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应急管理局2025)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5010008291_001
二、合同名称: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501000829
四、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烟台市人防大厦
联系方式:6789559
供应商(乙方):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2号蓝色智谷5号楼6层
联系方式:155638560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公共安全服务
/
1
149.9
14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续签合同 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3.31.pdf
2025年续签合同 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3.31.pdf
政府采购合同(续签合同)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202001291甲方: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乙方: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3月31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由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202001291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在国内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协商小组确定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本项目第三年度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报价文件(3)乙方在协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及其附件(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中后者解释为准。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合同内容: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4、合同总金额:¥14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元整5、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甲方支付。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余款(合同金额的50%)待项目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一次性无息付清。6、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7、服务质量:7.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7.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或最新者。7.3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7.4乙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和技术资料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1证甲方使用该服务或服务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8、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牟伟良(联系电话:为全权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项目每一阶段实施和验收均由其管理、配合。9、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就此向甲方赔偿损失。10、验收方式:10.1服务应符合响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者行业标准)。10.2乙方应将所有编制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10.3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1、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确保项目正常运行。乙方在完成项目后,须提供无偿咨询服务、指导和建议等技术支持。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或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对项目进行修改或变更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予以变更或修改,并不收取任何费用。(2)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实施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20%违约金。(3)乙方出现隐瞒篡改、弄虚作假、重大错误等严重违约情形,甲方立即解除合同,将乙方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在相关平台上公布信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20%违约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委托代理人同意,并应当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实施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5)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13、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5、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其服务工作内容,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上述情形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次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6、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7、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3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甲方: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乙方: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35904319910902日期:2025年3月31日4政府采购合同(续签合同)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202001291甲方: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乙方: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3月31日烟台市应急管理局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由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202001291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在国内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协商小组确定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本项目第三年度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报价文件(3)乙方在协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及其附件(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中后者解释为准。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合同内容:烟台市城市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4、合同总金额:¥14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元整5、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甲方支付。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余款(合同金额的50%)待项目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一次性无息付清。6、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7、服务质量:7.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7.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或最新者。7.3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7.4乙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和技术资料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1证甲方使用该服务或服务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8、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牟伟良(联系电话:为全权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项目每一阶段实施和验收均由其管理、配合。9、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就此向甲方赔偿损失。10、验收方式:10.1服务应符合响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者行业标准)。10.2乙方应将所有编制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10.3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1、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确保项目正常运行。乙方在完成项目后,须提供无偿咨询服务、指导和建议等技术支持。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或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对项目进行修改或变更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予以变更或修改,并不收取任何费用。(2)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实施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20%违约金。(3)乙方出现隐瞒篡改、弄虚作假、重大错误等严重违约情形,甲方立即解除合同,将乙方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在相关平台上公布信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20%违约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委托代理人同意,并应当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实施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5)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13、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5、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其服务工作内容,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上述情形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次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6、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7、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3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甲方: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乙方:烟台辰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35904319910902日期:2025年3月31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监测运营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