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般会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政办公室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农源商务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11101000019712853
五、合同编号:11NKJYQBGS00202518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一般会议服务
详见附件
场
1.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韵
联系电话:0994-2350532
传真:/
地址:乌伊东路3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会议场所租赁协议(3.7).pdf
丝路科创中心会议室租用协议甲方:新疆农源商务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一般会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会议安排(一)会议室名称:丝路科创中心二楼会议室(二)会议室地址:时代广场A座丝路科创中心二楼(三)租用时间:自2025年3月7日16时起至2025年3月7日20时止。二、租金及支付方式(一)租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二)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全额租金至甲方指定账户。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应确保会议室在租用期间内设施完好、安全可用。(二)乙方应合理使用会议室,不得损坏会议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账。(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内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运营。四、违约责任(一)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租金-1-的20%作为违约金。(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会议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五、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补充与附件(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会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