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



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2022DFQBZ00139-26542

合同名称:
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2022DFQBZ00139

项目名称:
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21MA8NBX1849

中标人(乙方):
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10104132695641B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695.300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2日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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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合同.pdf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10104132695641B
主体名称:
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投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2DFQBZ00139
交易项目名称:
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2022DFQBZ00139
标段名称:
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金额(元):
6953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6953000.0

合同工期(天):
960
实际工期(天):
960

合同签署时间:
2022-03-23 00:00: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5-03-28 11:31:57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HWRQFD-FF-22008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监理合同母2委托人: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人: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3月23日签订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共58页第1页的第一章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人(全称):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工程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3工程规模:2×450MW(F级)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机组4工程概算投资额:EPC合同价约20.5亿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合同条款及双方根据合同规定不时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2.合同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不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时,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某一合同组成文件本身存在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时,双方应从合同目的实现的角度协商解决,经协商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争议解决。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曾卫华,身份证号码:******************,注册号:36002204:五、签约酬金合同总价(大写):陆佰玖拾伍万叁仟元(¥6953000.00)。共57页第2页沈包括:1.监理酬金含税价:陆佰玖拾伍万叁仟元(¥6953000.00),增值税税率为6%,其中税金为:叁拾玖万叁仟伍佰陆拾陆元零肆分(¥393566.04)。2.相关服务酬金:0.00六、期限监理期限:本工程计划2022年6月正式开工(主厂房浇筑第一方砼),2023年12月#1机组完成168试运行,2024年2月#2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总工期18+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下发的开工令为准(但总工期不变),本合同期限从正式开工到#2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后12个月为止,正式开工前桩基工程及场平工作也包含在监理范围内。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八、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监理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共57页第3页签字页委托人: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人: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地址:上海市高邮路68号陶楼镇陶楼财政所2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3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M的代理人:的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丰北城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一支行账号:1302052209100155645账号:31001501200055360454电话:电话:021-64665890传真:传真:021-6466589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8616752043@qq.com订立时间:2022年03月23日。订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共58页第4页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共58页第5页力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共58页第6页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共58页第7页地(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I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共58页第8页V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共58页第9页九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共58页第10页边-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共58页第49页他附件G: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格式)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致:(招标人名称)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范;二、严格按工程进度及监理工作情况配备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对工程实施监理;四、发现施工过程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认真对整改的结果进行复查,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五、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调查、处理事故等监理责任;六、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共58页第50页电附件H:监理考核细则本《监理考核细则》根据监理责任目标对皖能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施工监理计划、过程、目标结果等管理工作制订考核细则,以规范工程监理的各项管理。明确承担任务者的责任,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保证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使公司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手段与国际接轨。1进度考核1.1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必须按照规定日期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监理规范编写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业主,否则按每推迟一天考核200元计算;在分段工作结束和履行合同完成后即时编写监理总结,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业主,否则按每推迟一天考核500元计算。1.2项目监理部未按照里程碑要求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网络计划(二、三级网络图),未对不合理的二级网络图提出建议并进行优化,每项考核500--1000元,因此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考核1000-10000元。1.3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或准备不合理、不充分,对工程进度造成一定影响的,视具体工作项目考核1000-2000元。1.4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实际施工情况与网络计划(二、三级网络图)发生偏差未及时进行人员、施工机具调整优化的每项考核1000--2000元。