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勘探采购合同公告(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



 

 

 

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

 

发布时间: 2025-04-02

一、合同编号:HBHSZB-ZC-2025006 二、合同名称: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 三、项目编码:HB2025023590010003 四、项目名称: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159号 联系方式:赵家成 供应商: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南环中路蔡御街物资局宿舍5#楼1-203 联系方式:韩元0317-71070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 规格型号: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90000.00 合同金额:79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考古勘探工作交付成果文件之日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4-01 八、合同公告2025-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考古中标通知书考古中标合同考古中小企业声明函考古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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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采购人:

中标通知书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你方递交的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响应文件于2025年3月7日9:00开标,并经磋商小组评审,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元)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考古勘探工作交付成果文件之日止。质量标准:合格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盖单位章)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2025年3月10日合同登记编号:DYHBD2025-02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书考古勘探技术服务合同1D委托人(甲方):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300113受托人(乙方):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人园IE签订地点:泊头市签订日期:2025年4月1日目录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考古勘探技术服务合同1委托方(甲方):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I受托方(乙方):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1A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和服务地点………………..1....第二条合同金额.…………….1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1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2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第七条付款方式……………..2第八条违约责任...…..3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3第十条保密条款...….3--·.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3第十二条不可抗力……………….4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4第十四条税费…………..4第十五条其他....4第十六条合同生效……………..4签字盖章页....········…..5.合同正文委托方(甲方):泊头市广电和旅游局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159号劳,法定代表人:韩晓康受托方(乙方):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物资局宿舍5-1-203法定代表人:韩元1020°根据甲方委托河北厚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2013号)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和服务地点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内容包括:对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新建步道、扩建步道、新建驿站等用地及相关区域共109715平方米进行考古勘探,为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提供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基本数据和科学依据。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物自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6月12日止,共计90历天。3、服务地点: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区域。第二条合同金额(F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元整。(含税)00320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合格。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所述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2)甲方有权对乙方可能影响服务效果的行为提出修正意见。如若协商无果,甲方有权随时合理制止相关行为,乙方应予服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合同及合同附件所列服务内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金额,具体金额参考本合同第八条。(4)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2)甲方临时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应如数赔偿,反之亦然;(3)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确保活动交付甲方使用,如有延期,双方应及时沟通,非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书面确认后,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财政拨款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乙方提供成果文件取得相关文物主管部门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第八条违约责任2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R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车l可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69按本合同总价0.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0.05%的乙方偿付违约金。因财政机构资金未及时拨付至甲方时,乙方同意免除甲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5、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保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3、出于涉及文物的保护,乙方及其雇员应当对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0202保密,并在服务期间做好防盗措施。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T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承担。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1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委托人-甲方名称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1,Krr9M30.康科印2025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韩晓康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159号电话0317-8196098邮政编码06215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传真1账号0408020009264130640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130981MBOU7348Y名称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受托人2为法定代表人韩元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供二7兴11ol印韩元2025年4月1日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中路物资局宿舍5-1-203电话0317-7107011邮政编码061000纳税人识别号91130902MAOE8FH61D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南门里支行账号0408010309300315749F(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358.11万元,资产总额为143.5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网企业名称(盖章):河北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3日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HBHSZB-ZC-2025006二、合同名称: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三、项目编号:HBHSZB-ZC-2025006四、项目名称: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泊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159号联系方式:赵家成0317-8196106供应商(乙方):河北熙宁文物保护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南环中路蔡御街物资局宿舍5#楼1-203联系方式:韩元0317-7107011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考古勘探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790000.00元合同金额:790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考古勘探工作交付成果文件之日止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8025年4月1日在百烟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4月2日九、其他补充事宜aml西以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勘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