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电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2025)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070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0000202502000070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26号
联系方式:06333365088
供应商(乙方):日照交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21号
联系方式:157633117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定制
1
73
7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070A_001计划编号:37110000040100920250019采购人: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供应商:日照交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供应商(全称):日照交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水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1.保障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的供水、供电、供热、制冷、新风、排风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对高低压配电室、楼层强电间、自来水泵房、楼层水暖井、制冷制热机房、新风、排风机房进行维保,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负责院区后勤类设备设施的维修(空调主机、水泵电机、控制系统、办公电器类等维修除外,医疗设备及弱电信息类设备除外),做好对配电柜(箱)、变压器、发电机、UPS电源等设备的日常维护服务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对合同范围内设备的安全负责;2.投放电力智慧运维平台一套,功能包括不限于:查看院区用电运行情况、提供数据分析报表、远程遥控设备分合以及支持手机端操作等(合同期满后,平台及相关软硬件设施无偿归医院所有)。维修维护的范围: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总建筑面积11万余平方米,各楼所配套的设施及设备主要有(包含不限于):1.供电系统:包含两路高压专线供电,大型高低压配电室5处,共计变压器10台;1600KVA变压器6台,1250KVA变压器4台,室外箱变若干台,强电间约80间。2.空调及其附属设备:包含空调泵房1处,制冷主机3台、换热器3台,风冷模块机组及VRV多联机50台。3.电梯:负责电梯的应急救援电话调度。4.给排水系统:包含变频供水系统3组,水暖井约90间。5.热水系统:楼顶太阳能及燃气式热水器19组。6.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7.电视机、开水炉及其他办公电器。人员配置:设置工作人员不能低于16人,其中机房运维人员8人(均需持有高压电工证,兼有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的人员不低于2人,兼有低压电工证的人员不低于2人),维修电工6人(需持有低压电工证),具备水管维修、五金维修、金属焊接、泥瓦施工、木制品维修等技能人员2人。其他要求:1.熟悉甲方所有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2.按规定配置值班和管理人员,保证每天24小时对承担的设施进行巡查、维护,满足使用要求;3.每周对甲方办公楼、病房楼及其附属区域安全巡检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甲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性方案;4.每月现场安全检查:协同甲方管理人员开展每月度一次和重大节日前的用水、用电安全等检查,及时发现指出安全隐患,并协助甲方加以整改。在甲方需要时,配合、协助甲方聘请的专业机构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维护;6.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证书,并给甲方复印、备案。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7.乙方自行配备维修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实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8.乙方承担所有职工的工资、社保、劳保福利等相关待遇,产生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9.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水电及维修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符合所从事的行业规范,如若出现故意瞒报,导致违反行业规范及法律法规等,责任由乙方承担;10.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维修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操作规范执行,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引起人员伤亡等,由乙方承担责任。11.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施工造成二次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12.在维护施工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13.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采购人协商认同后进行。14.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其他约定事项:1.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伤亡及给甲方及第三方人员造成财产及人身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运维期间如有人员变动,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元整(¥73000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2.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由乙方支付。验收小组成员中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可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人员不得获取劳务报酬。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服务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执行。第五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或提供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执行。第八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付款方式2.1根据合同总额,月均全额服务费为60833.33元。甲方每月初对乙方上月服务质量、人员数量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应支付的服务费(服务费用计算标准见本条3),按月拨付服务费。2.2乙方运维人员每减少一人,甲方按人数比例扣减当月服务费,乙方运维人员缺少三人,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扣罚当月全部服务费并中止合同。2.3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3.服务费用计算标准:3.1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月度综合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综合得分95分以下80分以上的,根据分数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用,按月服务费用总额*(95分—当月考核分数)*1%,得出当月扣除的费用额度;得分80分以下70分以上,按月服务费用总额*(95分—当月考核分数)*2%,得出当月扣除的费用额度;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额扣除当月服务费用。3.2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扣除当月考核分30分。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所供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以及甲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3.在服务期内发生技术故障等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廉洁条款在本合同签署前及签署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提供与业务存在利益关联的宴请、礼品、礼金、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若乙方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认定乙方构成违约,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部分或全部货款、延期支付货款、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中标价10%的违约金、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等方式,以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若乙方的上述行为涉嫌违规或犯罪,甲方将依法将相关线索及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日照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一份,代理机构一份。第十九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5年。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标(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投标人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成交)投标人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投标人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投标人收款银行账户,保障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中标(成交)投标人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10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电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