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 旧址采购合同公告(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4-A

二、合同名称: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光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项目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359旅指挥部旧址项目

三、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4

四、项目名称: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光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项目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359旅指挥部旧址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山县健康东路1号

联系人:熊浩然

联系方式:13569754689

2.供应商(乙方):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大冶市东风东路41号

联系人:徐新伟

联系方式:18672006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976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项目地点:光山县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 2.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00日历天
李铭
鄂2421718767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中标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光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项目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359旅指挥部旧址发包人: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2月28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4发包人(全称):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乙方)甲方为建设光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项目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359旅指挥部旧址(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乙方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光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项目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359旅指挥部旧址(项目名称)标段工程地点:光山县马畈镇代洼村杨柳湾组工程内容: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保护发展补助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元整(人民币)(小写)¥:29760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7730.03元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李铭;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1702697;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鄂242171876705O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鄂242171876705(0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鄂建安B(2018)0008835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心%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行系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约目期:年月日签约目期: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二部分通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17-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施工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施工需要而占用的场地,包括场内交通,临时设施、材料、机具堆放等的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10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五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o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提供:工地办公室、工人食堂、工人宿舍、工地卫生设施以及材料、机具堆放所占用的场地。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o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李铭;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鄂24217187670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鄂242171876705(00);联系电话:18827689875电子信箱:448675768@qq.com;通信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风东路41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全面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L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o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o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前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按河南省现行规定标准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方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L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10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里供设备与材料不依约提供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间歇性雨天影响正常施工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设备、材料总价的1%,由发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无。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河南省有关规定由发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另行商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无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按“通用条款”执行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第2种方式o第3种方式:(1)人工、机械:按国家、省、市有关计(调)价文件执行。(2)材料:基准价:本合同订立前28天《河南工程造价信息》单价或本工程预算中所列单价。基准价×1.05或0.95为基数,与合同工期施工期间的“信息”平均价对比,退补差额部分,其公式为:①与基准价比较,材料上涨时;差额=(“信息”公布的合同工期施工期间的平均价一基准价×1.05)×相应工程量;②与基准价比较,材料下跌时:差额=(“信息”公布的合同工期施工期间的平均价一基准价×0.95)×相应工程量;注:“信息”中缺价的,以“信息”的“厂商报价”为准,“厂商报价”也o9缺价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为准。(3)措施项目及其他费用:以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为依据,按相关计价规定作相应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o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I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I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材料价的±5%;风险费用的计算办法:材料基准价×5%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本合同“专用条款”11.1条。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相关“计价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为一计量周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月计量一次。由施工单位申报当月已完工程量及其价款,送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申报后7天内核定,按12.4.1条约定支付。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L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1)开工进场后7天内,甲方拨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乙方完成进度80%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为进度款(即拨付至合同价款的50%);(3)工程竣工预验收后7天内,甲方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5%;(4)审计结算完成后7天内,甲方拨付至审定价的97%,留3%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5日前,承包人按上月已完成的工程量申报进度。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核定后,按12.4.1条约定支付。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后3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从申报日起5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从承包人申报日起7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签约合同价的1%计付。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1(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0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后60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收到申请单后60天内。3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由双方派员当面核对。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60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后60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收到后60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审定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保函_。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C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不依约支付工程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J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不依约完工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九级及以上的台风。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其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无。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19、农民工工资支付19.1承包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工程款未结算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O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光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 旧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