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终验前技术核查采购合同公告(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282024000112-1

二、合同名称: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终验前技术核查

三、项目编号:N5134282024000112

四、项目名称: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终验前技术核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普格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步行街108号
联系方式:0834-4773462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 25号
联系方式:138803356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终验前技术核查
1(个)
¥503,000.00
¥503,000.00


合同金额: 503,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普格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技术核查合同.pdf
普格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7日

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核查服务合同E甲方:普格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2024年11月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核查服务合同O采购人(甲方):普格县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履约地点:普格县(采购人指定)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核查服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核查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服务内容对普格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技术核查,对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对完成的工程开展现场核查,核查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是否规范、竣工初验专家意见是否整改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完成后,出具核查技术报告,明确是否可以提交项目终验核查结论。二、服务要求1、技术核查单位对完工工程是否与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一致、工程建设表观质量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及使用情况、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全面技术核查。项目所有单项工程全覆盖技术核查,核查比例为100%。2、技术核查验收单位职责要求(1)客观公正开展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工作任务;(2)对技术核查及验收成果负责。2三、合同金额、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根据竞争性磋商成交通知书,合同价款为503000元(大写伍拾万叁仟元整)2、付款方式乙方提交技术核查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部支付技术核查工作经费503000元(大写伍拾万叁仟元整)。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3(3)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七、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4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签订时间:04年11月19日乙方:(盖章)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4402202009100424543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9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终验前技术核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