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务费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43015120251204
二、合同名称:(第三责任区)项目服务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1000250314192123-01221302
四、项目名称:(第三责任区)项目服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99号
联系方式:23033505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卢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茜琼(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联系方式:137744312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三责任区)项目服务费
数量:1.00
单价(元):3685884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
2.合同金额(元):
3685884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第三责任区)项目服务费的合同(11N00243015120251204).pdf
(第三责任区)项目服务费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3015120251204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乙方:上海市卢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99号地址:上海上海市黄浦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23电话:23033505,电话:13774431286传真:,传真:联系人:达奇,联系人:张逸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购买2023年保安服务专项(第三责任区)2、合同金额:36858840元整(叁仟陆佰捌拾伍万捌仟捌佰肆拾元整)。3、服务概况3.1、服务地点:根据甲方约定。3.2、服务周期:3.3、服务范围/内容概况: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投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3.4、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为362人,人员的岗位和分工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乙方派出人员没有达到上述额定人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缺额人员的工资。4、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4.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4.2、本合同书4.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4.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4.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4.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4.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5、付款★5.1、付款方式:乙方服务费由黄浦区财政付款,按季度付款。分期付款5.2、具体支付要求:进度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乙方应向采管办提交的资料合同款的支付每个季度末1、每个季度末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阶段性的评估;2、发票原件(抬头为甲方或实际采购人全称)1、甲方对乙方阶段性评测的考核表;2、发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甲方或实际采购人签收记录及盖章)3、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打印的合同(第一笔)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5%每个季度考核验收后,甲方按照考核等级按实结算。本项目采用“招一用三”模式,即本次采购结果三年内有效,采购人在当年度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后,有权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内容、要求及服务期不变,原则上续签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一致)。合同共可续签两次,每次签约服务期为一年。续签合同须知:(1)采购人具有合同续签最终决定权;(2)采购人必须在合同续签前向区财政或者采购监管部门提交续签申请表及考核表,详见“续约申请表”;(3)仅限以下情形可申请调整续签合同金额:1)服务内容、要求或人员增加(人员单价及要求必须按照原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等;2)其它法定理由(必须出具相关法律依据及事由)。(4)如上一年度考核/验收不通过或因项目标的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价10%),采购人必须重新进行招标。(5)除上述第三条所涉及因素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今后三年内一切可能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诸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平均工资线上涨、社保调整、税费调整、员工福利增加及装备、耗材等物资涨价等,因以上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不作为续约合同调价上浮的依据。5.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6.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甲方应依据本项目的条件和性质,按照合同文件明确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6.1.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期内出现纠纷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1.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期内出现纠纷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解决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6.1.4甲方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管理条件等。6.1.5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区域的服务工作,乙方对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具有使用权,区域所有资产处理权属于甲方及相关业主。6.1.6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检查权,发现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可向乙方指出,乙方应认真改正并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对违纪又不改正错误或甲方认为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调换;乙方如需调换主要骨干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6.1.7服务接管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商量决定。6.1.8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投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6.1.9甲方有权在乙方中标后,对乙方标书中的内容进行核实,如发现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存在虚假、伪造、不实等内容,甲方有权不签单本合同。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乙方所交付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6.2.3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6.2.4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6.2.5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6.2.6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2.7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8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6.2.9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6.2.10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特殊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6.2.11为服务人员配备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6.2.1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15)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技术资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电脑、工具、办公用品)和乙方控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余部分移交给甲方。7、管理目标: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8、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9、委托管理的任务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10、违约责任10.1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10.2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0.3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10.4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10.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元人民币的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1.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2.破产终止合同12.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3.合同转让和分包13.1乙方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4.合同附件14.1本合同附件包括:补充合同等内容14.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14.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区人民法院。14.5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4.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