1.5在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总工程进度出现不合理现象时,项目监理部未发现,未主动联系协调工程各方进行调整,每项考核500-50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考核总监理费用的1%。1.6项目监理部未及时向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形象进度,未及时复核已完工程量,审查施工预算和结算以及承包商工程结算书,每项考核应审项目费用的0.5-1%。1.7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各专业制定三级网络计划,按每个专业罚款2000元。1.8由于管理协调不力未按期完成三级网络计划的施工项目,从而影响二级网络进度的每项罚款2000元;影响一级网络进度的每项罚款5000元。1.9未按期完成协调会规定的参会各方承诺的临时目标工期,每项罚款2000元。共58页第51页他1.10由于设备、材料供货原因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监理单位未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除按以上条款执行外,每项还处以罚款2000元。1.11由于施工过程监管不力,在阶段性验收时,因施工质量等原因必须返工,从而导致工期延误,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不严格执行验收程序,隐瞒不报的加倍考核,同时对参与验收的监理单位当事人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2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考核2.1本工程安全管理要做到防范措施得当、管理到位,项目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无安全防护措施、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以及无针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每项考核2000-5000元。2.2工程中出现安全违规现象,项目监理部未发现或发现后不立即制止,视违规情节考核监理单位100-1000元,由此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考核1000一10000元。工程建设发生的安全事故,对项目监理部按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50%考核。2.3项目监理部未认真审核工程各项调试计划、方案、和措施并提出审核意见和改进措施,每项考核500-5000元,由此对工程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的,考核总监理费的1-5%,在调试过程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合理造成的设备损坏,每项考核监理费3000元。2.4项目监理部未及时主持工程中出现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分析,未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预案,每项考核500-3000元。2.5项目监理部未定期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作好记录的每项考核监理费1000元。2.6项目监理部对现场文明施工组织管理和督促不严格,出现不文明施工或野蛮施工现象,每项考核项目监理部200-1000元,出现现场局部混乱,考核项目监理部1000-3000元。2.7监理部没有督促施工单位各专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每个专业考核2000元。没有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现场定期自查、评比制度或虽已建立但留于形式未落到实考核3000元。2.8监理部没有督促施工单位各专业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图或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每个专业考核2000元。共58页第52页12.9业主在施工现场发现施工单位有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眼镜、防毒口面罩等)进行施工的现象,每次考核监理50元,经纠正后每再出现一次罚款100元。2.10监理已审批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无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内容的罚款2000元。2.11监理在审批的施工作业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无具体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就交予施工的每项罚款500元。2.12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就进行施工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如采用单跳板、采用不符合要求的跳板、跳板未可靠固定、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就验收通过而使用)的每次考核监理200元。2.13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施工人员违犯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如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裤头背心、打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进入制氢站穿带钉的鞋等),每次考核监理100元。2.14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施工人员未召开班前会并交待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或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犯安全规定(如高空抛物,带手套使用钻床作业,氧气瓶和乙炔瓶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电动工器具未经定期检测或未使用漏电保护器,在施工现场吸烟等)的每次考核监理100元。2.15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材料设备堆放保管不符合规定(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及射源等未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仓库内、圆木堆放高度超过2米)的每考核100元。2.16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凌乱、未标识或未隔离而影响现场文明施工或造成视觉污染的每次考核监理100元。2.17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当天工作结束后或局部工作已经结束后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或未做到整顿、整理、清扫、清洁,每次考核监理100-300元。2.18监理部未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责任牌,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的每次考核监理200元。2.19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现场孔洞、临边等处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根本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存在安全隐患,每次考核监理500元。共58页第53页农2.20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在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警示牌(如油库应设禁火标志、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个人防护用品标志)每次考核监理200元。2.21监理部未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每项考核监理1000元。2.22由于监理监督管理不力,在已托管、代管或运行区域施工未办理工作票;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施工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考核监理500-1000元。2.23监理部未对施工单位的队伍、人员、机械、工器具等技术和安全资质证书进行认真审核检查的,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次(项)考核监理费500元。2.24监理部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罚款1000元。3质量考核3.1本工程质量要做到预控,项目监理部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无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预防常见质量通病的措施,无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按每项考核2000-5000元。3.2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各承包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审查不严,有疏漏或错误,按每项考核200-5000元,由此对工程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监理总费用的1-5%。3.3项目监理部未按照规范要求在开工前合理地制定工程中的W、H、S点,未对总工程、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关键或重要工序、工艺、隐蔽工程和质量进行严格核查、见证或作虚假见证,每项考核300-2000元。3.4项目监理部对现场的各种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监督不严,或没有按照要求出具核查、试验报告,每项考核200元-5000元。3.5项目监理部未复查测量控制桩的核查成果、保护措施、平面和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每项考核1000元。