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Z2025QT0010-1
二、合同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Z2025QT0010
四、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3楼
联系方式:13635589406
供应商(乙方):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B2-608/609/610/611/612
联系方式:150556850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2000.00元/年
合同金额:352000.00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且政策不改变的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成交价不变),以此类推至第三年。否则终止合同,重新采购。);履约地点:阜阳市颍州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2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合同.pdf
合同备案.pdf
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2025QT0010甲方(采购人):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乙方(中标人):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阜阳市颍州区签订日期:2025年3月25日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通过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对日常光伏电站(包含:光伏组件、支架、太阳能电池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接地与防雷系统、升压(汇集)站等站内的发电设备(系统))的维修更换、电站巡检及故障处理、电站数据采集接入信息监控及数据采集器维修维护、国网消缺、运维设备运行记录、文档管理、人员培训等电站的日常相关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智能运维系统,实现手机APP实时监控、故障预警、电量查询等功能;异常故障24小时内响应并排除故障,确保电站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实现发电目标,全面运维服务管理。利用红外设备,EL设备等专业光伏检测设备,对组件,逆变器,防雷等进行专业检测并提出技改方案,定期提交专业的运行分析报告,安全分析报告,对电站运行准确分析,现场运维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组件修复,逆变器维修,开关维修和更换工作,能对电站告警,通讯问题作专业分析及处理,保障故障修复的及时性;1.2.3服务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每年¥35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元/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352000元23总价352000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运维场所、人员、运维车辆及工器具配备齐全、350座电站逐个检查维修并正常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服务费的30%,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付至成交服务费的50%,年度服务期限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付清余款。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且政策不改变的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成交价不变),以此类推至第三年。否则终止合同,重新采购。1.5.2服务地点:阜阳市颍州区;1.5.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后,2025年4月1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5年3月25日,时间:2025年3月25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甲方在验收合格后退还;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约定内容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其他要求:(3)收取单位: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时(5)退还时间:履约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30日内办理完毕退付手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印发《阜阳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阜公管委办[2022]2号)2.3.2归采购人所有2.5付款方式:运维场所、人员、运维车辆及工器具配备齐全、350座电站逐个检查维修并正常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服务费的30%,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付至成交服务费的50%,年度服务期限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付清余款。2.11.372小时内2.11.472小时内2.15.1无2.15.3无2.18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考核细则详见附件考核制度1.组织形式日常考核由采购人具体负责实施。2.考核形式由采购人安排专人负责,对照《评分细则》不定期考核。3.分值评定考核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每次考核按照《评分细则》规定进行扣分。序号评分细则总分1年发电量:2025年年发电量比2024年增长5%及以上得满分(2026年年发电量比2024年增长4%及以上得满分,2027年年发电量比2024年增长3%及以上得满分),每低1%,扣10分,扣完为止。60分2电站巡检:保障每站每月运维巡检一次,同时填写运维巡检记录、撰写电站安全运行分析报告,并于下月5日前报采购人。如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巡检任务,则每一站次扣0.5分,并扣除违约金500元,扣完为止。。10分3故障消缺:电站整体离线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其余小故障修复时限为4小时,大故障修复时限24小时;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恢复运营,由此造成的电站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每发生一次故障未能规定时限内修复扣1分,并扣除违约金500元,扣完为止。因电网检修等外部原因导致故障修复延时,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免除赔付责任。10分4安全生产:安全制度不健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每次扣0.5分,并扣除违约金300元;每发生一次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并扣违约金10000-20000元,直至合同终止。10分5电站管理、服务质量:电站组件清洗、站内除草不及时,围栏破损、电站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等,每站次扣0.5分,并扣除违约金200元;对服务对象报修、报警、咨询回应不及时,每发生1次扣0.5分,并扣违约金200元;服务对象满意度需达到95%以上,每低1%扣0.5分,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10分4.续签下年合同标准考核合格且年度发电总量(上网电量),2025年比2024年增长2%,2026年比2024年增长1%,可续签合同。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YZ2025QT0010-1二、合同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合同三、项目编号:YZ2025QT0010四、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3楼联系方式:13635589406供应商(乙方):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B2-608/609/610/611/612联系方式:15055685023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阜阳市颍州区2025-2027年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352000.00元/年合同金额:352000.00元/年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如考核合格、履约良好且政策不改变的情况下,续签第二年合同(成交价不变),以此类推至第三年。否则终止合同,重新采购。);履约地点:阜阳市颍州区。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5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25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