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9378822025801
二、合同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4]8497号等
四、项目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
联系方式:13819655058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地信路2号
联系方式:152685808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85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椒江、路桥、黄岩、临海、玉环服务要求:按省、市、县方案要求完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的部、省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2.合同金额(元):585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玉环(1).pdf
玉环(1).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名称:玉环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甲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地点:台州市玉环市.签订日期:2025年3月18日合同条款项目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名称:玉环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4]8497号甲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2025年02月12日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玉环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订立如下条款:第一条:适用范围项目实施范围:玉环市。第二条:项目工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第三条: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585600元)。2.本项目应用了乙方自主知识产权“农业三区合一分析软件V1.0”(软著登记号:2023SR0750128)、用于实现布局优化的地块转换方法、终端及介质(专利号:ZL202410021691.7),成果使用及转化工作费用共计为叁拾贰万贰仟零捌拾元整(¥322080元),包含在合同总价内。3.本合同金额为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发生违约情形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服务内容及项目成果1.工作内容:(1)开展玉环市“多田套合”基础数据分析、潜力摸底,为玉环市“多田套合”工作推进奠定数据基础。(2)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方式开展玉环市“多田套合”潜力资源内业分析,协助玉环市开展外业调查,外业调查成果整理;按照标准提交多田套合数据库和相关辅助材料。1(3)结合内、外业成果编制玉环市“多田套合”总体实施方案,包括“多田套合”实施区域及实施路径的可行性,时序安排的合理性,潜力数据库的合规性等。1(4)其他与玉环市“多田套合”工作推进相关的日常技术支撑。2.项目成果:“多田套合”总体方案成果主要包括文本、表格成果、图件成果以及相关附件等,具体视委托方要求和不同阶段工作需求确定。(1)文本成果:编制形成《玉环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2)表格成果:包括“多田套合”任务分解表、项目实施计划表等。(3)图件成果:包括“多田套合”总体布局图、项目分布图等。(4)相关附件:方案论证评审意见等材料。第五条:技术要求(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浙自然资发(2023)10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72号);(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号);(4)《浙江省高标准农田评估认定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5)其他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的部、省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2)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等。(3)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同意。2(4)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5)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2.乙方责任:(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负责本项目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全部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并整理相关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成果文件。(2)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对本项目管理总体质量及成果负责。(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对其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或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责任。(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索要额外的报酬,获得任何奖金、加班费、实物,不得参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经济活动。(5)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不能将本项目相关资料、数据及成果提供给与项目编制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内业外业工作中应当注意避让涉密区域;(6)乙方完成项目验收后,电话通知甲方便可退场。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无。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即292800元;(2)提交成果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即292800元。第八条:违约责任同专F330:06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合同提供服务内容相关技术资料,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进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45.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须由乙方亲自完成,严禁转包或分包。如乙方存在转包或分A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六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赔偿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协议。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5.相关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4(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n甲方(盖章):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元公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联系人及电话:倪晨涵0576-81717906乙方(盖章):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C三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T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地信路2号合同33010610联系人及电话:费敏0571-88950673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1202026209900379675日期:0025年3月18日5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名称:玉环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甲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地点:台州市玉环市.签订日期:2025年3月18日合同条款项目名称: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名称:玉环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4]8497号甲方: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2025年02月12日台州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玉环市“多田套合”技术服务项目订立如下条款:第一条:适用范围项目实施范围:玉环市。第二条:项目工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第三条: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585600元)。2.本项目应用了乙方自主知识产权“农业三区合一分析软件V1.0”(软著登记号:2023SR0750128)、用于实现布局优化的地块转换方法、终端及介质(专利号:ZL202410021691.7),成果使用及转化工作费用共计为叁拾贰万贰仟零捌拾元整(¥322080元),包含在合同总价内。3.本合同金额为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发生违约情形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四条:服务内容及项目成果1.工作内容:(1)开展玉环市“多田套合”基础数据分析、潜力摸底,为玉环市“多田套合”工作推进奠定数据基础。(2)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方式开展玉环市“多田套合”潜力资源内业分析,协助玉环市开展外业调查,外业调查成果整理;按照标准提交多田套合数据库和相关辅助材料。1(3)结合内、外业成果编制玉环市“多田套合”总体实施方案,包括“多田套合”实施区域及实施路径的可行性,时序安排的合理性,潜力数据库的合规性等。1(4)其他与玉环市“多田套合”工作推进相关的日常技术支撑。2.项目成果:“多田套合”总体方案成果主要包括文本、表格成果、图件成果以及相关附件等,具体视委托方要求和不同阶段工作需求确定。(1)文本成果:编制形成《玉环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2)表格成果:包括“多田套合”任务分解表、项目实施计划表等。(3)图件成果:包括“多田套合”总体布局图、项目分布图等。(4)相关附件:方案论证评审意见等材料。第五条:技术要求(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浙自然资发(2023)10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72号);(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号);(4)《浙江省高标准农田评估认定入库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5)其他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的部、省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2)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等。(3)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甲方同意。2(4)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5)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2.乙方责任:(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负责本项目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全部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并整理相关资料,形成规范、完整的成果文件。(2)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对本项目管理总体质量及成果负责。(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对其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于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或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责任。(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索要额外的报酬,获得任何奖金、加班费、实物,不得参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经济活动。(5)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不能将本项目相关资料、数据及成果提供给与项目编制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内业外业工作中应当注意避让涉密区域;(6)乙方完成项目验收后,电话通知甲方便可退场。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无。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即292800元;(2)提交成果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即292800元。第八条:违约责任同专F330:06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合同提供服务内容相关技术资料,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进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4.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45.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须由乙方亲自完成,严禁转包或分包。如乙方存在转包或分A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六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赔偿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协议。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5.相关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4(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n甲方(盖章):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元公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联系人及电话:倪晨涵0576-81717906乙方(盖章):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C三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T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地信路2号合同33010610联系人及电话:费敏0571-88950673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1202026209900379675日期:0025年3月18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