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021
二、合同名称: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2025ZJTF-ZBFM-004
四、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1号
联系方式:022-58873902
供应商(乙方):天津江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一号库
联系方式:130343007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食材配送
主要标的数量:据实列支
主要标的单价:据实列支
合同金额: 7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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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合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单位(甲方):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中标人(乙方):天津江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采购日期:2025年3月1日1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委托方: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天津江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就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严格遵守。1、项目范围1.1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机关食材配送服务。1.2主要内容1.2.1员工食堂食材供应服务。2、合同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3、合同费用3.1本合同费用为甲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费。3.2食材配送服务费不超过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综合折扣率为:96%。4、合同费用支付4.1最终按照实际单价和数量进行据实结算,实际单价不超过《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酒(网址:http://nync.tj.gov.cn/)专题专栏价格行情公布的当日交易价乘以综合折扣率。如采购方所需食材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未体现,价格不超过中心附近2个大型超市平均价格。每月所有食材等货品送货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发票、统计表和每日供货凭据,经采购方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相符,采购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月货款一次性付清。4.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5、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5.1.1甲方监督和检查乙方合同履约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和要求。5.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或乙方委托的提供专业服务的第三方。25.1.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瓜果、肉类、调味品、干货等食材,必须在提前一天的21:00以前,以书面、短信、电话、微信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日所需食品、食材订单;5.1.3.1订单内容应注明订购食材的名称、数量、规格、要求等;5.2.2.2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按甲方要求送货,甲方如需临时加单或变化,要提前2小时以上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迟到或缺货导致的责任。5.2乙方权利与义务5.2.1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食材的配送。5.2.2乙方应确保食材单价符合费用要求。5.2.3乙方蔬菜类必须保持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腐烂或发黄菜叶等现象),禽蛋类、水产海鲜、冻品类、干货必须保持良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猪肉类、豆制品、调味品、粮油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商。5.2.4乙方负责每天按照采购方规定时间完成全部配送,对于采购方的特殊需求,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以采购方需求时间为准。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未按规定时间配送,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方有权拒收当日所有食材,乙方须承担当日所产生饮食费用。5.2.5乙方需保证配送人员应相对固定,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明》。5.2.6乙方提供产品的实际保质期(即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23。5.2.7乙方须承诺提供菜品类不得有烂叶、黄叶、破叶、污染、霉变和含土量太多的情况出现,且夏季要求冷链配送,根茎类菜不能有生芽现象。5.2.8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定,甲方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对收入、支出进行控制同时派员不定期对乙方管理和服务进行协调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5.2.9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全部移交资料或其复制本的保密性,一旦出现泄露甲方资料事件,经查,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2.10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餐标准(包括主副食原材料),确保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采购和供应物资,保质保量完成供应和服务。5.2.11乙方应自行解决其人员的工服、培训、班车、体检、交通等生活及管理问题,由此所发生费用已包括于合同的运行费用中。5.2.12乙方对其所委托的或合作的服务单位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315.2.13完成甲方交代的其它任务。6、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解决。7、违约责任7.1如乙方工作不能达到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和提高,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数额的违约金:7.1.1验收不合格且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每发生一次,则赔付当月应支付费用千分之十的违约金。7.1.2抽查不合格且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每发生一次,则赔付当月应支付费用千分之五的违约金。7.1.3如有价格超过《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投标浮动价格的,或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没有的品类,价格超过中心附近2个大型超市平均价格的,乙方按照双倍价格差值进行退款。Y7.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条款而发生失密事件的,甲方有权根据失密事件的严重程度扣减乙方费用。7.3如乙方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且经整改后仍不达标或甲方不满意的,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7.4如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损害赔偿责任。7.5乙方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派驻本合同项目的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否则导致乙方员工提起法律主张或因工伤无法得到索赔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直接与乙方人员建立任何形式的法律关系,如发生甲方垫付或代为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届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7.6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因本员工乙方的原因受到卫生、安监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7乙方提供菜品质量不佳或数量不足等情况,乙方需进行调换或补充,同时按照劣质菜品或短缺商品的双倍价格进行退款,发生类似情况3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44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L7.8由于乙方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除退还未服务期间的服务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8、其它8.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必须保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8.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货物有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货物无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8.3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8.4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未收到甲方的续签通知,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8.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按有关定及时协商处理。8.6协议到期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无实质性变化的,经采购方评估后,双方协商确认采购协议有效期递延一年。本合同一式五份用方四份,乙方一份。甲方: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乙方:天津江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L公h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3、31签订日期:7025.3.3Y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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