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绿化管理处2025)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5000224
四、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静逸街1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玉泉路128号建安大院综合楼2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42000
合同金额:2142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3月21日至2026年03月20日,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3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1: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2: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合同.pdf
平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SHENZHENZHONGZHENGTENDERINGCO.,LTD中标通知(2025)205号中标通知书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采购人委托的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5000224)公开招标活动中,贵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结果如下:采购计划编号PLAN-2025-440300000-127005-02405PLAN-2025-440300000-127005-02401采购人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委托项目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中标数量1项预算金额人民币2,520,000.00元中标金额人民币2,142,000.00元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请贵单位尽快与采购人联系,并据此通知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合同事宜。采购人联系方式:吕工,0755-83746986中标人联系方式:李剑,13715051272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抄送: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邮编:518040Add:903XinhuaInsuranceBuilding,No.171.MintianRoad.FutianDistrict,Shenzhen电话:(Tel):0755-83026699传真(Fax):0755-83026622邮箱(E-Mail):ztzszzzt@163.com网址(Http):www.szzzt.comZC-GC-2503-005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建设地点:深圳市施工单位: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造价:人民币(¥214.2万元)施工期限:365日历天(具体见开工令)2025年3月21日1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455767427Y住所:深圳市华富街道静逸街1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法定代表人:宋丽萍联系电话:0755-83746986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68763X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玉泉路128号建安大院综合楼201法定代表人:聂丽平联系电话:0755-26512893本工程在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根据2025年3月17日2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SZDL2025000224),本工程确定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1.2工程地点:深圳市1.3工程量及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以工程审批单的建设内容为准。项目根据实际应急需求开展,存在多个子项,项目实施过程可能涉及燃气、市政自来水等事项的协调、配合服务。乙方不能拒绝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1.3.1除上述规则外,乙方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a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b施工区域内保洁工作(包括乔木、灌木上的枯枝、干叶、杂物等),保洁标准与施工区域内的原有保洁标准相同;c施工区域内绿化2迁移(苗木迁移种植地点由建设单位确定)、种植、管养(不包含市管道路绿地养护合同约定的范围);d垃圾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淤泥渣土等);e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恢复工作。f拆除违章建筑、混凝土设施(含地上、地下);平整地形及回填种植土、改良土壤;g完善给排水、电气、园路等绿化配套设施;其他应急处置事项等。1.4工期1.4.1工程施工期365天(具体工程开工时间、工程竣工时间由甲方根据每个子项目实际情况确定)。1.4.2工程养护期(保修期):园林绿化项目养护期为3个月,甲方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园建、给排水、电气、供电等部分的保修期为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5工程造价(工程中标价):214.2万元(下浮率:15%)1.6工程承包方式1.6.1以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相关定额、信息价为基准价格,工程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按实结算,结算价不超过中标价,最终结算金额以上级部门审定为准。1.6.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1.7工程施工、验收标准1.7.1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深圳绿化迁移技术规范》(DB4403/T81-2020)《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施工规范与要求等为施工验收标准。1.7.2验收程序:工程完工,乙方书面申请初验,工程初验合格后,园林绿化项目按规定转人养护期,养护期为3个月,甲方也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园建、给排水、电气及供电等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期限为一年。如果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纳入工程的施工期内,整改完成达到初验标准后,重新提出工程初验申请。养护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获甲方批准后,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如工程验收不合格,该不合格部分不予计取费用或按合同约定扣除该部分费用。1.7.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8工程养护期管养标准31.8.1按《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进行养护期管养。1.8.2工程管养等级要求:一级1.9工程的整体质量将是甲方在以后工程招标中有关技术要求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招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招标答疑文件(含网上答疑);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2.4合同条款;2.5专用条款;2.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深圳绿化迁移技术规范》(DB4403T81-2020)《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施工规范与要求等;2.7工程量清单;2.8图纸;2.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2.10甲方、甲方代表或监理、监督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2.11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第三条甲方工作3.1甲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3.2任命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本工程甲方主要代表,行使甲方的权利,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3.3若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后任者将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3.4甲方代表及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时间后生效。3.5施工过程监督、指导及竣工验收。3.6协助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事宜。3.7协助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其它有关手续。3.8甲方对本工程植物的标准、成活有鉴定权。4第四条乙方工作4.1服从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监理公司的监理并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监理公司的监督、监理工作。4.2乙方需按要求配合设计单位踏勘工程现场(①工程区域内原有的植物;②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③地下基础情况等),根据2025年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项目工程的特殊性编制详细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送给监理公司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4.3由于本项目可能存在突发情况,乙方需响应应急突发工作,必须在深圳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能居住15人及以上的生活基地,以便随时能满足甲方安排的临时任务。4.4由于本项目比较复杂,乙方必须为本项目准备以下机械设备:高空作业车、油锯、荷载三吨以上载重汽车、吊车、管理用车、水车、风炮机等,乙方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没有相关设备要求增加费用或不按要求完成施工。4.5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提交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团80队成员表、承诺书及联系电话给甲方。