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公告(玉门市环境保护局2025)



玉门市环境保护局玉门市玉门东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采购

合同编号:/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63001JH620981005
项目名称:
玉门市玉门东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采购

采购人:
玉门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
甘肃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3-24
供应商:
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
生态保护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玉门市环境保护局玉门市玉门东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采购第二次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5-03-24
合同总金额:
87.89(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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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玉门市玉门东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玉门市玉门东镇合同编号:发包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设计人:虫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甘肃省玉门市签订日期:2025、3、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34发包人(全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设计人(全称):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玉门市玉门东Y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2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标准、规范。甘肃省地方规范及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技术规定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规模、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工程名称:玉门市玉门东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4.2工程地点:玉门市玉门东镇24.3投资估算:约3505.82万元人民币专4.4项目规模及特征:本项目占地面积约0.05655平方公里(84.8251亩),新建两级水平潜流湿地0.028平方公里(42亩)、表面流湿地0.02m平方公里(30亩)、回用水池容积为0.1万m(1000m),回用水泵房一座、配电室、维修平台、围墙和大门等配套工程。其湿地处理规模约为0.5万m/d。4.5工程设计范围:给排水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电气自控设计、暖通设计、景观设计。4.6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7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初步设计文件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相应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相关资料: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立项批复文件、用地红线图、地形图(电子版),地质勘察报告、场地内地上地下市政管线、发包人设计要求。5.2以上资料提交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6.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8套按甲方合理要求。6.2在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后,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交付。第七条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7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7.2本合同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的规定为计算依据,以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直接费为计算基数,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合同设计费为人民币: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小写:878900.00元)。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整(小写:263670.00元)。8.2图纸审查通过后七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0%,计人民币:伍拾贰万柒仟叁佰肆拾元整(小写:527340.00元)。8.3工程审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一次性支付清剩余设计费计:捌万柒仟捌佰玖拾元整(¥87890.00元)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问,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7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5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术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项目负责人:张维迪,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证件号:CS102100127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国家法定权威机构认定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具体商定,但不超过本合同额。9.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贵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1.2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11.2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项目联系人。本项目所有书面函件均通过双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传真、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负责发布或接收。12.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4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12.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八份,发包人四份,设计人四份。12.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10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合同条款)发包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向雅雅、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116209001B10087180地址:环新路0邮政编码:735211法定代表人:河尤委托代理人:的强、、电话:0937-3339395传真:0937-3559395电子信箱:开户银行:银行行账号:2713036109200118223时间:22年3月2日设计人: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福杭组织机构代码:91510107MA6CLPK334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7MA6CLPK33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477号7栋1单元9层907号邮政编码:610000法定代表人:马福桂委托代理人:电话:028-67573508传真:028-67573508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长城支行账号:22834801040010376时间:20年月24日L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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