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河县人民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青河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青河县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71101000019903822
五、合同编号:11N45843640420253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48000
4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青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邓革新
联系电话:13345311070
传真:/
地址:青河县模范北路1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软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43640420253402).pdf
青河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合同书编号:11N45843640420253402采购单位(甲方):青河县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青河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青财发〔2015〕11号)、《青河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规程规范》(青财发〔2015〕1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概述(一)、医院电子结算凭证开票1、与医院HIS系统进行接口联调。HIS系统调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最新接口规范的“医疗门诊电子票据开具接口”,“医疗住院电子票据开具接口”,“医疗挂号电子票据开具接口”,“医疗体检电子票据开具接口”,开具医疗电子票据。(二)、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将医院电子结算凭证(医疗电子票据)上报医保部门【4901】上传电子结算凭证;【4902】查询上传结果;【4903】上传电子结算凭证基本信息;【4904】查询医疗机构电子结算凭证基本信息上传结果;【4905】医疗机构重新上传、电子结算凭证信息;【4906】医疗机构上传电子结算凭证信息;【4907】医疗机构上传电子结算凭证信息结果查询;(三)、获取医疗电子票据凭证状态【5501接口】查询医疗电子票据凭证状态,医院在办理全自费结算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退费前,需查询医疗电子票据凭证的状态信息。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节点)1.项目标准:根据《电子结算凭证中心接口规范》要求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并与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心进行联调,实现上传医疗电子票据版式文件和结算数据关联关系到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心等工作。2.数量要求:1套(信息化改造接口服务)3.质量标准: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并与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心进行联调,实现上传医疗电子票据版式文件和结算数据关联关系到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心等工作。4.完成时间节点: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肆万捌仟元整2.支付方式及金额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完成30天内,凭乙方提供的合同款100%等额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即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自2025年03月21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止。1/3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青河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五条:项目验收,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政府采购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由甲方进行项目验收。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合同期内甲方应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3.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费用。4.甲方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各厂商协调(包括HIS厂商、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心接口厂商)、相关文档的审批和确认以及阶段性检查。5.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乙方的协调工作。6.甲方的技术人员将为乙方提供业务知识的支持,共同参与研究每一项具体业务的技术实现手段是否科学合理,初步判别系统的功能是否能满足甲方的业务需求。7.提供乙方所需相关资料,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拨付服务项目经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任务。3.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4.乙方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与甲方的沟通及协调工作;组织足够的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并保证其参与人员的稳定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本项目按计划完成。5.按甲方的指导意见制定总体计划并实施服务,应负责实施内容在医院整体信息平台中无缝融合、数据共享而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工作。6.对甲方原有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安全、合理的方式作迁移,方便甲方对现有资料的保存和查询。7.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期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服务工作,保障甲方顺利使用该项目功能。第七条: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交付系统不符合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外,甲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收交付系统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实施或交付系统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若逾期超过三十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逾期部分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若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财政各执一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2/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账号:账号:11706010220002154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