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绵竹市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6832025000017-1
二、合同名称:绵竹市绵远河2024年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017
四、项目名称:绵竹市绵远河2024年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竹市水利局
地址:绵竹市瑞祥路407号
联系方式:0838-6202085
供应商(乙方):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交通街1幢1层1号
联系方式:0831-57009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绵竹市绵远河2024年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1(项)
¥2,196,389.00
¥2,196,389.00
无
合同金额: 2,196,389.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5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合同.pdf
绵竹市水利局
2025年03月24日
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利局施工单位: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05年03月2日2025/3/714:57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017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绵竹市水利局于2025年03月06日就编竹市绵远河2024年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01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一中标(成交)金额(元)2,196,389.00(元)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3月06日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6832025000017履约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签订地点:四川省绵竹市签订时间:2025年3月21日采购人(甲方):绵竹市水利局采购人地址:绵竹市瑞祥路407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交通街1号1幢1层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017)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2.工程地点:汉旺镇九龙庙段、汉旺镇新桥段、富新镇新庙段3.项目编号:N5106832025000017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本项目为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共1个包。原址修复水毁堤防共计245m(汉旺镇九龙庙段73m、汉旺镇新桥段144m、富新镇新庙段28m),其中左岸28m,右岸217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参照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元整(小写金额:¥2,196,389.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玖元陆角捌分(小写金额:¥24519.68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陆仟柒佰叁拾贰元捌角伍分(小写金额:¥106732.85元);2.合同定价方式:单价合同。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6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待发包人委托审计单位审计完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按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尾款(供应商须缴纳审定金额3%或提供有效质保期保函作为质保金)。五、项目经理姓名:张文静。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川2512012201365291。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时提供《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设计图图纸》1套,协调工程施工技术支撑服务。2、协调做好“三通一平”工作。3、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4、对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等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回复。5、依法履行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身份复核和人员考勤,实施安全检查,强化质量控制,监督民工工资按期足额支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诺三清”,确保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安全、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在60日历天施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施工质量达到合格。2、及时编制和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防范预案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监理审定后并报甲方备案。3、精心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管理,建筑施工及安全管理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4、搞好文明施工,切实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接受监督检查;撤场及时清洁施工现场,清理河道后垃圾施工方自行堆放及处理。5、施工单位须购买工伤保险、安责险等保险,搞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和施工人员上下班安全及安全保险工作,全责承担施工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6、施工单位应在绵竹市劳动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施工用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须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备核查),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7、乙方承担建设工程法律规定的质量保证义务。因乙方施工问题造成出现工程后续修补等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8、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工作人员以及材料供应商、机械出租方等各方的经济问题,应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出现任何纠纷,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导致诉讼纠纷,甲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施工单位有权按程序获取报酬,拒绝甲方一切不合规、不合法要求,检举揭发一切形式的。“吃、拿、卡、要”行为。10、配合做好工程河段的管理,严禁砂石资源偷盗采发生。八、变更(一)变更程序1、变更的提出(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3)承包人收到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变更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二)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工程中若需要设计变更的,按绵竹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设计变更后增加工程量的单价确定,按下列方法进行:①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按已有的或类似的固定综合单价计算,并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得调整;②对于漏项的项目、新增和设计变更的项目综合单价,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承诺的固定综合单价则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财评工程量清单没有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套用最新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计算,材料价格同预算财评清单中相应的材料价格,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当地当月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结算综合单价以财政结算审定为准。九、工程结算与审计(一)结算方式确定工程结算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实行施工、监理、现场业主代表三方签证计量认定,辅以影像资料佐证。工程完工后,将结算资料编制完成后及时移交进行结算审计,其结果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款的依据。(二)审计如需要,双方同意,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局)或发包人委托的专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计算误差、材料价格虚高、合同外变更签证程序瑕疵等情形。审计报告确定的审减金额,视为施工单位多收取的工程款,施工单位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退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若施工单位逾期未退还审减金额,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款项结清。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一、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期:12个月(如有其他工程内容质保期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十三、违约责任1、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3000.00元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签约价的20%。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3、供应商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均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4、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4000元,发现3次(含)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费用,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另行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5、供应商交付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经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尾款,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6、供应商逾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项的违约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督促供应商在限期内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项,如供应商拒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剩余合同价款中扣除。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尾款,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①供应商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②供应商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③供应商及其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7、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事件的违约责任:在项目建设中,采购人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用的或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导致信访事件发生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扣除未及时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金额3倍的合同价款。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尾款,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在资金监督期间,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农民工工资资金支付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8、供应商应当支付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任意一笔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供应商应当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五、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3月21日签订。十六、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四川省绵竹市签订。十七、其他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本合同另附三个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书2、工程质量保修书3、廉政责任书,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绵竹市剑南街道瑞祥路407号开户银行:建行绵竹支行账号:51001647226050277811签订时间:2025年3月21日-乙方:(盖章)张宗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用省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交通街1幢1层1号开户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泥南支行账号:60460110000104761签订时间:2025年3月21日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项目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利局(全称)与施工单位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一、建设单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施工单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德阳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宜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从业人员不低于1%的比例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施工单位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6、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单位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及维护,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告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发生伤亡及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和业主单位,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本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签署。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利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施工单位: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法定代表人签字YY日期:2025年03月21日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单位(全称):绵竹市水利局施工单位(全称):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绵竹市2024年绵远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堤防基础工程、砼面板,等具体保修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质量保修期:12个月(如有其他工程内容质保期按最国家最新标准执行)。三、缺陷责任期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施工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建设单位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维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利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施工单位: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米京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03月21日附件三:廉政责任书建设单位(全称):绵竹市水利局施工单位(全称):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施工单位责任3.1、应与建设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施工单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建设单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利局法定代表人签字:0***法定代表人签字:施工单位:四川琦瑞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uC2日明:2025年03月21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堤防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