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线绿化养护 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 绿化养护采购合同公告(响水县城市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21-YCJH-G2025-0001001
二、合同名称: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项目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21-YCJH-G2025-0001
四、项目名称: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响水县城市管理局(机关)
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1

联系方式:13962002468
供应商(乙方):江苏蓝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花汇路28号
联系方式:153800511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项目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约265370㎡绿地养护(具体面积以双方现场核实为准)。
联系方式:1538005113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85231.40元
合同金额:138.523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3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31 11:21:4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甲方:(买方)响水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乙方:(卖方)江苏蓝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响水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1.2标的质量:符合《盐城市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盐城市市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相应规范合格标准。1.3标的数量(规模):326省道部分地段、高铁站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约265370m绿地养护(具体面积以双方现场核实为准)。1.4履行时间(期限):三年1.5履行地点:响水县内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叁拾捌万伍仟贰佰叁拾壹元肆角整(1385231.4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及实物。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10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待财政资金拨付后,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8.1.2养护款按每月考核得分季度拨付,经县园林管理所审查并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县园林管理所按考核情况直接拨付给养护公司(扣除30%预付款后发放)。月考核得分W95分按100%养护款发放;95分以下的,按月考核得分/100*月养护款,余款不予发放。如果累计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甲方不予支付养护款,并且终止合同,取消余下养护时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甲方将在养护期满前最后一季度组织。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10%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响办公,采购人将在响水县园林管理所安装打卡机进行考核,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应当征得响水县园林所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响。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日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3月1日签订日期:附件1:市区绿化养护检查工作百分考核标准类别项目工作要求分项目和标准绿化养护75分卫生保洁(5分)正常保持绿地内无枯枝落叶,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水面无漂浮物,及时清理“树挂”等白色污染、附属公用设施保洁、无小广告发现有成堆垃圾、卫生死角、枯枝落叶、水面漂浮物的扣2分;地面打扫不洁的一处扣1分;附属公用设施保洁不洁的扣1分;小广告清理不及时的扣1分除杂草、绿地平整(5分)及时除杂草,慎重应用除草剂,及时更换补植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死亡草坪,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补植草坪与原草坪一致,三年生以上草坪应打孔透气、疏草等,绿地要平整除杂草不及时的扣2分;滥用除草剂的扣2分;被破坏的草坪未补植或其它原因造成草坪死亡的扣2分;草坪不完整、裸露地面的、补植草坪与原草坪不一致的扣1分;三年生草坪未打孔透气、疏草的扣3分;绿地不平整的一处扣1分养护穴、养护沟(5分)养护穴:穴圆、穴边深、轮廓清晰、穴内土碎无杂物;养护沟:沟宽、沟边深、轮廓流畅、沟内土碎无杂物。该做养护穴(沟)未做的,发现一处扣1分;养护穴(沟)不符合标准,做得不精细的,扣2分树木扶正、萌蘖枝修剪(5分)做好树木扶正压实,保证树木生长整齐一致,做好树木生长期内的剥芽、去蘖、疏通枝等工作未做好树木扶正压实,或雨后12小时内有倾斜树木的扣3分;未做好树木生长期内的剥芽、去蘖、疏通枝等工作的扣3分死树杂树清理、垃圾清运(5分)每周清理1次死树、杂树,清理前办理审批手续,及时清除垃圾杂物,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每周死树、杂树未清理的扣2分;清理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扣2分;未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的扣2.5分。抗旱浇水(5分)跟据土壤和植物缺水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未及时抗旱浇水扣3分;浇水不到位扣2分;浇水不规范、影响周边卫生扣2分修剪与割草(110分)树木修剪须先制订修剪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按照修剪方案进行修剪。绿篱平台的修剪在保持轮廓线的情况下宜粗剪、轻剪;球类修剪注意大小结合、高矮结合,乔木和花灌木的修剪应剪去徒长枝、萌蘖枝、病虫枝、不均衡枝,保持花灌木树型美观、匀称。