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 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莱阳市公安局2025)
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合同公示
莱阳市公安局机关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82000202501000160A_001
二、合同名称: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2000202501000160
四、采购项目名称: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莱阳市公安局机关
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
联系方式:0535-7822557
供应商(乙方):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莱阳市白龙路40号
联系方式:186601012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印刷服务
定制
1000
0.0008
0.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公安局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合同8000.pdf
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合同8000.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合同编号:SDGP370682000202501000160A_001采购编号:37068200014100120250012甲方(采购人):莱阳市公安局机关乙方(供应商):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所需的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与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公司(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supplierBank帐号:supplierAccount四、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8,00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五、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交付(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2、交付地点:公安局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约定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莱阳市公安局机关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535-7822557签订日期:2025年3月28日乙方: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8660101208签订日期:2025年3月28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合同编号:SDGP370682000202501000160A_001采购编号:37068200014100120250012甲方(采购人):莱阳市公安局机关乙方(供应商):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所需的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与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公司(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supplierBank帐号:supplierAccount四、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8,00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五、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交付(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2日止)。2、交付地点:公安局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约定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莱阳市公安局机关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0535-7822557签订日期:2025年3月28日乙方:山东银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8660101208签订日期:2025年3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数字证书使用登记簿 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