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荣成市民政局2025)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合同公示
荣成市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82000202502000008A_001
二、合同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82000202502000008
四、采购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荣成市民政局
地址:荣成市明珠路69号
联系方式:0631-7554272
供应商(乙方):荣成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崖头街道观海中路116号后院1-6
联系方式:135631608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康复服务
/
1
299.8
299.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荣成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合同 (4).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合同编号:SDGP371082000202502000008A_001计划编号:37108200026200120250002采购人:荣成市民政局供应商:荣成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洛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采购人(全称):荣成市民政局供应商(全称):荣成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女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七政府采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处于非急性期且经专业评估适合接受社区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及对有意愿的抑郁症、孤独症及其他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二、服务期限电子化政府采签订合同立即生效,服务期1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标准:达到民政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评估指标要求,完成服务目标工作量,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验收。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电子化政府采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2,998,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o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叶静。六、资金来源府采购预算内资金2998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电子化政府文一七、付款方式东lli免口一次性支付方式:2□√分期支付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第一季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第二季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季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年末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的税务发票。□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4月0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荣成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荣成市民政局,荣成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住所:荣成市崖头街道观海中路116号后院平,房1-6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631-7554272,电话:1356316080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荣成市民政局荣成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住所:荣成市崖头街道观海中路116号后院平房1-6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631-7554272电话:1356316080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4开户银行: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账号:2600040684205000021631邮政编码:264300,邮政编码:2643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签订合同立即生效,服务期1年。1.3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处于非急性期且经专业评估适合接受社区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及对有意愿的抑郁症、孤独症及其他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工作目标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完善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提升荣成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水平,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质量,促进患者融入社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孵化、带动全市相关社会组织的成长,推动精康社区服务工作更加专业、有效。2.人员投入:项目要求配置至少1名精神科医生担任精神医学督导;3名中级社会工作师担任项目督导、17名工作人员(1名项目主管、16名一线服务人员),其中一线服务人员合理布局,分配比例为10名社会工作师、3名护士、2名康复治疗师、1名心理咨询师。同时,为了保障项目正常运作,配备行政、财务、后勤等相关人员不少于3人。3.主要工作内容(一)康复站点常态化运营在荣成市建立7个镇级康复服务站,每个服务站覆盖服务3-4个镇街。每个镇街康复站设置适合康复的各类功能室,并进行装饰和布置,配备开展服务必要的设施。原则上康复站应安排人员进行常态化值班,并开展相关康复活动。(二)精神障碍患者基础康复服务根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为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建档服务、各类康复训练、家属支持服务及社区宣教服务等内容。1.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地精神障碍人士档案。2.通过入户探访,全面了解精神障碍患者疾病情况、服药情况、家庭照料情况、精神稳定状况等,从中评估患者精神稳定性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需求。3.从需求出发,为服务对象提供探访、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服务,协助其稳定服药,降低复发率,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程度、就业率以及自尊感等。4.根据需求开展各类康复训练,含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等。(三)开展督导与培训工作项目建立专业的督导培训团队,并根据项目各阶段情况及精康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有效开展督导与培训工作。4.工作指标(一)服务指标序号服务标准服务类型服务内容1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数≥1000人建档服务1.数量:不低于1000名2.各镇街均应建档(持证对象要全部建档)3.据问题状况、危险级别、服务需求及服务层次进行分级管理和分层服务建档4.为顺利通过民政部验收,9月底前要完成工作量的80%。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0000人次探访服务1.入户探访:不低于2500次以上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划分具体探访次数3.为顺利通过民政部验收,9月底前要完成工作量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10000人次探访服务的80%。3个案服务1.人数:不低于270个2.服务次数:每个个案服务不少于6次(≥1620人次)3.服务档案:建立完整的个案服务记录4小组服务1.内容要求: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家属照料能力提升2.数量要求:27个,135节以上,每节不少于5人。(合计:675人次)5职业康复服务7个(康复点)*200(天)(每个镇街点每天一名同伴志愿者)合计:1400人次6家庭支持服务1.服务内容: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情绪、社交等方面的咨询、辅导服务2.服务人次:不少于1620人次7站点开放时间每周5天,每天6小时。8服务督导评估次数≥6次服务督导及评估1.督导:半年一次。共2次2.评估:半年两次。共4次9业务培训≥500人次业务培训每月二次,每次22人次,合计:≥500人次10社区服务1.活动地点:镇(街道)2.活动内容:为公众普及精神心理科普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3.数量要求:22个镇街,每个镇(街道)每年2场,共44场(二)其他工作指标序号服务内容指标数量内容1工作报告月度报告12份服务方每月完成月度工作报告,提交至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每份工作报告工作都包括文字总结及图片展示。半年度报告2份服务方撰写半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至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工作报告工作将包括文字总结及图片展示。年度报告1份服务方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至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工作报告工作将包括文字总结及图片展示2视频宣传整体成果展示视频1个针对入户探访、康复训练指导、特色活动、小组或个案等服务进行小视频记录和宣传3信息稿件至少完成5篇图文信息稿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4项目成效总结展示1份项目结项后将进行项目总结,并形成成效总结报告。在项目的运营管理、品牌工作运作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探索上进行总结,并形成项目模式总结报告5项目服务要求2025年底,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精准服务个案不低于270个,家属满意率90%以上。5.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项目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场地安全保障措施,并针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对策略。1.4服务的进度安排:签订合同立即生效,服务期1年。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荣成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2.8采购人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供应商持续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在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双方决定续约,供应商享有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优先续租的权利。采购人应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六十日书面告知供应商续租条件,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书面确认是否行使优先权。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固定总价。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第一季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第二季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季度评估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年末评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的税务发票。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向荣成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本合同总价格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本项目所使用资金为财政资金,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积极对接协调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如因财政局资金紧张等原因未按时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2.5补充条款:无。附件: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电子公章)项目编号:SDGP371082000202502000008包段名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包段编号:A预算总价3,000,000.00投标总价2998000.00大写:贰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优惠申报小微企业声明函在标书中的起始页码308*服务地点:采购文件要求地点*服务期/运维期:1年*交付期/服务开始时间:签订合同立即生效,服务期1年投标(报价)说明无报价明细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1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费用业项2548000.0002548000.002项目人才培训1项200000.000200000.003项目服务评估费中项100000.000100000.004其他项目支出1项150000.000150000.00注意: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可填写,“*”项是必输项,任何有底色的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本次投标无效;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3.按照本表显示位置加盖一个电子印章;4.优惠申报(本条款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承接服务企业(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承接服务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为小微企业,或者允许联合体(或分包)投标(响应)项目中,联合体(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由小微企业所占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需在优惠申报中选中对应的优惠类型,并填写声明函在标书中的起始页码,即可享受优惠政策;不满足以上优惠条件的,可不填写;5.本表为固定格式且有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填写完毕后只可保存不可另存。删除本表、增加本表、增加行列、删除行列、对固定格式的任何改动均会导致无效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康复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