草坪割草必须平整,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未制订修剪方案扣5分;未按修剪方案修剪扣3分;草坪割草不平整、草的高度不一致或边缘不整齐扣3分;修剪及割草后垃圾未立即清理扣2分病虫害防治(10分)及时对树木病虫害进行防治,及时对乔木及有主干的花灌木进行涂白未及时对树木进行病虫害防治,产生危害的扣5分;喷药作业不规范,发生喷溅非机动车、行人等现象扣2分;树木涂白配比不正确,高度不一致的扣5分施肥(10分)乔木和灌木采用穴施和沟施方法施肥,绿篱采用沟施方法施肥,绿篱模纹和地被采用撒施的方法施肥,施肥须均匀,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施肥扣5分;未按规定量施肥或施肥不均匀,扣5分抗台防汛(8分)制订详细的抗台防汛预案,人员、机械到位;采用开沟、打孔等排水设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致死。绿地和树穴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因风雨造成树木倾斜倒伏须在4小时内扶正、压实,做好支撑;雨后立即对雨水冲刷和积水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和整理未制订详细的绿地防汛预案扣3分;人员、机械不到位扣2分;未采用开沟、打孔等排水设施扣2分;未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的扣2分;导致植物因涝致死的扣4分;绿地和树穴内积水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超过12小时的扣8分;因风雨造成树木倾斜倒伏未在4小时内扶正、压实的扣4分;未做支撑的扣3分;雨后未立即对雨水冲刷和积水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和整理的扣3分绿化保护及行政审批项目看护和跟踪(7分)保护好绿地内花草树木,保持绿地完整、无人为损坏,对树木移植、砍伐、修剪和占用绿地行为及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及时发现阻止私自移植、砍伐、修剪和占用绿地行为,并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未保护好绿地内花草树木、未保持绿地完整扣1.5分:造成人为损坏的扣1.5分,未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行为的扣1.5分;对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审批项目未进行跟踪管理扣2分;未及时发现超期、超范围占用的扣2分;并未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扣3分。组织管理8分管理机构(4分)成立养护管理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养护质量,确保完成各项保障任务和其它应急突击任务未成立养护管理部门的扣2分;因管理不到位,被市长热线、城建12319热线、群众反映投诉的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每次扣2分;未能按规定及时处结的每次扣4分;有重大接待活动和突击性工作任务时,未按要求安排部署的,每次扣4分。组织管理8分安全生产(4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自觉承担因养护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没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扣2分;没有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的扣2分;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每次扣4分;紧急情况下,因树木倒伏,清理不及时造成交通阻塞的,每次扣4分;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的,每次扣4分。管理台账7分管理工作月报(2分)管理部门每月底将月工作总结和月工作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计划内容要全面,措施要到位无工作计划扣2分;内容不全面扣1分;措施不到位扣1分;无工作总结扣1.5分管理制度(2分)管理部门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管护工作会议,有专门会议记录;对管理人员要有岗位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健全,有考勤记录没有召开工作会议的扣2分;没有专门会议记录的扣1分;没有考核制度的扣1分;没有管理人员考勤制度的扣1分管理记录(2分)有管理部门安排具体的养护措施、养护内容的记录,当天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汇总,以及各类整改单落实情况没有安排具体养护措施的扣1分;养护记录内容不全的扣1分;没有每天记录工作任务汇总的扣2分;没有整改单落实情况的扣2分监督意见簿(1分)对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作记载,要及时整改,整改结果要及时回复没有意见簿、对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方面意见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扣1分其他考核10分项目负责人(5分)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响办公。特殊情况须请假的,应当征得响水县园林所书面同意。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扣2.5分机械设备(5分)须为本项目专用设备,不得挪移到其他地方使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出响。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扣2.5分)说明:1、每项扣分标准的分值为0分至该分值的区间值。如某项扣2分,根据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扣除0-2分之间的分值。2、各大类别累计扣分不得超过该类总分值,单项扣分累计达到该类别的总分值时则该大类中的存在问题就不再扣分。3、同一问题,上级主管部门通知限期整改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按扣分标准的2-5倍扣分,该项扣分不受到类别总分值的限制。4、绿化养护管理百分考核得分为:100减去总扣分值,总扣分值为考核项目扣分(加分)后的累计分值。附件2:盐城市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绿化养护单位的养护项目管理行为,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定额,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绿化养护项目指市园林管理处受委托管理的,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已进入养护期的在建绿化工程和政府提供经费管养的城市绿地。市园林管理处依据工程合同、养护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和标准、考核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养护项目进行管理。