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玉米 水稻采购合同公告(三台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7222025000026-1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三台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7222025000026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三台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台县北泉路833号
联系方式:0816-5221508
供应商(乙方):四川羌宏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
联系方式:181801661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三台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1(项)
¥3,180,000.00
¥3,180,000.00
无
合同金额: 3,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8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
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3月31日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三台县北泉路833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供应商(乙方):四川羌宏农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4号1栋1楼101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三台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标的信息2024年三台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二、服务要求(一)目标任务在三台县完成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措施示范区面积11000亩,其中包含110个治理效果监测点。根据《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区农产品达标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1重金属限量值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标准,且作物产量不低于正常产量的90%。(二)技术、服务要求1.治理示范区建设在永明镇、立新镇、芦溪镇、乐安镇、潼川镇、建平镇共6个乡镇建设11000亩修复示范区,其中水稻实施面积5000亩,玉米实施面积6000亩,确保项目示范区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且作物产量不低于正常产量的90%,推进区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实施地点及面积如下表所示。实施区域分布表乡镇村组水稻种植面积(亩)玉米种植面积(亩)项目实施面积(亩)永明镇红岩村647.4/647.4金翔村958.5/958.5永明村659.455001159.45永和村734.651734.65团缘村500/500合计35005004000乐安镇双狮村5005001000芦溪镇涪城村/25002500立新镇香林村7008001500潼川镇长丰村1770770五里梁村1100100柳林村1130130合计110001000建平镇芝麻村200350550长征村100350450合计3007001000总计50006000110002.安全利用技术方案确定区域内主要存在单一镉风险。拟采用协同阻控技术体系。2技术实施表一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实施区实施区域实施面积(亩)技术措施玉米水稻合计永明镇红岩村/647.4647.4土壤调理(60kg/亩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400g/亩的叶面阻控剂)金翔村1958.5958.5永明村500659.451159.45永和村/734.65734.65团缘村1500500乐安镇双狮村5005001000芦溪镇涪城村2500/2500立新镇香林村8007001500潼川镇长丰村770/770五里梁村100/100柳林村1301130建平镇芝麻村350200550长征村350100450B物料采购表一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实施区风险类型措施实施区域实施面积(亩)土壤调理剂(吨)叶面阻控剂(kg)单一镉风险叶面阻控+土壤调理乐安镇双狮村100060400立新镇香林村150090600永明镇红岩村、金翔村、永明村、永和村、团缘村40002401600建平镇芝麻村、长征村100060400芦溪镇涪城村25001501000潼川镇长丰村、五里梁村、柳林村100060400合计110006604400备注:项目产品施用时可根据土壤、品种等情况进行适宜性调整。3.监测点位布设按照每100亩设立一个监测点,共布设110个农产品监测点位。4.样品采集农作物样品。采集根据《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结合不同品种的成熟期,以及农作物的病虫害及杂草发生与防3治的情况、项目范围,来确定农产品的采样范围、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经过安全利用,农作物收获后,在已定采样点地块内根据不同情况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进行多点取样,选取5个以上的采样点,每个采样点间距在5米以上(采样点距田硬、水沟等在2米以上)。按照NY/T398的规定的要求,在每个采样点上选择连续3个都健康的农作物,采集其全部完整的果穗,形成一个单个样品。再将同个采样单元内的所有样品混合,构成一个混合样品,对农作物样品进行标号送检。投入品样品。对于固体颗粒投入品,用取样器自袋子的最长对角线插入料层深度的四分之三处取出,每批采样量不少于2kg,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1000g,装于清洁、密封的大口瓶种,样品上贴好标签。对于液体投入品,19L以下容器摇匀后直接倒出即可,19L以上容器,用虹吸管法分上、中、下部取样后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再缩减至500mL左右,装入试剂瓶中,贴标签送检。5.样品检测样品采集后,由三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将采集的农产品样品送到由省农业农村厅指定的机构统一进行二次编码和分析测试。(三)治理效果评价按照《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的要求,根据农作物中目标污染物的单因子污染指数算术平均值和治理区域内农作物样本中目标污染物超标率,依据标准进行评价判定,同时编制效果评价报告和成果报告。4三、合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30日。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人民币3,180,0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捌万元整)。时局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954,000.00元)。(2)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即2,226,000.00元)。(3)付款条件:乙方需在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3.3节服务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相关行业标准。2.验收程序:乙方项目实施完成发起验收申请的一个月内,甲方组织一次性验收。3.验收内容:技术履约(治理效果、监测数据)和商务履约(服务期限、人员配置)。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有权监督乙方服务质量,定期核查服务进度及人员配置。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3.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资料和协调支持。.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确保质量符合标准。3.接受甲方及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对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5.本项目所有数据需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时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0.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乙方违约:未按合同进度完成服务的,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治理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相应价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6十、不可抗事件处理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B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持有3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台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三台县北泉路833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年3月28日8乙方:四川羌宏农业有限公司羊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用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4号1栋1楼10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游仙支关账号:2308413109100138266签订时间:20年了月28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障碍耕地治理 玉米 水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