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肺功能仪设备 大型肺功能仪采购合同公告(遂宁市中心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9012024000339-1
二、合同名称:大型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9012024000339
四、项目名称:大型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遂宁市中心医院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
联系方式:0825-2292689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全盛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1栋9层1号附33、34号
联系方式:153080328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型肺功能仪
1(套)
¥845,000.00
¥845,000.00
Ruichao-STEBD
合同金额: 8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遂宁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0401_大型肺功能仪购销合同.pdf
遂宁市中心医院
2025年04月01日
: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购销合同.履约地点:遂宁市签订地点:遂宁市签订时间:2025年4月1日采购人(甲方):遂宁市中心医院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127号供应商(乙方):四川中全盛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1栋9层1号附33、3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02月28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大型肺功能仪设备采购医项目”(项目编号:N5109012024000339)招标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71.单价(元):845000.00数量:1单位:台总金额(元):¥845000.00采购标的大型肺功能仪(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心肺功能测试仪)品牌瑞超制造商名称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地浙江规格型号Ruichao-STEBD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845,000.00(捌拾肆万伍仟元整)。二、货物要求1.包装方式:打包成箱2.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整机保修2年,易损件除外。3.其他要求:浙械注准20212070090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第2页,共9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760500.00四川中全盛商贸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出具与合同总金额相同的正规发票,甲方财务部在收到正规发票等结算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284500.00四川中全盛商贸有限公司设备质保期满且无质量等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本购销合同签定后,乙方在1个月内到货,完成安装及调试且附件齐全,并提交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交货地点为四川省遂宁市中心医院,运输、保险手续及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办理和承担。交货方式为现场交付。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一)安装及调试:1、货物安全运抵甲方后,乙方必须在10日内进行安装调试并完成调试。2、设备和系统安装、调试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购销合同的总金额中。甲方协助其安装调试。(二)验收:1、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系统性能、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新正品及正品备件。如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有关手续不完善,甲方有权拒收。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均为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新正品及正品备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由甲、第3页,共9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乙双方按照国家标准和通行的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并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本合同所述设备及系统方被甲方接受,且从其次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本套(件)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的次日算起,整机24个月。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及技术指标与合同不相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全免费更换新的本购销合同所规定的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新正品及正品备件。2、乙方的设备质保内容必须符合产品国家规定要求及厂家技术承诺;S同时必须提供详细的“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配置清单”作为附件;并保证甲方所购设备有优惠的零配件、备件及耗材供应10年以上。3、乙方在质保期内必须定期提供预防性保养服务每年2次以上,其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本设备开机率>95%(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其停机耽误的时间为:YE顺延质保期的时间(即停机延误1天,则质保期顺延1天)。5、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能及时地派遣合格的维修工程师为甲方提供优质优惠的服务。质保期内,所更换的零配件及备件由乙方全免费及时提供,乙方维修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如果本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后,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最迟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如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仍不能修复,则必须全免费提供同型一号备用机,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明确故障后,其所需零配件或备件必须在7日内(含节假日)到达维修现场(需从国外订购的不超过21天);如在故障发生后的第30天(含节假日)仍不能修复,则必须全免费更换新的本购销合同所规定的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全新正品整机、正品配件及正品备件;否则,超出的天数为顺延质保期的天数(即停第4页,共9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机延误1天,则质保期顺延1天)。质保期后,在甲方确认相关维修价格后,维修按“先维修后付款”的方式进行。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如有不符合本购销合同所规定的,或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更换;乙方不及时更换将视为违约,乙方必须按《民法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损失;3、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购销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和其他优惠,并履行在附件中所列举的全部其他技术和服务承诺。(二)甲方的义务1、必须接收乙方提供的符合本次招投标要求及符合合同附件所承诺的技术要求的设备;2、协助乙方完成本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3、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所有资质证照和票据,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购销合同及时结算货款;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购销合同和附件规定及服务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有权向遂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单位的违约行为。(二)乙方的义务1、按本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维护及系统连接,同时履行合同内的服务承诺及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优惠条件和优惠服务;1g2、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本购销合同所规定的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第5页,共9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1公司生产的全新正品,且满足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技术参数,并确保符合国际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项目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外,乙方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本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中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电气原理图等。4、再次重申: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质证照必须齐全且真实合法,同时必须在资质证照上加盖乙方的鲜章。九、违约责任本购销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无故退货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退货部分货款以补偿乙方的损失。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货物逾期不能验收,每超过一天,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如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逾期不交货,每超过一天,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全额支付与合同总额等额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延迟交货时,每超过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本购销合同中售后服务承诺的内容和期限进行售后服务,或者不按设备生产厂家所承诺的质保、售后服务内容和期限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则视为违约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延迟交货时,每超过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多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30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第6页,共9页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0个工作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廉洁协议1.甲乙双方在购销活动中必须恪守行业行为规范,自觉抵制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2.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3.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的各种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其他约定事项1、除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乙方向甲方承诺的其他质量保证、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作为本合同的必须附件。招投标文件、合同附件与本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5效力。第7页,共9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3、人员培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乙方提供现场培训,学会为止。(2)甲方维修人员的培训:乙方提供现场培训,学会为止。4、本购销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三)其他1.附件:本购销合同共有一个附件,为配置清单。2.本购销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执一份;甲方执四份,分别存于:遂宁市中心医院综合档案室、财务科、采购办公室、设心医。备管理科。中甲方:遂宁市中心医院完(盖章用法定(授权)代表人:专工商银行遂MLE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127号开户银行:工行遂宁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310462109026409732签订日期:2025年4月1日乙方:四川中全盛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2号1栋9层1号附33、34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马超西路支行账号:4402943009100031253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6394387112P签订日期:2025年4月1日第8页,共9页遂宁市中心医院合同·附件一:瑞超心肺功能测试仪配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产地制造商家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大型肺功能仪浙江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Ruichao-STEBD1注册证名称:心肺功能测试仪2台车及部件浙江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3减压表浙江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4连接管路浙江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5流量传感器浙江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6咬嘴浙江浙江柯洛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过滤型RC-8300系A>.可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型肺功能仪设备 大型肺功能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