养护单位必须认真、自觉、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一、养护队伍管理(一)组织养护项目管理应具备的基本要求1、有健全的专职养护项目部。2、至少应为绿化养护项目专门配备能进入市区作业的带水箱的施工作业卡车一辆(或卡车和洒水车各一辆),割草机2台,绿篱修剪机2台,高压泵和消防泵各1台(在建绿化工程有直接灌溉条件的,可不配水车)。3、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其中,项目负责人或技术员必须是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园林绿化中专或中技以上学历证书。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有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经理证书。4、应有完善的管理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和详细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5、应有科学的病虫害测报体系,并建立科学的应急系统。应有详尽的养护突击、灾害性天气、重大活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违反本条规定之一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3000元,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处。本规定关于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属管养绿地的,从养护费中扣除;属在建工程的,从工程违约金中扣除。(下同)(二)项目部及管护人员要求:1、养护单位项目部各类人员必须齐全。项目部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大小确定人员、数量,可以兼岗,但一人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岗。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员、考核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考勤员、养护班组长等岗位都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项目部各类人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管理有序,正常在位。并有严格的内部检查考核机制。2、养护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员、考核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考勤员、养护班组长、日常固定的养护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配备盐城市政务通电话,与市园林管理处通讯联系保持全天畅通,项目负责人正常上班时间未经市园林管理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养护现场。3、养护项目管护人员培训要求:养护单位必须组织技术员在养护一线对养护人员进行操作示范;应有管理人员晨会制度并作详细记录;定期组织培训讲课;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市园林管理处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测试和其他集体活动。项目部组成人员参加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技工参加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4、技工要求:养护单位必须按市园林管理处要求,配备与任务相应的、能完成有一定技术含量养护任务的、足够的技工(含绿化工、植保工、花卉工、盆景工等),工人技术等级应符合绿地养护等级要求,技工必须持证上岗(管养绿地技工还必须获得市园林管理处考核证书)。经市园林管理处现场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责令养护单位撤换。5、养护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统一着园林标志服。班组长以上人员必须佩戴标志,到岗到位。6、因工作需要,市园林管理处通知养护单位有关人员到养护现场或其它指定地点,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达。违反本条规定第1、2、3、4、5款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3000元,并限期整改;违反第6款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元,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处。(三)养护情况对接、交流1、法定代表人必须保证每月到养护现场进行检查的时间不少于两个半天,每月底与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负责人作一次养护情况交流。2、养护项目负责人必须正常到养护现场组织养护工作,定期与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分管负责人进行养护情况交流,每月不得少于两次。3、养护班组长必须正常在养护段面上组织养护工作,每日与市园林管理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养护情况对接,并在日巡查记录上签字。违反本条规定之一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2000元。(四)法定代表人在以下情况,必须到场组织绿化养护:1、防洪排涝、抗台等灾害性天气期间。2、重大保障活动期间。3、绿地和树木遭受破坏期间。4、其他重要养护工作期间。法定代表人不在现场且未完成养护任务的,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0-10000元。(五)养护人员配备养护单位必须按照人均养护面积6-10亩绿地的标准,配备固定的日常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编班编组,对日常养护自考自评。违反本条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1000元。(六)履行合同、服从指挥1、市绿化所依据合同规定和养护工作需要,对养护单位的养护及相关工作发出书面指令,养护单位必须服从指令,对不能服从但有正当理由的,必须在接通知24小时内向市绿化所提出,经同意后方可停止执行。2、养护单位必须服从市园林管理处的监管和指挥,不得有拒领通知、拒不在通知单上签字、拒接电话等行为。违反本条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可加倍扣处,通报批评、公布上墙,并可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其2年内园林绿化市场准入权。二、基本项目七)树木年保存率管养绿地树木年保存率不低于98%,在建工程树木年成活率、保存率按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执行。管养绿地树木年保存率低于98%的,除按同期市场招标价进行赔偿或补植外,同时每少一个百分点,可扣处养护费5000-30000元。