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 消防设施、电气检测采购合同公告(北京汽车技师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107506-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电气检测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107506-XM001
四、项目名称: 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电气检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汽车技师学院(本级)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育英街11号院
联系方式: 80278787-8481
供应商(乙方): 北京江东誉安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电气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4.41584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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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终版_消防设施、电气检测合同.pdf
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电气检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07)项目名称: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电气检测甲方:北京汽车技师学院乙方:北京江东誉安建设有限公司1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电气检测服务合同甲方:北京汽车技师学院联系人:于强电话:13910604800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英街11号乙方:北京江东誉安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民电话:13311322034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行宫别墅19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一、服务概况(一)服务范围:北京汽车技师学院校区内,建筑面积80088平方米。(二)服务期限:一年。(三)服务内容:1.消防设施检测,包括以下细目:(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系统;(4)防火卷帘系统;2(5)灭火器;(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电气装置检测,包括以下细目:(1)配电柜、配电箱;(2)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明敷线路等。备注:按受检单位实际所有项目进行检测(四)检测报告:乙方完成检测任务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且合格的书面检测报告,报告份数为:壹式肆份。二、检测依据及参考标准依据国家及北京市对消防、电气的检测规定。(一)消防设施检测所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GB17945-2010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DB11/1024-2013GB4717-20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DB11/1354-2016GB50116-201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12955-2015GB50166-2019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084-2017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3-2007GB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3GB50140-2005GB50243-2016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4102-2005GB16806-2006防火卷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二)电气防火检测所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DB11/065-2010《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三、双方义务和责任(一)甲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配合检测,并提供所需资料文件。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3.甲方若对检测报告有异议,应于收到检测报告的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二)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在进行检测时,应严格遵照检测标准进行,保证测试方法规范,测试数据客观、准确、完整。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容及份数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四、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法本合同总价为:¥144158.4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壹佰伍拾捌元肆角零分)。乙方提交检测合格报告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检测费,即:¥144158.4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壹佰伍拾捌元肆角零分)。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账户信息:4开户名称:北京江东誉安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银行账号:637757401银行行号:305100001506五、违约责任1.如果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则一方有权就其因对方的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向违约方要求赔偿。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3.违约金的标准: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违约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4.在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仍将继续有效。六、不可抗力1.如果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提供事件的详情及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有关证明文件,上述通知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或经公证机构出具公证证明,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找合理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七、保密条款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获知的甲方委托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技术资5料、交底资料、运行情况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本条款不受技术服务期限限制。3.本条款不适用于国家机关执法活动。八、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就本合同签署的相关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拥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5.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向各方现场负责人通过预留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视为对合同各方的有效送达。技师牛Hr1乙方:北京江东誉安建设有限公司100000255合同专用章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英街11号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行宫别墅19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火签字)M1202年1月26日2075年1月26日日期:日期: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安全秩序维护管理 消防设施、电气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