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方案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宜川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HT-宜川县-2025-00004

二、合同名称: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

三、项目编号:ZCBN-宜川县-2024-00014

四、项目名称: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西桥头国土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13909114563
供应商(乙方):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
联系方式:186918903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38600
1(项)
¥235,500.00
¥235,500.00
按照要求编制《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包括规划方案文本、图件、表格和建立数据库),所有的成果经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市自然资源局的审查意见,将最终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合同金额: 235,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8月1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合同(1).pdf
宜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28日

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合同编号:甲方:宜川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签订日期:2024.5.13甲方:宜川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目的(一)项目名称: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编制服务项且(二)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三)合同目的:通过对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确保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宜川县人民政府、宜川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项目用地范围纳入到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或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工作内容:本合同服务内容仅限于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2024年第1次调整。(二)工作要求:以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批复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局部优化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三、工作进度要求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工作进度要求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若国家自然资源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或第1页共8页者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政策有所调整,乙方应及时调整工作进度以满足政策要求,同时,合同履行期相应延长。四、提交的成果内容及交付(一)成果构成项目成果包括: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2024年第1次)(以下简称《方案》)、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请示、宜川县人民政府同意意见、专家论证意见、项目举证材料、项目矢量数据库,以及国、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成果数据。(二)成果要求1.提交的全套成果需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319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陕自然资发[2024]2号)等相关文件的技术要求。2.提交的成果需通过宜川县人民政府审议、专家论证、延安市自然资源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及自然资源部等组织的审查评审。(三)成果交付乙方需向甲方交付《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2024年第1次)》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包括《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2024年第1次)》、宜川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请示、宜川县人民政府同意意见、专家论证意见、项目举证材料、项目矢量数据库。第2页共8页五、合同价款及文付方式(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235500.O0)。)合同总价包括:包含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涵盖的一切(二费用。(三)费用支付: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并提交至自然资源部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四票。六、质量保证)对乙方提交的全部成果及其他相关资料,按国家、省、市(一有关规定及规范进行验收。)对乙方提交的全部成果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二提交宜川县人民政府审查审议,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形成最终成果,并逐级报送延安市自然资源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审批,直至项目成果最终通过审批。七、服务承诺(一)本项目售后服务期为:从《方案》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1年,售后期间不另行收费。超过售后服务期的服务,根据实批算际需要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售后服务期内,要求乙方的技术人员在接到甲方需求时1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并须在24小时内解决;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八、知识产权第3页共8页本项目成果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九、保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签订合同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十、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靠性负责,根据项目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二)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成果编制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三)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四)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开展所需的费用。(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延安市自第4页共8页然资源局等相关政策文件对项目进度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提交符合本项目质量验收标准的成果文件。(三)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期限,交付工作成果。(四)乙方对编制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五)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者疏忽,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材料的补充收集。(六)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三、违约责任(一)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有证据证明乙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工作成果,甲方会同有关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三)非乙方原因或项目审批部门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时送审或审批,甲方需在乙方提交经专家评审会讨论通过的成果后三个月内支付全部项目价款。(四)如因一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等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受损方自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受损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过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六)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第5页共8页(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质调协商不成的提交延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K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专用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财政局333217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本合同甲、乙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七、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见证方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进行确认。(三)甲方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经见证方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第6页共8页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第7页共8页甲方乙方确认方单位名称:宜川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单位名称: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mk可81003002712(盖章)(盖章)(盖章)地址:宜川县迎宾大道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43号地址: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邮编:邮编:710068邮编:716000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自强电话:被授权代表:新电话:029-88419826承办人:电话:传真:传真:029-88419826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含光门支行帐号:26105301040008316日期:年月日日期:24年5月13日日期:年月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优化方案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