(八)对绿地内的一般违规行为的发现与处理养护单位必须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内的一般违规行为(如在绿地内或树木上晒衣被、挂拖把、乱刻乱画、人为践踏、倾倒垃圾等)。违反本条规定的,发现一处每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1000元。(九)严禁发生五大重点问题养护单位养护责任范围内严禁发生绿地大面积被破坏占用、绿地有大面积杂草及垃圾、苗木出现大面积病虫害、苗木大面积倾斜或倒伏、苗木大面积死亡等问题。一旦发生上述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汇报。发现一处,每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2000-5000元。被上级领导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0-20000元。未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并立即向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汇报的,还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3000元。(十)精细化养护要求1、修剪:对树木的修剪须先制订修剪方案,经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审查同意后按照修剪方案进行修剪。修剪须先做好样板段,符合要求后再逐步推开。绿篱平台的修剪在保持轮廓线的情况下宜粗剪、轻剪,尽量放高、放大;对球类的修剪,既注意大小结合、高矮结合,毛球剪成光球;乔木应剪去萌蘖枝;花灌木的修剪应剪去徒长枝、萌蘖枝、病虫枝、不均衡枝,保持花灌木树型美观、匀称。乔、花灌木修剪全年不少于2次,球类、绿篱平台的修剪全年不少于5次。2、割草:草坪割草必须平整,全年割草不少于10次,每次割草后草坪高度一般宜为6-8cm。3、树木施肥:乔木、灌木、平台绿篱、地被植物和草坪每年冬季施基肥1次,乔、灌木每株施基肥不少于1公斤,平台绿篱、地被植物和草皮每亩施基肥不少于100公斤。乔木、灌木、平台绿篱、地被植物和草坪每年施追肥2次,乔、灌木及球类按每株1-2公斤施有机、复合肥,绿篱平台按每亩35公斤施有机、复合肥,地被植物及草坪按每亩10公斤施尿素。4、病虫害防治:施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病虫害防治工作,发生局部虫害的,应当在8小时之内进行防治;发生大面积虫害的,必须在4小时之内进行防治。5、抗旱浇水:在发生于旱性天气期间,养护或施工单位须保证道路、绿地苗木和地被植物等每三天浇一遍透水,同时向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书面汇报浇水情况。6、根据市园林管理处植物调整、造景和行政审批需要,按时按质完成局部树木、地形调整任务,调整量在合同约定的工程量5%范围内。7、养护穴(沟)每月必须修整二次以上,破旧草绳、枯枝、断枝必须及时清理,支撑不得脱落、松动,草坪不得有空秃现象。违反本条规定之一的,每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5000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处,同时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组织队伍进行替代作业。实行替代作业的,市园林管理处另行组织队伍,替代养护单位完成养护任务,费用一般按《江苏省城市绿化养护管理预算定额》标准或养护费结算标准的2-3倍计算,此项费用从被替代的养护单位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中扣除。(下同)(十一)枯死树和不合格苗木的清理1、对枯死树每7天须清理一次,清理前须办理树木死亡清除审批手续。2、对行道树不合格苗木每7天须清移一次,绿地不合格苗木每14天须清移一次,清移前须办理不合格苗木清移手续。对在建工程不合格苗木,如半截苗、半边苗、半冠苗、半死苗、破皮苗、病虫苗、该发叶而未发叶苗等(同种苗木90%以上已发叶而未发叶的),必须移出本工程范围内的绿地。违反本条规定的,限期整改,并每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2000-5000元。限期内未清除(移)的,市园林管理处有权组织队伍替代作业,清除(移)时不再另行通知,清除(移)费用按实际发生工作量两倍计算,直接从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中扣除。清移出的不合格苗,市园林管理处有权作为垃圾处理。对其他长势不良的苗木,如叶片短小、叶片稀少的苗木,市园林管理处有权延长养护期,延长期限至少为一年,待树木长势正常后再进行养护移交。(十二)苗木补植完善养护期限内树木出现缺株的,养护单位必须按市园林管理处的要求进行补植。补植和换植苗木前,养护单位须先向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报送补植施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时须按初植苗木施工的管理规定,通知市园林管理处绿化所管理人员到场,并按栽植管理要求,逐项验收。养护单位接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植苗木,市园林管理处可按中标综合单价的3倍组织队伍进行替代作业,或通过竞价方式确定队伍,同时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0-10000元。替代作业时不再另行通知,扣款结算办法在15天内通知养护单位。三、保证保障项目(十三)重大活动、专题活动、节假日保障养护单位必须确保完成市建设局、市园林管理处及绿化所下达的活动保障任务和其它应急突击任务。如义务植树、创建等重大活动、专题活动保障及节假日保障等。市园林管理处发现养护单位存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可能,可指令养护单位临时增加一定数量的人员和设备到场。违反本条规定,人员、设备不足的,每发现一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1000-3000元。不接受任务或执行不力的,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3000-5000元,视保障需要采取替代作业措施。替代作业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倍由养护单位承担。对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次可扣处养护费或工程违约金5000-10000元,并可召开反现场会公开批评、曝光。附件3:盐城市市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一、树木养护1、灌溉与排水。应根据不同的树种习性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还要进行叶面喷雾。浇水前应先松土,并围堰做好蓄水坑,夏季浇水宜在早、晚进行,冬季浇水宜在中午进行,每次浇水都要浇透,浇水不能过急,以防止地表泾流或树木倾斜。树木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2、松土除草。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高温季节须每月松土2次,松土深度以不伤害根系生长、不导致树木倾斜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须在树的根茎周围对草坪切边;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对园林植物安全,不产生危害,除掉的杂草及时清运、掩埋或异地制作肥料。