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5)



 

 

 

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采购合同书

 

发布时间: 2025-04-01

一、合同编号:SJZZWXXHYW2025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码:HB202502302003001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方式:李静 供应商:河北赛克普泰计算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46号4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刘叶兰0311-875420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 规格型号:按合同约定实施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69800.00 合同金额:369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实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4-01 八、合同公告2025-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采购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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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采购人:

合同编号:SJZZWXXHYW2025001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采购合同书(本合同为小微企业预留合同)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供应商:河北赛克普泰计算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供应商(乙方):河北赛克普泰计算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DSZB-2025-038),甲、乙双方就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2025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中维护内容及标准高于磋商文件的,以响应文件为准。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一)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69800元(大写:叁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二)合同价款分期支付:第一次:合同签订并开具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第二次:2025年12月底之前支付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元整)第三次:本项目终验合格、出具终验报告且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价款,乙方如在合同期间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乙方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5%,人民币18490元(大写:壹万捌仟肆佰玖拾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签订采购合同后提交,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如需开具保函,截止日期开至2026年12月31日。3.开票信息。甲方信息:发票单位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税务登记号12130100MB0559808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1520808000033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联系电话0311-86687898乙方信息:名称:河北赛克普泰计算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税号:91130104556097960F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46号4号楼二层电话:0311-8754201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西城支行银行账户:50356001040042812行号:103121035606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合同履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并负责协调乙方与使用单位工作对接。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故障及其他服务。5.由于乙方运维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致使使用单位有关信息系统或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服务人员。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合同金额。2.乙方指派的团队服务人员(见附件1)需与响应文件相符。3.乙方应按约定如实报告服务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内容,配合甲方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4.乙方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资源和服务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及《石家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专业档案归档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信息化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第五条验收和要求服务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方案》(修订版)内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2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整改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无法通过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行承担。第六条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具体要求及承诺见附件2。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八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和变更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九条合法权益补偿救济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按照甲方依法建立的补偿救济机制,对受损企业合法利益进行补偿救济。第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因素涉及后期合同履行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十二条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3效力,如果相互之间不一致,乙方承诺高于甲方采购要求的标准时,以乙方承诺为准。附件1项目团队人员表附件2信息系统运维公司保密承诺书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李静电话:0311-86689342日期:2025年4月1日生供应商:河北赛克普泰计算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46号4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季洁项目联系人:刘叶兰电话:0311-87542017日期:2025年4月日包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信息化系统密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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