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2025)



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公示

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拟对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元):360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服务合同约定乙方的原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帐号:755920976010902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收款账户变更为:户 名: 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帐 号: 19230188000194984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SDL2024000081),现因乙方收款账户变更,经甲乙双方确认,达成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变更公示.pdf

特别勤务合同扫描件(水印).pdf

账户变更函.pdf

补充协议(特别勤务)修改版3.19.pdf

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银行收款账户变更函尊敬的客户: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5920976010902”的账户信息从2024年9月3日起变更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230188000194984”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公司银行账户变更后,业务主体及相关事宜保持不变具体变更如下:账户名称: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银行账户:19230188000194984纳税号:914403000846148776因公司账户信息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顺祝商祺!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9月4日补充协议甲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5007541811Y联系人及电话:朱世华、13603029002乙方: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红花园社区关口正街169号1956数字文化创意园3栋602法定代表人:王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46148776联系人及电话:金国伟、137234920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深圳市立诚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的“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SDL2024000081)的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于2024年4月30日签订了《南头街道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于2025年1月21日签订了《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服务合同期限变更为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服务合同总服务费变更为:人民币3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含税。现因乙方收款账户变更,经甲乙双方确认,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收款账户变更第1页共3页1、服务合同约定乙方的原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帐号:755920976010902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收款账户变更为:户名: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帐号:19230188000194984二、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据服务合同约定支付至原收款账户的款项,乙方应予以认可,双方权利义务不受影响;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按新的收款账户信息支付合同款项。三、乙方应确保新收款账户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若因乙方提供的新收款账户信息有误,导致甲方错付款或退款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本协议生效后,即为服务合同、终止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服务合同、终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修改的内容之外,服务合同、终止协议的其余部分内容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服务合同、终止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页共3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乙方:深圳市中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签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别勤务辅助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