3、施肥。树木休眠期和种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生长势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施肥量根据不同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状而定。各类绿地应以施腐熟后的有机肥为主,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微量元素肥料。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一般为25×30cm。除根外施肥外,肥料不得触及树叶,施肥宜在晴天进行。4、修剪整形。乔灌木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要求对树木整形的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将树冠或树体培养成一定形状后进行修剪。乔木类: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等。道路行道树枝下高度根据道路的功能严格控制,遇有架空线按杯状整形修剪,并做到分枝均匀、树冠圆整。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促进枝繁叶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自下而上、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证全株枝叶丰满、线条整齐,按倒大或垂直整形修剪,防止退化,特殊造型的绿篱要逐步修剪成形。修剪次数视绿篱生长情况而定。地被、攀援类:修剪要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援的功能,对多年生攀援植物应清除枯枝,删除老弱藤蔓,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角倾斜,剪口要平整,并涂抹防腐剂。对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扯裂树皮,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修剪要避开树木伤流盛期。在树木生长期要进行剥芽、去蘖、疏枝等工作,不定芽不得超过20cm,剥芽时不得拉伤树皮,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干净,保证作业现场的洁净。5、树体保护。及时做好枯死树(含人为损坏)的清理和补植工作;及时做好树木扶正压实工作,保证树木生长整齐一致;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部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病虫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严把检疫关;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防治。6、树木补植。树木缺株应及早补植。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补植。补植的树木,应选用相同规格的原树种,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种必须与同路段树种和规格基本一致。二、地被和草坪养护1、地被养护。高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期,每年应及时除杂草、中耕若干次,中耕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早春发芽前期要普遍进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办法。发现枯死植物应及时挖除和补植,枯叶残花要随时剪清除;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强的应在冬眠期进行修剪。应使植物在生长期间,保持高度不超过60cm;宿根类地被植物,经3-4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发育时,应按不同类群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更新移植。2、草坪养护。草坪中杂物应及时剔除,杂草过多又无法纯化时,应重植草坪。低洼常年积水处,要填土整平或浅沟排水。空秃地段应及时补植。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适时进行中耕、加土、镇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草地板结应定期打孔,草坪的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同时要根据草种的生长习性适时修剪适时施肥,防止草种退化。一般情况冷季性草种生长期每月修剪3-4次,施肥2-3次;暖季性草种每年修剪2-3次,施肥2-3次。三、花坛花卉养护1、认真做好花卉、花坛的养护工作,花坛换花除了间种以外,栽植前必须深耕细耙,除尽土中的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花坛的防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2、春季花苗的移栽应在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栽植后,应随即浇水。栽植后的4-5天内应再进行浇水。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应立即喷洒清水;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剪除,以保持花坛清洁,缺株要及时补栽;凡须摘心的品种,应及时进行;木本花卉要及时剪枝、整形;宿根花卉要及时更新;易倒伏的花卉,要立支柱绑扎。四、古树名木养护1、城市百年(近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标志着城市的文明与进步。由园林绿化部门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在单位或者私人家庭内的树木,由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养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2、要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志,进行重点保护;对古树名木生长不利的环境必须及时改善;对腐烂的部位应切除,并保持其古老苍劲的形态;古树名木易受蛀蚀害虫危害,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防治;对生长日益衰弱的名树名木,应组织有关科技人员,制定复壮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养护;已倾斜的古树要设支撑,防止倒伏,并注意美观;对有历史背景和具有纪念性意义的已枯死的名树名木应立碑保留。3、古树名木树冠投影或根系生长范围内,以及树木的上风方向和正南方向5米内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接线绿化养护 连接线绿化养护服务 绿化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