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双龙湾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80-1

二、合同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工程

三、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80

四、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工程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卢氏县双龙湾镇磨沟口村

联系人:彭涛

联系方式:15138153450

2.供应商(乙方):众禾创方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安阳市

联系人:张磊

联系方式:199039828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444862.75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0日历天
冯爱琴
豫24117183780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4月1日

一标段合同.pdf

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程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一标段发包方: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承包方:众禾创方建设有限公司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众禾创方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一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一标段o2.工程地点:卢氏县双龙湾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生态缓冲带工程、护坡工程、排水涵管施工、乔灌木栽植及养护阶梯式生态框挡墙、生态护岸、联锁式生态护坡等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肆万肆仟捌佰陆拾贰元柒角伍分(¥3444862.75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O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冯爱琴豫2411718378092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七、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款分四次支付,第一次为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七天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为完成总工程量80%,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60%;第三次工程完工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第四次审计完成出具审计报告,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一年后质保期到期复验合格后不计息拨付3%质保金。备注:01、承包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增加的任何工程项目,发包方不支付增加部分的相关费用。建2、承包人未按约定的进度完成施工项目的,发包方可以用任何种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3、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及承包方责任人负责。八、缺陷责任期8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上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字)彭涛组织机构代码:114112240058270316M(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411400MA44HWRG06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双龙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东岗镇岩峰街25号湾镇磨沟口中街邮政编码:472243邮政编码:45656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曹战民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_0398-74444185电话:19903982855电子信箱:shuanglongwan@126.com电子信箱:307181415@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三门峡崤山支行账号:16192101040035507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字)彭涛M(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112240058270316组织机构代码:91411400MA44HWRG06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双龙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东岗镇岩峰街25号湾镇磨沟口中街邮政编码:472243邮政编码:456560T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曹战民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9电话:_0398-74444185电话:19903982855电子信箱:shuanglongwan@126.com电子信箱:307181415@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崤山支行账号:账号:161921010400355074附件1安全责任承诺书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现场监理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安全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监理的监管。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公司相关部门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承包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责任人承诺完全负责,与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无关。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五、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TT六、项目安全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七、本承诺书是河南树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现场总包方(项目责任人)的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方如有违反,按第三条意见处理。八、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施工单位一份,施工总包责任人一份。建设单位:卢氏县双龙湾镇民政府施工单位:众禾创方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包责任人:日期:2025年5附件2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我单位众禾创方建设有限公司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等。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三、我单位承诺,农民工工资将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四、我单位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五、如因我单位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拖欠问题。同时,我单位愿意接受建设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六、我单位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七、本承诺书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所有农民工工资支付之日止。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M项目责任人:日期:2025年1月2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双龙湾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