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单改双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广东省合成华侨农场)2025)
公告内容: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0784-2024-00925
二、合同名称
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0784-2024-00925
四、项目名称
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双合镇府前路33号
联系方式:0750-8637366
供应商(乙方): 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勤政路总部经 济大楼第三层 308-01 室
联系方式:0763-87189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
1(项)
2,083,844.15
2,083,844.15
合同金额: 2,083,844.15元,大写金额:贰佰零捌万叁仟捌佰肆拾肆元壹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15日
履约地点:鹤山市双合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01日
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项目地点:双合镇合成村委会建设单位: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权义,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2、工程地点:位于双合镇合成村委会3、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4、承包方式: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结算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形式承包安装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项目。5、工程造价:1)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含税):2083844.15元。该合同价为乙方按施工图完成全部工程的包干价,除双方有书面签证增加工程量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2)合同价格的制定依据: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6、工程期限:1)双方商定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80日历天。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3)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第二条施工前准备1、乙方:1)乙方应编制施工方案,并与甲方协商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如有关方案和计划需要修改时,应再行协商解决。2)乙方必须具备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明文件。3)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工程施工负责人易人的,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指定工程施工负责人:陈文联系电话:0763-87189092、甲方:1)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提供可行的现场安装施工条件及施工环境,包括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和道路,拆迁清除全部对本工程施工有阻碍的障碍物,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及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以保证乙方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2)安排项目负责人及时进场,作为甲方代表。项目负责人易人的,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1162645908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第三条工程实施1、开工通知甲方于具备开工条件时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视察后认为具备开工条件的,应出具联系单给甲方,甲方应出具开工通知书给乙方(但通知的开工时间不得早于计划开工时间),乙方按时开始施工。但在通知的开工时间之前,甲方未支付预付款项的,则开工时间顺延至甲方支付预付款项后的次日。如甲方不能提前7日书面通知的,乙方可以相应顺延工期,顺延工期为7日通知期与实际通知期之差。实际开工时间与计划开工时间不同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2、工期延误1)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负违约责任:A、本合同中涉及的甲方责任导致的工期延误的;B、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等;C、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干扰或阻碍(如一周内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不适宜施工的天气)而影响正常施工的;D、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的2天内,就顺延工期天数及其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说明,未报告的,视为不存在工程顺延的情形。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乙方顺延工期的意见。2)如遇下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乙方不能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A、由于乙方违约致使暂停施工的;B、未得到甲方许可、又无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的情形乙方擅自停工的;3、暂停施工及复工在施工现场,甲方项目负责人因工程质量或安全等原因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暂停施工,并要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项目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暂停施工的理由不成立的或导致暂停施工的原因不在于乙方的,工期应当予以顺延,甲方应负责因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暂停施工的理由成立的,甲、乙双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使工程具备复工条件,甲方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乙方发出复工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复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暂停施工的理由成立且原因在于乙方的,工期不予以顺延。4、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相关标准和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约定验收时间。甲方收到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时,应当予以签收。如不予以签收,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申请验收的日期。工程验收不能为评定工程质量的最终依据。4)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造成工程逾期的,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第四条工程质量及保修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监督。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将自评结果送甲方,并通知甲方代表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参加验收。甲方不在合理的期限内参加验收的,视为确认乙方的自评结果;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壹年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五条安全施工1、乙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乙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3、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第六条施工、设计及工程款的变更调整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因此产生工程实际用材料及工程量增减的,按实结算。2、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3、甲方因生产或技术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则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4、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批准。(4)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第11.1项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基准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第28日的日期,信息价按江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上述合同价款的调整,由承包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5)双方无法商定变更价款的,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评估。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生效、终止、补充1、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并盖章后,合同生效。3、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已将竣工的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结算金额的7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减。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0.1‰支付违约金,且工期相应顺延,直至甲方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当双方约定的最后一期付款日后30天内甲方仍未付清工程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加倍计算。双方同意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放弃应是书面明示的。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5%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第九条其他条款1、甲方或乙方需要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进行施工,由提出要求的一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权利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如给附近居民造成影响或给第三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应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和结算: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人;2.每月25日前,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核后,于下月10日前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进度款。如果在本月25日前未能提交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申请支付表的,将转入下月报送。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给中标人;4.结算书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给中标人;5.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后复检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上述付款期限均指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的时间,甲方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付款即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在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到甲方,否则,付款期限顺延。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山支行账号:账号:44050176140100000610电话:电话:0763-8718909地址: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勤政路总部经济大楼第三层308-01室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山支行账号:账号:44050176140100000610电话:电话:0763-8718909地址: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勤政路总部经济大楼第三层308-01室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宣传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者、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行业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的行业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甲方:乙方:TT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fe(盖章)(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s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廉洁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鹤山市双合镇村道双马线C734单改双工程发包单位(甲方):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乙方):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建设工程保持廉洁的协议书。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4.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5.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6.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7.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对乙方的依法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9.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0.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区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11.本协议使用时间: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12.本协议的甲方指工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总包方和建设工程受托监理单位。13.甲乙双方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直到处罚。1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存四份,乙方存两份。甲方:乙方: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甲方:乙方: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广东石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1(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改双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