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公告(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SCHT-2025-217851

二、合同名称: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5-174144

四、项目名称: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区利州东路438号,
联系方式:15883933077
供应商(乙方):广元市云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坝街道百利城
联系方式:138812214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便携式计算机
1(项)
¥9,488.00
¥9,488.00
-

合同金额: 9,488.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肆佰捌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24日
履约地点: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4月02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合同名称: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217851甲方: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乙方:广元市云硕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9488.00人民币大写:玖仟肆佰捌拾捌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4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便携式计算机封闭式(SC-KJXY-20240808510001000002)}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便携式计算机,华为/Huawei,华为擎云L540-031,华为擎云L540-03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01298576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05-26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01298576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9-06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101090239188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年5月24日CPU系列:麒麟CPU型号:麒麟9006CCPU最高频率:3.13GHzCPU三级缓存容量:6MCPU主频:3.13GhzCPU线程数:8CPU核数:8核内存容量:16GB内存条数:1内存类型:LPDDR5内存频率:5500MHz-第1页-1产品华为擎云L540-031硬盘类型:固态硬盘固态硬盘类型:无固态硬盘容量:512GB固态硬盘协议:UFS3.1机械硬盘容量:无机械硬盘转速:无机械硬盘缓存:无机械硬盘规格:无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共享内存显存频率:0显存位宽:0显示器类型:LED液晶显示器显示器尺寸(英寸):14(宽屏)色深:8bit刷新率:60Hz触摸屏:无屏幕最大开合角度:150低蓝光模式:支持最大分辨率(垂直):1440最大分辨率(水平):2160操作系统: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并安装激活以下其中之一(麒麟/统信/中科方德/其他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操作系统)的正版操作系统(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光驱:无光驱颜色分类:深空灰USB接口总数:3USB3.0接口总数:2内置无线网卡:有内置有线网卡(千兆):有蓝牙:有DVI接口数量:0ExpressCard插槽:0MiniPCI-E插槽数量:0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HDMI接口数量:1miniHDMI接口数量:0DP接口数量:0miniDP接口数量:0Type-c接口数量:1多功能Type-c接口数量:1VGA接口数量:0主板芯片:无输入输出设备及配件:手提电脑包、鼠标垫、原厂同品牌无线鼠标内置音箱:有集成高清摄像头:有原厂同品牌鼠标:无线标配电脑包(手提/双肩):黑色标配键盘:无平均无故障时间:100万小时-第2页1-7388.007388.001产品华为擎云L540-031质保期限:3年包装清单:鼠标、手提电脑包、鼠标垫售后服务:原厂3年整机质保(含鼠标)。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采购人不再支付费用;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30分;钟电话响应,第二个工作日现场服务;故障报;修后一个工作日解决问题;故障硬盘不返还维;修。(硬盘故障后,更换新的硬盘,原盘由用户保留,不支付费用。)国别:中国硬盘免回收:3年稳定性:MTBF≥100000小时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是其他要求: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中规定的其他*内》容电池容量:56Wh续航时间(h):11整机重量:1.45kg1-7388.007388.002配件光驱21100.002100.00合计(大写):玖仟肆佰捌拾捌元整(小写):¥¥9488.00元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区利州东路438号,。三、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第3页-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安全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超过保修期的设备,乙方应负责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八、验收标准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2.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九、付款方式货到付款计划支付时间:无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7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征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第4页-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4.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十二、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十三、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四、其他统计指标(财政部统计项)是否节能产品:是是否环保产品:是是否节水产品:是-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广元市应急管理局甲方联系人:赵庆恩联系电话:15883933077单位地址:利州区利州东路438号2025年03月21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广元市云硕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利州东路支行银行账号:51050166004200000006乙方联系人:刘春江联系电话:13881221471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广元市市辖区银行行号:1056610000752025年03月21日-第6页--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计算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