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31101000020067381
五、合同编号:11NMB1900836202548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104
10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唐菲儿
联系电话:18094850461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90083620254803).pdf
合同编号:11NMB190083620254803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单位(乙方):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龙之缘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运输,设计类型:宣传品定制,生产工艺:uv打印,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定制品制定材料1项104.00104.00合同总价(元)104.00合同总价(大写)壹佰零肆元整二、付款方式本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零肆元整(小写:¥104元)。该费用包含乙方提供本合同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不再因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因甲方原因调整项目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服务条款根据本合同,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一次付清所有款项,即人民币壹佰零肆元整(小写:¥104元)。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1/2地址:地址:新疆哈密市迎宾大道玉龙湾小区10号楼301商铺电话:电话:0902-71682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10765330076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