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采购合同公告(松岭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232762]YZGC[GK]20240001

原合同编号:[232762]YZGC[GK]20240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

原合同名称: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

三、项目编号:[232762]YZGC[GK]202400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爱民路 23号
联系方式:13845715515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号楼创新路77号1单元5层
联系方式:0451-86696029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变更内容为原合同第三条第2款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
1(个)
¥847,000.00
¥847,000.00
【无】

合同金额: 84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松岭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补充2.jpg
补充1.jpg
5d3f8c19-77c8-466b-8a10-2ff9dffc855c_松岭技术服务合同.pdf
松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3月27日

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爱民路23号单位地址: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号楼创新路77号1单元5层法定代表人:吴海波法定代表人:孙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3845715515电话:1577648242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岭支行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滨江支行帐号:23050174745108000005帐号:21090120003000665邮政编码:165012邮政编码:150000绘有店1DI第2页共2页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补充协议甲方:松岭区农业农村局乙方: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松岭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项目编号:[232762]YZGC[GK]20240001),并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为保证成果汇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普查成果最终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现根据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整体实际工作进度和成果汇交工作开展时间安排,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项目合同款项支付方式签订此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847000.00元(大写:捌拾肆万柒仟元整)。2、支付方式:本合同服务价款分为2期支付。1期:支付比例50%,2025年5月31日前支付;2期:支付比例50%,项目验收结束后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章):松岭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3日乙方(章):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热绘有限公有限公司爱D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3日第1页共2页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委托方(甲方):松岭区农业农村局受托方(乙方):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项目编号:[232762]YZGC[GK]20240001)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6日第1页共6页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甲方:松岭区农业农村局乙方: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服务内容、数量及价格:序号项目名称采购服务内容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1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编制服务(包括: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资料成果、省三普办要求的其它成果汇交编制材料。)1项847000安1、技术服务目标: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编制服务,达到并通过省三普办验收合格标准。2、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编制服务。(1)数据成果。形成全县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2)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等。(3)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4)数据库资料成果。按照建立土壤普查数据库的要求,提供并存储本级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土壤三普数据资料。(5)省三普办要求的其它成果汇交编制材料,达到并通过省三普办第2页共6页验收合格标准。以上成果资料按照国普办县级成果编制要求提供。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847000.00元(大写:捌拾肆万柒仟元整)。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支付;2期:支付比例衣50%,验收结束后支付3、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成果;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有利于本项目开展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信息;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五条知识产权归属第3页共6页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第六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业第七条合同履约、验收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101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必须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3、在双方共同履约期间,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服务期限延后,双方应协商解决,提供说明文件,可视为正常履约。4、通过国家、省审核验收合格标准。察第八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第4页共6页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若遇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且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的,甲乙双方可书面协商一致解除本项目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页共6页甲方(章):松岭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乙方(章):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中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6日单位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爱民路23号单位地址:哈尔滨高新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号楼创新路77号1单元5层法定代表人:吴海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3845715515电话:15776482423电子邮箱:81299108@qq.com电子邮箱:ddch@ddcehui.com.cn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岭支行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滨江支行帐号:23050174745108000005帐号:21090120003000665邮政编码:165012邮政编码:150000A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