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71101000020114626
五、合同编号:11N01042429620251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75000
7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财政局
联系人:尚润芝
联系电话:17609032216
传真:/
地址:洛浦县文化路11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软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2429620251202).pdf
软件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洛浦县财政局乙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合同标的洛浦县财政局2025,2025年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软件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二、服务内容1.软件运行维护服务:指向甲方提供的以保障软件正常运行的维护服务。1.2.运行环境适配维护服务:2.1);1)因主机、打印机适配带来环境调整工作;2);2)因更换主机、打印机等系统数据转移等工作;3);3)因操作系统、各类汉字与该系统适配带来的环境调整工作;4)4)因用户机器感染病毒带来的维护工作。3.软件数据维护服务:3.1);1)因用户非正常操作引起部分数据错误、丢失或带来的调整工作;2)2)其他原因导致数据丢失或错误,带来的数据调整工作。4.软件升级和使用咨询服务:4.1);1)软件的定期升级;2);2)定期电话回访,及时掌握甲方软件运行情况;3)3)为甲方提供软件使用方面的咨询、指导。5.其他:5.如果甲方由于制度变化,或者操作系统平台更新,需要改变相关软件数据结构,属于结构性的重大升级,需另行签订升级合同,不属于本技术服务合同范畴。1/4三、服务方式1.1.服务方式:技术咨询、应用培训、电话服务、上门服务、远程服务、软件升级。2.2.服务热线:乙方的服务热线为1382192299013821922990。3.3.服务响应:对甲方在洛浦县范围内的现场服务要求,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着手解决问题。4.4.定期回访:乙方技术服务部门要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了解系统运行状况,跟踪记录运行状态,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完善。5.5.远程服务:乙方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维护的服务体系,如出现紧急情况,技术员通过远程登陆系统端,及时进行远程服务。四、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252025年11月11日至20252025年1212月3131日。五、费用和支付方式1.费用1.名称数量(项)单价(元/年)价税合计(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12560075000元合计(大写):柒万伍仟元整(小写):¥75000元2.支付时间方式2.1)1)服务费用按年度(每年度从111231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支付,每年度分22次支付,第一年度不足365365天,按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计算并支付服务费用。2)2)双方确定无误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服务费50%50%,年底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3.服务费用调整3.服务期限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增加服务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软件的种类、数量及服务范围的增加),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进行约定或确认,并对服务费用进行明确,该新增服务费用可与前述服务费用一并收取和支付。六、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1)负责指定系统负责人及详细联系资料;2)2)就本合同涉及的软件在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甲方需在乙方的指导下并配合乙方做出必要的测试,负责提供配合乙方分析、处理问题过程中所需的一切合理资源需求,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2/43)3)如经乙方分析确定故障系基于第三方原因发生(如网络线路故障等),甲方在第三方排除该故障发生原因时可以要求乙方给予一定配合;;4);4)在乙方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完成时,甲方应当配合检查被服务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5)5)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合同约定费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描述的服务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并全力保障甲方的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乙方提供的支持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1);1)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致使许可软件无法正常运行;2)2)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七、保密条款1.1.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数据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2.2.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不得为其它任何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包括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以及对方的业务数据等)。3.3.双方应对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确保其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4.4.本条规定的保密期限为两年。在该期限内,本条款不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5.5.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本合同金额为限。八、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1.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在诉讼2.期间,除了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3.乙方需确保拥有所提供产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否则所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九、不可抗力1.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自该书面通知之日起10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2.2.合同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致的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履行不能免于承担责任。十、其他事项1.乙方按协议完成提供服务且甲方按阶段支付给乙方款项一周内,双方将视同验收完成。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2.3.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3.3/4(本页为《软件技术服务合同》之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