3.6项目监理部未参加设备材料开箱验货,每项考核300-2000元,设备材料因验货不严格或保管不善出现质量问题,而项目监理部在开箱验货时未提出合理正确的验货检验和保管意见,每项考核500-3000元。共58页第54页地3.7没有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的各专业质量验收评定范围表的,每个专业罚款2000元。3.8没有严格审查各专业质量验收评定范围表的,每缺一个单位工程罚款1000元,每缺一个分部工程罚款300元,每缺一个分项工程罚款200元。3.9在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无质量保证措施罚款1000元。3.10在每种作业指导书中无具体质量保证措施、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标准)、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的,每项罚款500元。3.11没有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罚款2000元。3.12在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走过场,造成隐蔽工程质量缺陷的罚款1000元-2000元。3.13四级质量验收走过场,造成质量缺陷的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每个小项罚款200元。3.14由于对施工单位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罚款500元,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视情节罚款2000-10000元,发生严重未遂质量事故的罚款1000-2000元。3.15未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适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的各专业质量保证组织机构的,每个专业罚款5000元。(各专业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应经监理认可报业主)3.16未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适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的各专业质量管理文件、制度的罚款500元。3.17由于监理督促不力,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的每次考核监理1000元。(如管道施焊前未清洁干净,管道内有遗留物)。3.18未参与重要设备、材料的开箱检查验收每次罚款200元。3.19未组织参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间的每一个分项完成后的验收认可工作,每一个分项罚款300元,每一道工序罚款500元(如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确定钢筋绑扎固定的位数、数量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浇灌混凝土)。3.20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抽样检测的项目(如浇灌的混凝土强度是否够,需要从现场抽样到试验室试验,油质化验需要从现场抽样到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化验)未做或数据弄虚作假每项罚款1000-3000元。共58页第55页5.5项目监理部未及时随班监督检查安装调试工作,调试中未执行分部试转验收制度,对调试工作协调不力,影响调试进度和质量,每项考核300-3000元。5.6项目监理部未组织设计交底考核1000元,在图纸会审中留于形式未认真进行图纸会审以及虽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未书面报告业主或设计院,每项考核1000元,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考核监理总费用的1%。5.7项目监理部对各项工程作业的开工、停工、复工通知下达不及时、不准确,对工程进度造成不良影响,每项考核1000-10000元;对违章、违纪和威胁安全的工作未下达停工令或停工令下达不及时的,每项考核1000-20000元,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监理总费用的1%。5.8项目监理部未及时协调好设计和各承包方在工程设计方面的接口工作,未及时给予确认的,每项考核500-5000元。5.9项目监理部未能严格审查各项工程变更,未积极联系和协调工程各方处理变更事宜,或未按规定程序执行变更,每项考核1000-3000元,重大变更中出现上述现象,考核10000元。项目监理部对工程工期和费用有影响的工程变更,未在事先通知业主,考核1000-20000元。5.10项目监理部未及时督促承包方进行各项工作开工申请(所有开工条件齐备),未严格履行手续,按每项考核200-1000元,对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同意开工或对承包方的开工申请无故拖延不审,每项考核3000元。5.11项目监理部在接到业主方工作联系单6小时内未执行或未书面回复未执行理由的每项考核500元,对要求立即执行的,必须在接到联系单后立即执行,否则每项考核1000-2000元,由于监理执行联系单不及时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每项考核3000元。5.12项目监理部发布开工、停工和复工令未报业主,紧急停工24小时未书面报告指挥部的,每项考核1000元,未停工造成的各种影响未作出积极有效的协调处理的,每项考核500-5000元,且由项目监理部自行解决后果。5.13项目监理部未参加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每项考核总监理费的.0.5%。共58页第57页农-3.21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检查验收时随意放行过关的每项罚款2000元。3.2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每考核500元,或同样的质量问题出现两次以上罚款1000元。3.23未组织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或虽已分析但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罚款1000元。3.24在抢工期时忽视质量监督,对影响质量的施工随意放行每次罚款1000元。3.25对于忽视施工质量,或对质量监督管理不力的监理工程师,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3.26工程质监站和中心质监站阶段性检查验收时,不合格项超出5%,每超1%,考核金1000元。超过10%时,超过部分每项考核金2000元。需改进项(书面列出)超过10%,每超1%,考核金500元,超出15%时考核金5000元。4投资考核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等对施工图进行审查,优化施工方案节约投资。项目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未经优化,按每项考核2000-5000元。5其它考核5.1项目监理部在监理过程中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公证性,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按章考核。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人员不得与承包商有利益关系和舞弊行为,否则每次考核监理总费用的1%,同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考核。5.2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承包方、分包方、制造方、供货方的宴请及其他高消费活动经查证每人次考核200-2000元。5.3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人员未遵守作息制度,未根据工程、工序的实际进度及时进行现场巡视、跟班到位监督核查和进行见证,每项考核200-2000元,重要和关键工序或过程的监督不到位考核1000元。5.4总监离开现场超过三天以上的,每超过一天考核5000元;未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同意离开的,考核10000元;共58页第56页沈5.14监理资料不规范,不齐全、不科学,资料存在虚假现象,每项考核1000元。5.15由于监理信息的管理混乱、不及时、不准确、不科学,每项考核500元,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视情节每项考核1000-10000元。5.16项目监理部人员未按照规范到位,考核监理总费用的1%。监理到位人员专业不对口、业务能力差,不整改或整改无效,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视考核款情节考核2000-5000元。5.17项目监理部未按照规范要求,未定时或未及时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走形式,解决实际问题不力,每次考核500元。5.18在施工中遇到各种问题,项目监理部不主动及时地联系和协调解决,或协调解决问题不力,每项考核200-2000元。5.19项目监理部及其成员使用的所有运用于本工程的表、卡、单、开工停工复工通知、证书、签证单等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执行统一的规范格式,且用语规范,内容准确真实,否则每项考核200元。5.20项目监理部对各承包方、分包方和试验方的资质、质保体系和各种证件等审核不严格,对工程中的各种方案、措施、质量证明等审核不严格,对工程中的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重大型机械使用鉴定证书、计量器具鉴定证书、特殊工器具使用鉴定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审查不严格,出现漏项或虚假现象的,每项考核500-5000元,有意包庇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报上级监理管理部门考核。5.21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未经业主同意更换总监将考核10万元,更换副总监将考核8万元/人,更换监理工程师将考核6万元/人。报经业主同意,更换总监交资格审查费5万元,更换副总监交资格审查费2万元/人,更换监理工程师交资格审查费1万元/人。5.22签订监理合同之前,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交业主留存,工程完工后交还。共58页第58页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