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备及周边硬件运维服务 硬件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市色满乡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市色满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驼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色满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41101000020230783
五、合同编号:11N77347899720251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系统设备及周边硬件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21000
2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市色满乡卫生院
联系人:帕提玛·达吾提
联系电话:18197667117
传真:/
地址:喀什市色满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帼林
监督投诉电话:0998-2839905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硬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7347899720251403).pdf
合同编号:11N77347899720251403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市色满乡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驼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驼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驼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驼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346号系统设备及周边硬件运维服务--品牌:1项21000.0021000.00合同总价(元)21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壹仟元整二、设备端口清单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备注1迪瑞生化设备端口CS-1300B150002爱康尿常规设备端口U-500B110003艾威妇检设备端口AVE-320130004迪瑞血球仪设备端口BF-6900130005迪瑞血球仪设备端口BF-6900130006放射科DR设备端口DR16000合计(大写):贰万壹仟元整合计(小写):21000元三、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346号硬件运维服务1210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1/4四、服务条款1.根据双方约定的项目计划完成设备端口安装、设备维修调试、等相关工作,并正常运行1个月,甲乙双方协商进行项目验收工作。数据传输畅通为原则。2.如甲方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完成相关工作,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项目,并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要按期进行改造。如乙方收到甲方三次验收不合格通知后仍然未按照合同条款完成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完成项目后提交的书面验收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工作,或向乙方反馈验收遗留问题,如甲方三次收到乙方的项目验收通知后仍然未按时组织验收视为自动通过验收。五、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责任与义务1.为保证合同按进度进行,甲方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为乙方提供必要条件,甲方应安排一名人员负责协调人员跟进对接,工期内全力配合、按照计划落实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需求调研、现场勘察、框架搭建和信号调测等,与乙方配合完成软件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文档进行确认。如甲方未及时确认的,则自乙方第一次催促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确认的,视为甲方完成认可并完成确认。3.甲方需按照合同要求协调好相关科室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设立专项负责人,负责与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和提供相关文件。2.乙方派遣适合本合同内容及进度要求的技术人员,积极组织调研、指导、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确保按双方约定的建设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软件的实施工作。3.乙方应按时完成双方商定的合同内容,并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安全的软件产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4.乙方确保工作过程中甲方数据的安全与保密性,不得泄露和用于其它用途。5.自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为期叁年的免费纠错性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6.如乙方在服务质保期和免费提供相关服务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将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另请第三方处理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来承担。六、违约条款1.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即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有违约行为的出现,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2.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承担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合理开支。3.合同产品和工程服务实现的功能及性能以双方协定的合同相关条款为准。对甲方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等非本合同产品或服务的原因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条款提供设备、服务或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来承担。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修服务内容、设备参数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并经甲方书面提示无效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拒绝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2/4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5.乙方按合同条款完成设备部署、调试、综合布线、现场测试后,若甲方无理由拒收产品或拖延验收时间,经乙方书面提示甲方仍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6.甲方或乙方违反此合同的规定,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工作人员或病人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刑事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费、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超出当事方控制力之外的、在签订本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并且当事方不付出不合理的费用和损失便无法克服其后果的事件,即下述事件应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交通瘫痪、突发疫情等。2.任何一方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延迟或不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并在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迟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限度内,不对另一方承担责任。八、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生效,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妥善处理。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以上为合同条款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班超路32号一栋二层3间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都维路支行账号:,账号:86002051201010911616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4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班超路32号一栋二层3间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都维路支行账号:账号:86002051201010911616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系统设备及周边硬件运维服务 硬件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