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25)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4-01

一、合同编号:HB2025031010130002 二、合同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5031010130002 四、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垡上村村委会(临空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董明杰 供应商:廊坊市千勺记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东安市场14栋5号 联系方式:罗赟1863-16519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满足采购需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75876 合同金额:375876.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垡上村村委会(临空交警大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4-01 八、合同公告2025-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政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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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采购人:

临空经济区(廊坊)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合同编号:项目编号:Z1310012500072301采购人: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供应商:廊坊市千勺记餐饮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4月1日1填写说明、本合同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负责制作的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示范文本,供管委会各办(局)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所约定的咨询服务、调查与检测服务、评估服务、设计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等。三、合同双方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2采购人(全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供应商(全称):廊坊市千勺记餐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空经济区大队购买餐饮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垡上村村委会(临空交警大队)3.服务内容和范围:餐饮服务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一)每日按时足量提供早中晚三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每周(周一至周日)食谱不重样。(二)食堂销售的饭菜,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三)早餐:粥(一周内不重样)、豆浆、牛奶;热菜2种(一荤一素),凉菜至少1种;主食不少于2种(饼子、油饼、包子、馒头每天一种);鸡蛋、咸菜2种、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必备。(四)午餐:3菜品不少于6种,2荤菜、2素菜、2荤素菜;凉菜至少1种;米饭每天必备、其他主食不少于2种(根据时节增加蒸红薯、蒸南瓜等)、汤粥不少于1种;应季水果不少于1种。(五)晚餐:菜品不少于4种,1荤菜、2素菜、;凉菜至少1种;米饭每天必备、其他主食不少于2种(根据时节增加蒸红薯、蒸南瓜等)、汤粥不少于1种;应季水果不少于1种。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375876元(大写)叁拾柒万伍仟捌佰柒拾陆元整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罗赟联系方式:18631651909六、付款方式口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上一个月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请款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请款材料后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费用。(最终以甲方完成支付手续财政审批为准。)口其他支付方式: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日签订。月1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廊坊市临空经济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5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代理机构2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廊坊市千勺记餐饮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y住所:住所:廊坊市广阳区东安市场14-5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63165190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路信用社账号:账号:3481001220000270936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采购人指定1.3服务内容:餐饮服务具体包括:主要为公安系统员工的早、午餐、晚餐的基本需求,并保障值班加班人员用餐、节假日用餐等;可做接待餐,但不可对外经营。1.4服务的进度安排:甲方指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厨师长。2、小炒厨师。3、面点厨师(领班)。4、面点厨师5、切配厨师。6、服务人员。7、消杀人员(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15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2026.3.311.6服务自2025.41起至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7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服务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工作人员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上一个月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请款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请款材料后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费用。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8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保证5.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5.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9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六条服务成果的归属6.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服务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方案、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6.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七条转让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八条不可抗力8.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8.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8.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01.提交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语言和标准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1.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1.4补充条款:无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