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厅改造工程 预算审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2MB2D297652503171050

项目业主: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根据回避原则,应业主单位要求待服务期结束后公开结果。

合同名称:

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审核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2MB2D297652503171050

合同总金额:

¥1,95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28日

服务内容:

组织技术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进行预算审核工作。

合同附件

服务合同.pdf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03-28

合同编号:ZRHT2025-02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审核服务委托人: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咨询人: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25年3月28日委托人(甲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咨询人(乙方):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为了项目的顺利开展,甲方在广东省中介超市以直购模式选取乙方为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预算审核),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审核服务;2.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3.采购编码:441302MB2D297652503171050;第二条月服务范围乙方同意按照合同书和有关咨询文件规定,承担本合同书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预算审核,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含电子文档);2.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条服务费和支付方式1.服务费:双方同意按照粤价函【2011】742号收费标准及市场调节价,预算审核服务费为包干价195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整)12.支付方式:双方签订本合同,咨询人提交预算审核成果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合格和提供税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安排资金以财政批复金额为准,前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如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或财政资金滞后而造成项目支付不及时,甲方不构惠成违约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作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依据和理由。第四条验收方式项目服务结束且乙方将服务成果《预算审核报告》移交甲方后,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服务验收单为通过验收证明。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资料,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应响应《需求书》的要求并按照行业标准严格把控工作质量,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专业、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对本项目的有关情况要保密。3.甲方不干涉乙方的预算审核,乙方对预算审核结果完全负责,如有需要,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审计和纪检部门的追踪和审查。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若未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资料造成时间拖延,将由甲方负责。22.在甲方提供完整齐全的资料情况下乙方未能按本委托书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完善直至通过甲方验收。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两次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书经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任务完成后终止(即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2.本项目《《授权委托书》、《中选通知书》是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书壹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咨询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即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的相关业务办理及相关款项的收付。5.咨询人委托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代收本合同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咨询人承担。3(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委托人:(盖章)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锋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日期:205年3月28日TF咨询人:(盖章)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演达路支行账户名称: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银行帐号:661374342962联系人:电话号码:日期:205年3月28日Y4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Z2503260318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君安工程建设顾问东省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惠城区自然资源局食堂餐厅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302MB2D29765250317105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圆整(¥1,950.00元)。服务时限为:中选人接到选取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预算文件等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审核。。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厅改造工程 预算审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