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零星修缮工程 空调维修保养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350501]FJZQ[GK]2025001

二、合同名称:校园木作土建水电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350501]FJZQ[GK]2025001

四、项目名称:校园木作土建水电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350号
联系方式:13305059068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泰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清源街道田边社区普贤路398号
联系方式:189602972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校园木作土建水电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服务采购
3(年)
¥448,000.0000
¥1,344,000.00
学校三年木作零星修缮、土建零星修缮、水电空调零星修缮等服务,三年累计总额不超过210万

合同金额: 1,34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6日至2028年03月25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
2025年03月27日

合同编号:[350501]FJZQ[GK]2025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住所地:泉州市坪山路350号联系人:/联系电话:13305059068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省泰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清源街道田边社区普贤路398号联系人:吕明才联系电话:18960297260传真:/电子邮箱:tzjsgc2202@163.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501]FJZQ[GK]2025001的校园木作土建水电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344,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99000000品目名称其他服务采购标的校园木作土建水电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服务采购服务时间(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成交人接到采购人的故障报修须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8小时内排除故障使采购人能进行正常工作,遇到紧急项目应随叫随到,积极配合采购人抢修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校园木作土建水电空调等日常零星修缮项目,零星修缮工程是指①木作零星修缮,②土建零星修缮,③水电零星修缮,④空调维修保养服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期次1,说明: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合同》的承诺进行验收。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344,000.002025-04-30福建省泰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按“8、其他”要求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十、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第2页-偿。10.2、在签定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成交人若无故延期交货,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10.4、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成交人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采购人可向成交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合同。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开展满意度情况调查,未达校内满意度,经过一次警告后第二次仍未达标,可终止合同。10.7、其它要求10.7.1、保持环境卫生:例如:粉刷时多余油漆涂料等不应遗留现场,及时清理地面多余油漆涂料,应保证施工现场卫生环境良好。10.7.2、施工工艺除满足国家规范相关要求外,还应注意工程细节,如:地面PVC新做的颜色款式与原有不应有明显误差,铺贴应平整;粉刷新旧处保持平整;门窗边角与原构件处不应有明显缝隙等。10.7.3、文明施工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另:除必须在现场施工的工种外,其余的构件加工过程不应在病房或门诊等室内环境中进行,施工过程中不应干扰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环境,如:持续性的噪音过大,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粉尘过大或不及时清理现场造成的建筑垃圾堆积。10.7.4、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缮任务的(特殊情况除外)。上述事项未按照规定完成的经校方科室反映或相关部门核实确认的,出现违反11.7.1,11.7.2,11.7.3,11.7.4的情况,以月为单位,第一次限期整改,第二次书面警告,每月累计3次以上(含),每次收取违约金50元;每年累计8次以上(含)的限期整改或警告,每次收取违约金150元,从结算款项扣除;情节严重,解除合同。10-1、索赔10-1.1、成交人对材料质量或操作工艺、项目施工质量、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与合约要求不符时,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成交人应同意采购人索赔事宜并赔偿一切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约工程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10-2.2、若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成交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3页-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协商处理。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按照招标文件具体内容执行。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份,/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中标(成交)金额:1344000.00元(折扣为64%),投标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单项结算单价折扣率,签订合同的总金额仍为210万元。十六、合同附件-第4页-/甲方(采购人):福建省泉州市农业学校(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省泰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吴聪容,法定(授权)代表人:吕明才纳税人识别号:489239032,纳税人识别号:91350503MA2YG72C9G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账号:13500101040002991,账号:9070219040010000847951签订地点:泉州市农业学校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修缮工程 空调维修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