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2025)
【变更合同】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4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GCG2023000483-A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CG2023000483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4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3号教育大厦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红花岭工业区综合楼101-2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丙方根据甲乙双方需求提供食堂主副食品(蔬菜类、禽类、蛋类、鲜肉类、水产类、粮面类、冻品类、水果类、副食类、干货类、食用油类、杂货、调配料等物资配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220000
合同金额:48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时间: 2025年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按照每月食品供应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服务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龙岗区建筑工务署食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31
九、其他补充事宜:鉴于龙岗区教育局2025年4月16日起独立开设食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变更。
2025年食材补充协议.pdf
2025年食材补充协议.pdf
\n\n\n附件下载\n\n\n \n \n\n \n \n \n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L采购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甲方(采购人1):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1号教育综合大楼乙方(采购人2):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1号教育综合大楼丙方(供应商):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红花岭工业区综合楼101-201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LGCG2023000483号项目结果,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和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协商,就甲乙双方委托丙方承担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三方签订《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内容:丙方根据甲乙双方需求提供食堂主副食品(蔬菜类、禽类、蛋类、鲜肉类、水产类、粮面类、冻品类、水果类、副食类、干货类、食用油类、杂货、调配料等物资配送服务。服务时间:2025年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合同价款:年度支付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80万元(包括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支付上限预算资金280万元、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支付上限预算金额200万元)。付款方式:当月送货款项在本月进行结算。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每月甲、乙按一定比率共同支付,每月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支付实际菜款的65%,龙岗区教育局支付实际菜款的35%。鉴于龙岗区教育局2025年4月16日起独立开设食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第1页共3页P服务项目以及原合同内容做以下变更一、2025年4月16日起,龙岗区教育局退出该项目及原合同的履行,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与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本项目。二、原合同价款为人民币480万元(包括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支付上限预算资金280万元、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支付上限预算金额200万元),因龙岗区教育局退出原合同履行而在原合同价款480万元中核减龙岗区教育局尚未实际发生的合同预算金额158万元,核减后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22万元(包括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支付上限预算资金280万元、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4月15日实际产生的合同款约42万)。原合同价款现变更为322万元。三、甲方最终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上限不超过280万元。四、删除原合同第六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每月甲、乙按一定比率共同支付,每月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支付实际菜款的65%,龙岗区教育局支付实际菜款的35%。”的约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依据每月货款结算金额按原合同约定期限向丙方付款实际消费独立承担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食堂2025年度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全部费用。五、乙方承担其退出原合同之前实际产生的应付款或与丙方的其他债权债务责任,与甲方无关,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六、本补充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宜,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的前提下,本补充协议一式6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2025年4月16日之前三方按原合同履行。叁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三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盖章):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定代人理人()02签署日期:4日第2页共3页hW乙方(盖章):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金):签署日期:205年3月21日丙方(盖章):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八(签章):签署日期:205年3月21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资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