提交的项目经理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资料相符,团队成员中需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包含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且具备相应职称及证书。4.6工程项目经理是乙方的全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或监理、监督通知的所有会议。4.7若乙方工程项目经理易人,须提出书面申请,获甲方批准后方可。后任者将全面继续承担前任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8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所有报告、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监督、监理单位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时间后生效。4.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中规定的工程量。4.10乙方进行苗木放点后须知会设计方、建设方,经设计方、建设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苗木种植。4.11做好施工场地开工前及完工后的现场照片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决算资料编制(包括竣工图光盘)等工作,甲方委托专业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流程监管。54.12工程未与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乙方负责维护,维护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13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道边(或建设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住(板材的标准由甲方确定)。4.14乙方必须保证每个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堆放、树穴开挖、施工场地清理等)不能过夜,做到日清日结。4.1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自行解决与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施工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燃气管道、输油管道、地铁安全保护区作业、施工人员基地及施工占道、挖掘等问题),不得在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及驻扎生活基地,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自身及周边安全,施工及养护期间以上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含措施费)应含在对应的施工养护费用中,不得另外要求增加费用。4.16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4.17乙方须按规定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必要的商业保险以及住宿问题,不能在绿地范围内设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基地。乙方承担所有施工人员因实施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4.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规范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4.19乙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含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乙方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影响范围,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情况。乙方除负责处理和解决善后工作并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和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损失。第五条合同履约担保5.1本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以银行履约保函形式:5.1.1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前,乙方必须提供合同价款10%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5.1.2待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退回银行履约保函。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监理6.1由甲方、监理公司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质量监督协议、监理合同、6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监理、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X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园林绿化管养规范》DB4403/T87-2020)《深圳绿化迁移技术规范》(DB4403/T81-2020)《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施工规范进行工程全过程监督和监理。6.2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对本工程享有监督、监理权。第七条工程款支付7.1付款原则:工程进度款根据市财政拨款情况、工程进度等情况分期支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财政拨款延迟导致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因此停工或索赔,但工期是否相应顺延由双方协商。7.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市财政拨款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款项。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高可支付至工程总价的75%。7.4工程审结后,甲方根据上级部门工程结算审定价结清剩余款项。7.5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项支付之前,乙方必须将工程过程中的违约款项缴纳至甲方计财部/门,如乙方未按要求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延缓工程款项的支付或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工程款中扣除。7.6工程结算之前,如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未处理完毕之前,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支付余款。7.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上级部门工程结算审定价结清剩余款项,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本工程结算审定价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以银行保函形式),待保修期结束、且不存在工程质量或者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发包给第三方完成产生费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可以申请退回银行履约保函。7.8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如因上级财政部门迟延拨款导致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免责。第八条设计变更8.1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城市建设需要使工程不能继续开展下去时,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本工程要求组织施工。8.2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修改,须提出书面申请,获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78.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的,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给出合理的书面建议,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变更,以及按变更或修改后的要求进行施工。8.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督、监理单位,并无条件按变更或修改后的要求进行施工。8.5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等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且工期不予顺延。第九条确定变更价款9.1发生本合同第八条载明的变更或设计修改后,按下列要求确定变更价款。9.1.1工程变更属招标工程范围内的项目,按工程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变更或设计修改项目的工程单价。9.1.2工程变更属招标工程范围外的项目,按深圳市现行的园林绿化消耗定额、计费标准及施工期间定额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按承发包双方及审计部门认可的市场价确定)计算综合单价,然后对比中标价与招标控制金额(或标底)的下浮比例对该综合单价进行下浮调整,确定变更或设计修改项目的工程单价。9.2在未接到设计修改、变更文件及审定的工程变更价款之前,乙方不得强行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10.1当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告知检测的时间、内容和地点,保证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并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和协助。10.2无论是否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当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测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测后重新隐蔽。