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00165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46345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服务大楼5号门
联系方式:36913337
供应商(乙方): 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901-03
联系方式:020-36912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25,000.00
25,000.00

合同金额: 25,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花都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04月01日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001655甲方: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乙方: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5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服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第1页-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第3页-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903室4CTION电话:020-36912666邮箱:aisenaction@163.com法律顾问补充合同甲方(聘请方):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受托人):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业务联系邮箱:aisenaction@163.com业务联系电话:13922351663、369126665业务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903室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常年担任企业及政府机构法律顾问,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面临的挑战。主任律师郑益丰认为——任何防范性的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最值得企业投入资源!最低成本的解决问题策略是“防范于未然,预防胜于治疗”!律师应是企业安全经营、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律师的价值不在于打官司,而在于预判交易和经营风险、指引正确的经营方向,事前介入才能发挥律师的价值。鉴于法律服务时间上的随机性、内容的多样性,为避免因诉讼、其它事务而无法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顾问服务效率和质量,乙方组建“艾森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艾森律师团队”成员:郑益丰律师、罗成通律师、刘红娣律师、姚颖律师、罗颖律师、孙兵律师、黄彩云律师、韩婉惠律师。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充分协商,补充如下条款,资双方信守。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903室ACTTON电话:020-36912666邮箱:aisenaction@163.com2.1不定期甲方提供法律法规解读、应对措施、经典案例分析等培训;2.2解答甲方的日常法律咨询,审核相关合同。2.3为甲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可行性的审查、提供法律建议;为甲方特定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2.4就甲方发生的各种纠纷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提出处理办法。第三条期限顾问期限届满,未续签《法律顾问合同》前,乙方继续履行顾问义务的,本876合同效力延续。师第四条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可提供以下服务:4.1根据甲方的授权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向有关自然人、法人等发出律师函,提示或敦促义务人履行相关义务(催收款项函另外收费)。4.2.为甲方提供律师见证,协助办理公证(均需另行收费)。第五条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5.1甲方可约请顾问律师到甲方住所进行法律事务研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5.2甲方亦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乙方住所与顾问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顾问律师的法律意见。5.3为使顾问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客观地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真实详尽地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完整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需要顾问律师参加有关会议、参加谈判时,请提前通知,并事先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使顾问律师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保障服务质量。+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47号金宏利大厦东塔903室ACTION电话:020-36912666邮箱:aisenaction@163.com第十条本合同于2025年月上日在广州市花都区签订;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注明联系电话、邮箱进行即时联系,若有变更,请立即以电话和书面两种方式通知对方。(以下无合同正文或补充条款)生羊甲方: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乙方:广东艾森律师事务所F号签约代表:文春主任律师:13710762877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223516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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