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艺术学院2025)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5019720101
合同名称:
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第一年度)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501972
项目名称:
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
云南艺术学院
供应商(乙方):
西双版纳辉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人力资源服务
合同金额:
9424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31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31
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63988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扫描版.pdf
合同编号:4530000HT2025019720101招标编号:YNZC2025-C3-00359-YYZX-0057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一年度)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签订日期:2025年3月31日1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艺术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部中邮编:650500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门街支行账号:53050188863800000527.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西双版纳辉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勐渤大道80号活发大厦12楼1202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1338881069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开发区支行账号:2509023009200235232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A易电话:0871-6333850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2甲乙双方根据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的“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C3-00359-YYZX-0057)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艺术实践中心2025-2027年度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心2.服务期限:本项目第一年服务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服务期满由甲方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本次采购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3.服务内容:由乙方派驻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运维服务、技术服务、环境服务、综合服务等,协助甲方管理和维护实验剧场、美术馆、社会艺术考级中心及其附属设施,确保上述场所正常运行。4.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二、合同价款:1.本项目每年的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玖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942400.00元),其中包含预留超时服务费70000.00元,报价组成情况详见分项报价一览表。2.以上价格包含人员工资、社保费、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装备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遇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允许调整合同总价的特定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款。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甲方项目联系人:翟利雄联系电话:137084818862.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且应由甲方提供的场地、环境和数据。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5.按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乙方应提供的产品或服务。6.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7.享有采购人应当享有的其它权利。8.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要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得收受或变相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礼品、宴请、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接受乙方请托或违反规定为乙方谋取好处,不得在履约验收过程中暗箱操作、降低标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项目,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或服务。乙方项目联系人:伍晓辉联系电话:13388810691-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3.严格遵守竞争性磋商、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检查和考核,及时有效落实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5.乙方应加强对项目有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演出事故或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行处理各种劳动纠纷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7.配合甲方共同进行项目验收,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8.乙方不得贿赂或变相贿赂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不得向甲方当事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礼卡、回扣等,不得宴请甲方当事人,不得邀请甲方当事人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得请托甲方当事人谋取好处,不得通过“找关系”干扰甲方执行合同。如遇甲方当事人提出“吃拿卡要”等要求,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反映(举报电话:0871-65937136)。四、以上内容与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履约验收:本项目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甲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乙方的考核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乙方的服务承诺及其行业相关规范执行,具体标准由甲方另行制定并告知乙方。其中,季度考核结果与合4同价款结算挂钩;年度考核若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六、合同价款结算::1.服务过程中,若服务范围、服务人数及服务期限未发生增减变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调整除超时服务费以外的服务费;若服务范围、服务人数及服务期限发生增减变动,则按照实际人数、服务月数及人均月服务费据实结算;根据演出等工作安排确需超时服务且未安排调休的,根据合同约定标准据实结算超时服务费(超时服务费指超出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务费,结算标准为23.00元/人·小时)。2.出现增加服务范围、服务人数、延长服务期、超时服务费总额超过预留数额等情形,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需增加服务费用时,年度服务费增幅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且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合同追加手续。3.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寒暑假期间双方协商确定),在完成季度考核后支付。季度考核结果运用于相应服务期的服务费结算,按照考核成绩:分值在90分及以上由双方根据考核情况商定是否扣款及及其扣减数额,但扣除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季度服务费的5%;分值在90分以下、但在80分及以上应扣除当季度服务费的10%,分.值在80分以下应扣除当季度服务费的20%。