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采购合同公告(福海县民政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福海县民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正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福海县民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21101000020185290
五、合同编号:11N10515307M2025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勘界、落宗、地形测量、不动产、放线、打点、房产测绘、地籍测量等测绘服务)
详见附件

1.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福海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15299415212
传真:/
地址:福海镇永安路2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测绘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515307M2025601).pdf

测绘合同编号:11N10515307M2025601采购单位(甲方):福海县民政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正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福海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正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正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新疆正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福海县社会福利院测绘--品牌:1次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元)6000.00合同总价(大写)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测绘费,计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2.双方约定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测绘作业量结算测绘费。三、服务条款甲方的义务(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1、该项目地准确坐标;2、测量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文件。(二)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该责任与乙方无关。(三)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现场升降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乙方的义务(一)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3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绘要求。(二)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三)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符合房地产测绘规划误差在3%以内的测绘成果,其中包含纸质版的成果与PDF版的成果。1/3测绘工期约定(一)乙方自收到甲方提交测绘所需全部资料的时间视为测绘工期开始。甲乙双方约定在测绘工期开始后10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二)如果因为甲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则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应顺延。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如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测绘费的30%的违约金,如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则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测绘费,并按预算测绘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停止或解除合同,除应退回甲方已交付的测绘费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已付测绘费的30%的违约金。(三)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应向甲方赔偿逾期损失费,逾期损失费以合同约定的预算不测绘费按每日1%计算。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测绘逾期,乙方不承担责任。(四)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五)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预算测绘费30%的违约金。四、因不可抗力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五、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2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七、本合同约定的测绘成果交接完毕后,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甲方(公章):福海县民政局,乙方(公章):新疆正韬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杭州路街道河北路677号4号楼3单元1303电话:,电话:180958607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3账号:,账号:82601001201012798983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