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222713
二、合同名称: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03510001221777
四、项目名称: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18990884632
供应商(乙方):南充宏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44号1幢1层
联系方式:152817866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2787.690000元
合同金额: 3.27876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四川省本级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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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805511301000002征集人: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南充宏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222713甲方: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乙方:南充宏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2787.69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柒佰捌拾柒元陆角玖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报价要求(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基础单价:32787.69元报价优惠:折扣率100.00%报价单价:32787.69元数量:1服务价格:32787.69元服务内容: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报价要求: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不得高于材料实际买入价格的30%,且报价不能为0。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报价要求。我方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处于不高于材料实际买入价格的30%,且报价不为0的有效范围之内,符合征集项目报价要求。具体报价详见应答报价表。(2)服务名称:其他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第1页-服务内容:1、若服务期间有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新文件规定为准。2、采购人车辆在进厂维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负全责,交通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3、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给送修单位造成损失时,送修单位有权直接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或补偿。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技术(质量保障)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个日历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个日历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个日历日。(2)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个日历日。(3)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返修:(1)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个日历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2)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3、响应时间: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若超过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返修车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说明:a、小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b、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修理;c、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5、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维修供应商应与送修单位自行协商结算应急救援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6、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采购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7、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第2页-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8、定点维修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服务标准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相应修改单、《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JT-T-1029)、《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汽车油漆涂层》(QC/T484-1999)等。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服务范围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为南充市市级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为期两年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保养、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等服务。车型涵盖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皮卡车、货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车载特种设备外)等。2、保险赔付维修、车辆免费保修项目、以及涉及保密等特殊要求的执法执勤用车、特种车辆维修除外。3.供应商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保养业务。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环保要求-第3页-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定期监测,接受行业监测。2、危化品仓库、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场所,供应商应独立设置。3、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设备。4、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应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应排放或回收再利用。5、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6、供应商应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7、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相关要求。8、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相关要求。9、供应商服务场地环境卫生,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完好。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管理制度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维修委托流程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材料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供应商响应内容:-第4页-(9)服务名称:考核(验收)标准方法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与征集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车辆维修供应商进行抽查。供应商响应内容:(10)服务名称:零部件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2、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3、采购人、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4、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辅料、油液除外)。5、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7、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相关要求。8、供应商应当建立零部件低库存率管理制度。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根据实际维修清单结算。。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三、验收标准-第5页-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04.30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或因乙方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导致甲方受到牵连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除按考评办法的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外,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遭受的额外费用支出以及为获得救济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等的全额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4、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责任与其他地方约定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存在重合,则以违约责任高的条款进行计算;如乙方同时存在违约情形、处罚情况时,进行累加计算。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否-第6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李敬东甲方联系人:蒲治维联系电话:18990884632单位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2025年03月2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谭友海开户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果州支行银行账号:051100332000006088乙方联系人:谭友海联系电话:15281786677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银行行号:3136730000292025年03月27日-第7页--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