若因考核被扣减费用,经双方确认后从当期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数额后支付剩余部分,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及其成果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付服务na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管延期交付限达30日,甲方可选择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解除合同。因乙方服务质量未达合同约定标准,或者未完全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0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两份,丙方一份。.5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澄清、承诺;4.竞争性磋商文件。十四、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2.分项报价一览表3.甲方考核表(另附)6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现有教学实验楼一幢,主体为实验剧场,楼内附设艺术实践中心办公区,地下层为停车场,实验剧场与留学生公寓间连廊处建有美术馆,另一侧为学校大门。上述区域均由艺术实践中心负责管理,整栋教学实验楼建筑面积为12068平方米。其中:实验剧场有观众席702座,舞台区1122平方米,道具及设备台仓526平方米,音罩占地面积108平方米、平均高度7米。实验剧场拥有先进的舞台机械系统、灯光音响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设施设备,不仅是学校内部教学实践演出的主阵地,也是众多大专院校、艺术院团、企事业单位举行文艺演出、新闻发布会、产品发布会等活动的重要场所。美术馆面积达1066平方米,有美术展览厅、艺术设计展厅、画廊、民族民间艺术品收藏馆和藏画室,承担着学校师生美术、设计、摄影等艺术作品的展览,也面向社会承接、策划和组织各种类型的展览。同时,艺术实践中心还设有社会艺术考级中心。本项目需由供应商派驻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的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运维服务、技术服务、环境服务、综合服务等,协助采购人管理和维护上述区域,确保上述场所正常运行。一、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业路23号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须由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三、服务内容(一)运维服务:1.协助有关单位在实验剧场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2.负责实验剧场运行过程中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视频显示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等专业设施设备的调试、操作、使用和一般性的维修、维护,为演出单位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3.负责实验剧场观众席、水电设施、门窗等一般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4.负责艺术实践中心办公区、美术馆及其它相关区域的水电设施、门窗等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5.负责实验剧场、美术馆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工作。7(二)环境服务:1.负责实验剧场、美术馆、艺术实践中心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顶面、楼梯、门窗、玻璃幕墙等区域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2.负责艺术实践中心管理区域各种花木的日常管养工作。(三)综合服务:1.协助艺术实践中心办理展演场馆运行管理有关业务。2.协助艺术实践中心(社会艺术考级中心)开展社会艺术考级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四、人员要求(一)运维服务人员:需派驻8人,其中: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视频设备、水电维修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6人,要求经验丰富,熟悉展演场馆的运行维护和相关设备的操作;负责维护剧场内空调、风机、电梯等设备的机械操作员1人;负责巡视检查剧场内消防、电路等安全,维护场馆秩序的安全员1名。(二)环境服务人员:需派驻4人。要求:环境服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踏实、细心,服务意识强,能够较好地完成卫生清洁、花木管养等工作。(三)综合服务人员:需派驻3人。要求:综合服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高中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行政办公能力,责任心强、踏实、细心,工作热情,服务意识强,能够协助采购人较好地完成剧场管理、考务服务等相关工作。五、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组建专业的服务机构,并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派出能够胜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并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保障本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为采购人提供完善、规范的服务。2.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需经采购人对其工作能力予以认可后方能上岗。供应商应优先选派具有展演场馆管理服务经验的人员。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安排服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或调整工作时间。若需服务人员在晚间、夜间、双休日、节假日提供劳务,供应商及其派驻服务人员应无条件配合,超出8小时工作时间的可安排调休,未安排调休的由采购人与供应商据实结算超时服务费(结算标准详见附件2,超时工作量由采购人核定;每年的超时服务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留金额70000.00元,确需突破此限额的,超出数额须控制在本项目合同结算条款规定的费用增幅范围内并须办理合同追加手续)。3.服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应予辞退的,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存在严重工作失误、身体情况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采购人有8权退回给供应商并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供应商应及时补齐服务人员。4.供应商应依法维护服务人员的合法利益,按时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或劳务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最低标准,含加班费),根据工作性质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标准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且须购买意外伤害险,投保率须到达100%,单据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并负责服务人员各项福利待遇。5.供应商应自行处理好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防范和规避用工风险及其法律风险。若发生劳动纠纷、安全事故、人身损害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于前述情形或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6.服务人员违反规定或出现失职渎职、重大失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追究服务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供应商须对此承担连带责任。7.供应商应自行提供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必须的工具、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卫生洁具、维修工具等,具体品目和数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8.学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服务人员值班宿舍,若无条件则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学校食堂向服务人员开放,费用由服务人员或供应商自理。9附件2分项报价一览表序号分项名称人员数量每年计费月数人均月服务费(元/人·月)年度服务费总价(元/年)1基础服务费运维服务8人12个月5500.00528000.002环境服务4人12个月3200.00153600.003综合服务3人12个月5300.00190800.004预留超时服务费(报价时暂按70000.00元填报,据实结算)70000.00合计——942400.00超时服务费结算标准(单价:元/人·小时)23.00超时服务费结算标准填报说明:1.该项单价为含税价;2.该项单价为各类岗位的综合均价,不区分岗位;3.该项单价为各种超时服务时间段的综合单价,午间、晚间、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均执行此结算标准。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