如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如检测不合格,则乙方应按监理人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检测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0.3隐蔽工程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两个工作日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方验收合格,验收方签字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10.4若验收方接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到现场验收,验收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10.5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给予的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第十一条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811.1工程完工后,乙方书面申请初验,园林绿化项目按规定转入养护期,养护期原则上为3个月,也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园建、给排水、电气及供电等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期限为一年。如果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纳入工程的施工期内,整改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后,重新提出工程初验申请。11.2养护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获甲方批准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决算手续。如工程验收不合格,该不合格部分费用按深圳市现行的园林绿化消耗定额、计费标准及施工期间定额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按审计部门认可的市场价确定)扣除。11.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验收程序为“初验→整改→复验→终验”,整改期限不超过15日,逾期视为乙方违约”。11.4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工程验收合格日期。第十二条竣工结算12.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获批准时,及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12.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完毕,送上级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结论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1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前款约定)内未能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且未提出甲方书面认可的合理理由延期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办函14日内不予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甲方在前期收集关键必备资料的基础上,启动强制结算机制,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报审,并将乙方有关情况纳人履约评价及诚信档案。第十三条违约13.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的,均属违约。13.2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13.3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竣工日期拖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后可顺延工期;13.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属乙方违约,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甲方损失。13.4.1每延误1天,违约金按分项目工程审批金额0.5%元天计算。13.4.2如延误期超过总工期的13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甲方全部款9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3.4.3若乙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未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不服从监督、监理单位的合理监督、监理工作,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根据开出的违约处理通知单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3%元/次计算。该情形超过2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甲方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3.4.4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甲方、监理或监督通知召开的所有会议,如缺席将被视为违约,每缺席一次按合同总价0.1%元扣取违约金。13.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进场苗木及施工材料、施工工序、成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规范要求,但未对工程安全、功能或整体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视为轻微违约。乙方应在收到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若乙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每发生一次轻微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乙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1)同一问题经监理单位两次书面整改通知后仍未达标;(2)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安全隐患、功能缺陷或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严重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乙方每发生一次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累计发生3次轻微违约的,视为一次严重违约,按第2款处理。13.6乙方不按设计图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设计图纸中标定的工程量,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按乙方未完成的工程量×上级部门审定的综合单价的3倍收取乙方违约金。13.7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甲方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且,三年内乙方不得参加甲方的工程投标。13.8合同履行中如乙方无故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属乙方毁约,乙方应返还所收甲方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13.9合同履行中如甲方无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属甲方违约,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除所付10款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外,还应按照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3.10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13.11乙方如不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审批单的建设内容要求施工,且影响绿地景观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所收甲方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3.12乙方交付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时竣工或仍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甲方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13.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30天内按规范报送结算资料,每延误1天,按合同总价0.5%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内不按规范报送结算资料,履约评价为不合格。13.14因乙方履约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3.15本项目所有成果(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竣工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第十四条工程停建、缓建14.1因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上级要求、不可抗力或施工时间和地点不确定因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并无权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赔偿。14.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协助乙方撤离施工现场。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退现场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0.3%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5.2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或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停建协议后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6.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11任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合同份数17.1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深圳市绿化管理处乙方:深圳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萍代表:代表: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配套设施完善及应急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