7、其他考核:包括因巡查疏漏导致违规问题被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等。三、考评机构闵行区房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并考评购买服务单位落实情况。四、考评机制闵行区房管理事务中心通过随机检查的方式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巡查服务开展考评。考评每半年进行1次,作为支付购买服务经费的依据。合同结束后,剩余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周期结束后的年终考评等次进行结算。五、评分标准详见附表《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购买服务考评评分细则表》。,7,8附表:闵行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使用管理购买服务考评评分细则表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考评情况)1服务机构管理机制(15分)1、设置巡查服务办公室、设立服务咨询热线;A.设置办公机构和咨询热线的得5分;B.未设置办公机构或咨询热线的为0分;2、建立巡查服务工作制度,配备专职巡查工作人员,每组巡查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A.工作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的得5分;B.工作制度未完善、或人员配备不到位的为0分;3、做好岗前培训,熟悉巡查工作内容,佩戴工作证件上岗。A.工作人员管理到位的得5分;B.工作人员管理未达到要求的为0分;2服务合同履行情况(30分)1、建立年度巡查计划、重点抽查计划;A.巡查工作计划完善的得5分;B.无工作计划的为0分;2、开展相关政策宣传;A.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合规居住宣传的得5分;B.未开展宣传的为0分;,9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考评情况)3、完成17733户共有产权房全年2次全覆盖巡查,并做好线上巡查记录。A.全年完成2次共有产权保障房全覆盖巡查的得10分;B.未完成巡查任务的为0分;4、重点抽查率不低于30%,并做好线上巡查记录。A.对曾有违规情况的购房家庭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抽查率超过30%的得10分;B.未完成巡查任务的为0分;3巡查跟踪处置情况(20分)1、对涉嫌违规家庭及时制止并做好巡查记录,及时上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和属地街镇。A.有巡查线上记录的得10分;B.无相关记录的为0分;2、跟踪记录违规家庭整改情况。逾期未整改的,及时上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和属地街镇,并配合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相关行政管理部门。A.督促违规家庭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情况的得10分;B.无相关记录的为0分;4巡查建档数据分析(15分)1、建立供后管理工作台账及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一小区一档。A.有记录且记录清晰的得5分;B.无相关记录的为0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考评情况)4巡查建档数据分析(15分)2、做好巡查数据汇总分析,每月巡查情况及违规处置情况,应于次月5日前上报区住房保障机构。A.定期上报巡查情况且巡查分析详细的得10分;B.未按时上报巡查情况或无巡查情况分析的为0分;5建立信息沟通机制(5分)定期同区住房保障机构、属地街镇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巡查、整改情况。进入小区巡查前,提前向居委报备。A.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的得5分;B.无信息沟通的为0分;6区级部门检查情况(15分)区住房保障机构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随机检查,了解服务质量和效率。A.区住房保障机构随机检查时,无新发现违规出租情况的得15分;B.有新发现违规出租,每发现1套扣1分;7其他考核若因平时巡查不到位,对违规情况未及时上报,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考评即为不合格。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扣40分。总分:考核单位(盖章):,11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评分标准综合评分(考评情况)备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即为优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70分(含70分)-90分即为合格;扣除10%服务费;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50%服务费。,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